本研究何以適合此一方法,實乃基於自傳俗民誌(auto-ethnography)獨具 之方法內涵。蔣逸民(2011)指出,做為新的質性研究方法,自傳俗民誌正在 日益引起人們的學術關注。自傳俗民誌是在殖民主義後,人類學家所提出的一 種自我反思的方法,藉由將自己置於私人及社會文化的脈絡中,而轉移一個人 中心和周邊的概念(翁英欽,2004,頁 8)。自 60 年代以來,隨著後現代研究運 動興起,俗民誌等傳統質性研究方法備受詬病,研究者嘗試用多種方法來寫作 俗民誌(Van Maanen, 1988),以突顯個性化敘述和表達性說明,試圖用自己的 親身體驗和自我意識來表達文化、討論文化,深化對文化的解讀,這種喚起式 寫作實踐被稱為「自我民族誌」(Reed-Danahay, 1997)。而如此以自我意識親身 經歷做為文本喚起的新興質性研究方法,恰能達成書寫論述新榮的研究需求。
另者,Ellis 和 Bochner(2000, p.740)從 auto-ethnography 字義指出自傳俗 民誌有三個基本概念,包括:其一為「自我」(auto),與研究者個人有關,指涉 的是研究者個人經驗、生命史、自傳等;其二為「民族」(ethnos),與族群、歷 史、社會有關,指涉的是文化的層面;其三為「誌」(graphy),與研究過程有 關,指涉的是書寫,是研究文本呈現的層面。
Hayano(1979, p.102)認為,auto-ethnography 是一些關於人類學家對其自 己人民的研究議題,透過社會化或與團體的親密關係,研究者能獲得局內人
(insider)觀點,並擁有團體內的永久身份認同與完整局內人資格。Spry(2001, p.710)則指出,autoethnography 是一種自我敘說(self-narrative),而這種自我 敘說,是對社會脈絡下自我與他者的處境進行批評。Ellis(2004, p.37)主張,
autoethnography 是關於個人,以及個人與文化之關係的書寫,是一種展現多層 意識的書寫與研究的自傳類型。Jones(2005, p.765)則認為,autoethnography
是一種模糊的類型、對召喚的回應,自傳俗民誌設定場景、訴說故事,將生活 與藝術細膩交織,使文本呈現而拒絕分類,相信文字的重要,與文本在改變世 界時書寫當下。而如此貼近局內人觀點的自我敘說形式,正是自傳俗民誌此一 方法內涵足以展示新榮文本其多層次意識的書寫利益所在。
然而,自傳俗民誌仍在發展中,並沒有固定的學術造型,甚至存在著二種 不同研究典範間的論辯,包括:以唯實論(realism)為基礎之「分析的(analytic)
自傳俗民誌」,以及以詮釋(interpretive)為基礎之「召喚的(evocative)自傳 俗民誌」(何粵東,2010,頁 32)。而基於研究旨趣,本研究傾向採取以「召喚 的自傳俗民誌」為主要研究取徑。何粵東(2010,頁 32)指出,此類「召喚的」
詮釋典範之研究方法,其重視的是經驗的價值、研究者自身的個人經驗、情緒,
談的是關懷與同理心,使讀者能感同身受,是以經驗的價值、召喚的性質,與 個人的承諾為基礎的俗民誌書寫。
此外,Reed-Danahay(1997, p.2)認為,自傳俗民誌處於三種書寫類型的交 界點,包括:「在地的人類學」(native anthropology),從昔日俗民誌研究的對象 變成研究自己群體的作者;「民族的自傳」(ethnic autobiography),由少數民族 族 群 成 員 進 行 的 個 人 書 寫 敘 說 ;「 自 傳 的 俗 民 誌 」(autobiographical ethnography),由人類學家將個人經驗放進俗民誌的寫作中。同時,自傳俗民誌 進一步綜合了後現代俗民誌(postmodern ethnography)與後現代自傳(postmodern autobiography)二者,使自傳俗民誌具有書寫自己群體的俗民誌或自傳之雙重 含義指涉。這樣的含義指涉,與新榮論述思以「創校者」自傳進行「新榮創校」
自己群體的俗民誌書寫,自然有利於新榮論述文本書寫的後現代寓意。
何粵東(2010,頁 30, 32)指出,由於學者對於 auto-ethnography(自傳俗 民誌)的內涵與方法,各有主張而沒有共識,很難有明確的典範或操作手冊可 遵循,也很難有一簡單明確的定義。然而,自傳俗民誌是一種文本與方法,也 是一種研究取向與類型。Ellis(2004)更指出,使用「自傳俗民誌」具有政治 性,可以讓廣大的社會科學社群,知道有人正在進行這類型的研究,從而讓更 多人接受自傳俗民誌的合法性。因此,藉由國內外相關研究者們(如:王明珂,
1996;王麗雲,2000;潘慧玲,2003;何粵東,2010;張翠芬,2001;蘇映喬,
2006;Bochner & Ellis, 2002; Chang, 2008; Denzin, 1989; Ellis, 2004, 2009; Ellis &
Bochner, 2006; Hayano, 1979; Jones, 2005; Muncey, 2010; Reed-Danahay, 1997;
Roth, 2004; Spry, 2001; Van Maanen, 1995)對於「自傳俗民誌」的定義看法與研 究運用之論述,將有助於理解其可能圖像,並為自傳俗民誌做為研究取徑繪影。
同時,也為本研究的方法使用聚焦。
蘇映喬(2006,頁 33)認為,以自傳俗民誌做為研究方法,其目的有二,
包括:著重對自身故事的反思,以及強調讀者主動參與的角色。研究者以傳主 身份,必須先由高度揭露自己開始,根據以往自己對生命的紀錄,企圖撰寫出 屬於自己的生命故事;文本無法完全的客觀,因為故事述說本來就是相當主觀 的,只能盡可能地重現和展演當初的故事過程;文本內容沒有對錯,就是傳主 自我故事的展演,而這個過程對研究者而言,是一種包含了尷尬、羞赧的、非 常深層的揭露(蘇映喬,2006,頁 36)。張翠芬(2001,頁 25)則指出,自傳 俗民誌強調自己是研究者,同時也是被研究者,經由自己說自己故事的過程,
不斷對自我的內心對話,剖析我們的弱點、衝突、選擇和價值,所以在書寫的 過程中,往往可以為自己或他人的生命產生改變的契機。是以如此強調研究者 其傳主身份的自傳俗民誌方法內涵,恰能完成新榮故事的書寫目的,即使面臨 文本客觀性的困境,卻仍是論述新榮的最佳取徑。
Ellis 和 Bochner(2006)認為,以自傳做為書寫及研究方式,可以展現多 層次的自我意識,並連結個人與其自身所處的文化,書寫者經由述說中呈現出 歷史、社會結構有關的省思,並經由動作、感覺、思想和語言解釋給讀者;真 正誠實的自傳俗民誌探究是匯集了很多的害怕、懷疑及情緒不安的痛苦,而且 不同於傳統將讀者視為被動接受者,在其文本中,作者變成了我,而讀者變成 了你,主體成為我們;就作者而言,在書寫時必須要面對那個脆弱易受傷的自 己,坦承將自己呈現出來,還要讓讀者可以照自己的意思去解讀,主觀的看待 自己的文章,必須要自己去面對那些不好意思和難堪,但是也可以進一步的瞭 解自己和別人,將世界和自己連結起來,讀者也可以進入研究者的世界。於是 如此方法內涵鋪陳下,能具體展現新榮文本的多層次自我意識,並進而使文本 作者的我,與讀者的你,連結成論述主體的我們;符合本研究追求自我解放的 文本書寫利益。
綜上所述,「自傳俗民誌」基於其研究目的與特性,此一方法內涵可援為本 研究質性書寫之研究方法,係以創校者自傳敘說文本為依據,並回眸檢視《新 榮論述》昔日所累積的厚實文件資料。準此,本研究將以觀想「詮釋典範」視 域下的「自傳俗民誌」相關書寫論述為取徑,以提煉新榮故事自傳書寫之俗民 誌內涵旨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