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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data)是指研究者從研究場域所蒐集之初步材料,這些特定的初步材 料形成了資料分析的基礎;研究資料包含研究者主動進行的記錄,如訪談逐字 稿、參與觀察札記等;研究資料亦包括其他人創作的作品,及研究者本身發現 的資料如日記、照片、官方文件、新聞報導文章等(黃光雄等譯,2001,頁 159)。

對我來說,書寫《新榮論述》主要採取質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及 質性文件資料。然就質性研究的意義而言,黃光雄(2001,序頁)指出,質性 研究是一個統稱名詞,所屬許多研究方法都稱為質性研究;每種質性研究方法 都有其不同理論基礎,而不同理論基礎也發展出不同的研究設計,不同的資料 蒐集、分析及解釋方法,以及不同的報告撰寫方式。另一方面,相較於量化研 究的資料本質,Neuman 也指出,質性研究者往往植基於詮釋的或批判的社會科 學,較常採用超驗的(transcendent)以被研究者為論述主體的觀點(Lofland &

Lofland, 1984),應用不確定性的、非正式智慧之「實務中的邏輯」(Kaplan, 1964),並遵循一個非線性的、反覆循環的研究路徑;使用一種「個案或脈絡」

的語言,強調對社會生活中自然流程裡的個案進行深入檢視,並經常試著呈現 貼近社會歷史脈絡的真實詮釋(王佳煌等譯,2002,頁 223-224)。而此一超驗 的論述主體,以及不確定性、非線性、非正式智慧之「實踐邏輯」研究路徑,

也正是《新榮論述》文本資料的質性本質,與其迷人之處。

自傳俗民誌既為一種聯繫個人與文化,並將自我置於社會文化背景來考察 的研究樣式和寫作形式(Reed-Danahay, 1997),亦是一種探討自我生活經驗的 自傳式個人敘事「局內人俗民誌」(Hayano, 1979)。而做為「局內人」俗民誌的 學術文本,創校論述的自傳俗民誌研究,更需多元資料證據做為信實佐證。蔣 逸民(2011)即認為,自傳俗民誌應該產生一個真實敘事,而不是一個自我關 注的藝術表達,使讀者因而能夠深入理解此一有趣經歷。蔣逸民(2011)也指 出,自傳俗民誌學者可以使用三種證據或資料,包括:(一)檔案資料,如回憶 錄、照片等;(二)共時性自我觀察和記錄,如日記、音像資料等;(三)其他 證據來源。藉由對多種證據資料分析和三角校正,以獲得一種有意義的詮釋說 明。再者,研究資料既是一種研究證據,也是研究線索;質性研究資料包含了

「實地札記、訪談逐字稿、文件」等三種主要形式:(黃光雄等譯,2001,頁 158)

(一)實地札記(fieldnote)

實地札記分為描述式與省思式二種,「描述式」著重描繪觀察中的實況場 景、人物素描、動作對話,「省思式」則多捕捉觀察者的心理層面、關切想法。

(二)訪談逐字稿

訪談逐字稿則用來保留訪談者的當時情況,同時做為受訪者與訪談情境的 對話情節回憶。

(三)文件

文件資料可分為個人文件、自傳、學生記錄及個人檔案、官方文件、內部 文件、外部通訊、流行文化文件、攝影等,用以提供更多線索或做為訪談及參 與觀察紀錄的支持性證據。

另一方面,陳惠邦(1998,頁 267)亦指出,教師研究者應保持研究日記或 反省札記,隨時記載反省思考的心得記錄;同時也應注意「多元文本」(plural text)

的原則,兼納所有協同參與者的不同意見與討論互動記錄。而本研究所涉之質 性研究資料來源,其大體上亦包含了上述所涉之三種資料來源與形式,以符合

多元文本之旨趣。因此,本研究所涉創校期間之質性文件資料,以及與《新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