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轉型正義的相關討論中,「過去」是經常會出現的字眼,如何面對過去、
埋葬過去、遺忘過去、克服過去、超越過去、適當放置過去、治療過去創傷、對 抗過去之惡、對過去保持沉默…,是相關討論不斷糾纏與爭論的焦點;然而,相 較於這麼頻繁討論「過去」,與過去直接相關的「時間」和「時間性」,則是轉型 正義的討論裡,重要卻甚少提及的議題;可是,甚少提及並不意味著它不存在,
而是隱藏在各種關於轉型正義討論的段落,以片段方式呈現;同時,這些片段又 以一貫的方式鋪陳,因而我們得以從中描繪出轉型正義論述的時間觀與時間模態 (model)。因此,從這些不同且片段的界定,以及對轉型正義的捕捉與理解,我 們能夠從中閱讀出這個隱而未顯的時間性,並進一步延展轉型正義關於時間性的 討論。我們從國際轉型正義中心(ICTJ)對轉型正義的界定開始:
當社會(societies)由一段暴力衝突或壓抑的時期,邁向和平、民主、法 治,並尊重個人與集體權利時,社會(societies)著手處理過去廣泛或系 統性的人權侵害所留下的遺留物(legacies)。70而轉型正義則指涉這樣的 一組取徑(a range of approaches)。71
雖然這段引文中未提及任何時間問題,時間看似不是這段文字的重點;然 而,在這段文字中,已初步透露出轉型正義的時間性,以及這個時間性的三重結 構。首先,讓我們看看,在這段引文中的兩句話:「一段暴力衝突或壓抑的時期」
與「邁向和平、民主、法治」;這兩句話顯然分別指涉兩段對比的時期,並同時 各自指涉「已發生且不可欲的過去」,以及「未發生且可欲的未來」。另外,引文 中的「當…時」與,指涉的既非過去或未來,而是處在過去與未來之間的當下;
整段引文的敘述,正是「處於」過去與未來之間的狀態,或者,我們可以以「當 下」來形容此狀態。
進一步我們發現,「一段暴力衝突或壓抑的時期」、「社會著手處理過去廣泛 或系統性的人權侵害所留下的遺留物」與「邁向和平、民主、法治」這三句話一 旦連結起來,透過這個連結,我們發現一個由「過去─現在─未來」所構成的一 組時間結構。它經由對比的方式,鋪陳與部署了一段由不義到正義、由苦難到希 望、由非民主到民主、由錯誤到正確、由不欲到可欲、由已發生到未發生的時間 三重結構。當然,這樣的時間結構,並不只出現在國際轉型正義中心的界定;其
70 原文並無粗體字,粗體字為作者所加。
71 網址:http://www.ictj.org/en/tj/ (瀏覽時間:2007.04.30)
他對轉型正義的不同理解與詮釋,也往往透露出類似的時間架構,像是江宜樺引 述畢克佛德(Louis Bickford)的界定,也透露類似於國際轉型正義中心所理解的時 間觀:
一個原先不民主的社會,如何處理過去所發生過的人權侵犯、集體暴 行、或其他形式的鉅大社會創痛(包括種族滅絕或內戰),以建立一個 比較民主、正義、和平的未來。(江宜樺,2007:67)
同樣,「過去所發生的人權侵犯、集體暴行、或其他形式的鉅大社會創痛」
與「建立一個比較民主、正義、和平的未來」,也是以一種「過去與未來」的對 比或對立的形式出現;「如何處理」則貫穿整段文字,代替與呈現在這段界定與 敘述中未出現的「當下」,當下以未出現的方式出現,成了一個不在場的當下;
甚至,「如何處理」不僅代替了這個不在場的當下,整段轉型正義的界定與描述,
整段文字所連結的過去與未來,正是「增補」了當下的處境與狀態。這種轉型正 義的詮釋與理解,一樣展露出相同的「過去─現在─未來」的時間三重結構。過 去與未來以清楚、對立和對比的方式呈現,當下則是以不在場的方式在場著,以 缺席的方式佔據當下的位置。然而,這樣的不在場和缺席,是由於它連接了過去 與未來,並且被過去和未來的增補,而變得不在場和缺席。
除了這兩段對轉型正義的解釋,我們還可參照《大屠殺與違反人性之罪的百 科全書》(The Encyclopedia of Genocide and Crimes Against Humanity),裡頭所界 定的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指涉一個活動與探問的場域,72這場域聚焦於各個社會如何面 對過去的人權侵犯、大量暴行,或其他形式的重大社會創傷,包括大屠 殺、內戰所留下的遺留物,以建立一個更民主、正義或和平的未來。
(Shelton,2004:1045)73
當我們再次回顧這個曾在導論引用過的轉型正義界定會發現,它一樣將「過 去的人權侵犯…所留下的遺留物」與「以建立一個更民主、正義或和平的未來」
兩者以對立、對比的方式呈現,強烈表達出某種時間「趨向」,它是朝向未來、
民主、正義與和平。有些許不同的是,這個界定中,當下並不以「時期」的方式 呈現,而是以「活動與探問的場域」這種說法呈現;如此一來,當下的時間性屬 性缺席了,卻以空間的形式「在場」,過去與未來是可見的,現在和當下則懸置 為不可見,必須成為一個亟待處理的「活動與探問的場域」;這也間接將時間的 問題,將過去與未來的關係,轉化為空間與場域的問題。不過,這個時間與空間 的相互轉換與轉化,並非去除轉型正義的時間意涵;相反的,透過時間的空間化,
72 原文並無粗體字,粗體字為作者所加之強調。
73 需要注意的是,雪爾頓所編輯的《大屠殺與違反人性之罪的百科全書》,裡頭關於「轉型正義」
的詞目,剛好是由畢克佛德編輯。因此,江宜樺所引述的轉型正義之界定,有可能是由此出來。
「過去─現在─未來」的關係才得以展開與「被看見」,時間的意涵得以在空間 中理解。
不只是上述那些定義性的參考資料如此鋪陳轉型正義的時間結構,德國學者 歐費(Claus Offe)在德國和東歐政權轉型後寫的《轉型的多樣性》(Varieties of Transition),細緻分析德國和東歐在政權轉變之後所發生的種種變化及其意涵,
其中的一章:〈不適任、報復、賠償:後共產轉型的正義兩難〉(Disqualification, Retribution, Restitution: Dilemmas of Justice in Post-Communist Transitions),分 析德國和東歐在政權轉變後如何面對過去政權犯下的錯誤和人權侵犯,74此章的 開頭指出:
任何的政權轉變都涉及望向未來(forward-looking)的工作,以便從舊有 殘骸建立一個新的政治秩序和經濟秩序。但它也涉及回顧過去
(backward-looking)的工作,以便清除殘骸,這些殘骸無法當作新秩序建 設的材料,反而會變成所謂順利轉型的絆腳石。(Offe,1997:82)
「望向未來的工作」和「回顧過去的工作」不但需要同步進行;甚至,他用
「清除殘骸」這種說法來描述回顧過去的工作,過去被當成是殘骸以及妨礙「順 利轉型的絆腳石」,未來被視為充滿希望的可能性;在未回答什麼是過去的殘骸,
為何過去需以殘骸視之,為何需以清除的方式對待殘骸的同時,過去和未來明顯 呈現出一種對立的關係,未來必須以清除過去的方式達成,過去又如同「絆腳石」
般的被記住,需要擺脫才能前進。
不管是國際轉型正義中心、畢克佛德的界定、《大屠殺與違反人性之罪的百 科全書》,或是歐費對政權轉型的理解,透過上述的分析會發現,這些界定皆以 這種時間觀理解與界定轉型正義;即使是中文版的維基百科,裡頭對「轉型正義」
這詞目的界定,也都透露出對「過去─現在─未來」的類似操作與鋪陳,透露出 大同小異的時間觀:
74 廣泛來說,若不將轉型正義僅視為審判和真相調查委員會,而將轉型正義視為政權轉移之後 對過去和當前的各式結構議題和社會正義之探討;那麼,《轉型的多樣性》整本書可視為對德國 和東歐轉型正義的細緻分析、回顧和描述。另方面,歐費雖是德國學者,同時也是新一代的法蘭 克福學派成員,但他在《轉型的多樣性》這本書的前言提到:
這本集子裡的大部分文章,都是以英語寫成,並可在我的《光的隧道盡頭》(Der Tunnel am Ende des Lichts)這本書裡,見到這些文章的德文翻譯,集子裡的文章甚至在這 個版本中有部分修改和更新。(Offe,1997:vii-viii)
由此可見,這本書並不是先有德文才有英文翻譯,而是從一開始就以英文發表。然而,為何以英 語作為主要的寫作語言,歐費並未對此多所著墨。
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是新興民主國家(尤其東歐新興民主國家)
對過去政府暴行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通常具有司法、歷史、行政、憲 法、補償等面向。簡言之,即對過去的迫害者追究其罪行,對過去取得 不當的利益予以追討,清除歷史不正義的象徵,清算歷史不正義的所 得。還要探討「集體不正義」的狀況與避免「選擇性的審判」。轉型正 義是架構在一個對基本人權的根本信仰,其目的在於要求政府停止,調 查,懲處,校正,和預防未來對人權的侵犯。在一個社會從威權,獨裁 政權,或內亂轉移當至民主社會的過程中,對許多過去發生的侵犯人 權,大型屠殺,或其他嚴重傷害人權的事件等,轉型正義提供了一個安 和轉移到平和未來的機會。75
維基百科的這段界定就篇幅而言,顯然比之前幾個界定還要多。若仔細分析 這段界定,我們當然會發現,它也建立在「不正義的過去」與「正義的未來」兩 者間的對比與對立上;同時,整段描述指涉的是介於過去與未來之間的當下;因 此,透過這層對比,加上整段對當下的描述,展開一組「過去─現在─未來」的 關係。有別於之前幾個轉型正義的界定與理解,若仔細分析這個段落的幾句話,
像是:「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是新興民主國家(尤其東歐新興民主國家)
對過去政府暴行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76以及「在一個社會從威權…轉移當至
對過去政府暴行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76以及「在一個社會從威權…轉移當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