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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主要是後設反思轉型正義本身及其與民主的關係,共分為五章。第一 章是導論;第二章則探討轉型與正義的關係;第三章則是轉型和秩序的關係,;

第四章則是轉型和時間的關係;第五章則總合之前各章的討論,並旁及台灣的狀 況;以下概述各章大要。

第二章主要探究轉型與正義的關係,一方面細緻討論艾斯特的《結算》,並 帶入法學家泰鐸和國際關係學者曼妮(Rama Mani)對於轉型正義和法治(重新)

建立的見解;另方面,則藉著德希達對解構與正義可能性的討論,試圖詰問和思 考正義和法治的關係。這將引導出幾個問題:若說《結算》給予轉型正義的啟示 是認為,所有的轉型正義都是脈絡依存;那麼,從德希達的思考出發會認為,脈 絡依存的正義仍不是正義,因為它所尋求的仍是另一種制法暴力,而非解構工作 所呈現的困局,不是神話暴力與神聖暴力之間的張力;同時,德希達的解構正義,

不但持續考驗每一場「正義審判」(或審判之變體的可能),也間接將所有審判視 為「展演審判」;每個轉型正義所欲尋求的正義、秩序和法則,都在召喚班雅明 意義下的制法暴力和護法暴力,只是神話暴力的不同形式而已。從德希達所閱讀 的班雅明出發,從而確認艾斯特、泰鐸和曼妮三人將法治和審判視為轉型正義的 重要措施的同時,卻忽略的正義的法權來源,以及效力可能產生的結果;這部份 的提問也就進一步推向第三章探問轉型與秩序的關係。

第三章則探究轉型與秩序的關係,主要引介祖芭提契(Jelena Subotić)奈姬 (Rosemary Nagy)這兩位國際關係學者近年來對轉型正義的反思性研究,並藉由

哈特和奈格里對「帝國」的相關討論,將轉型正義和「帝國」主權的邏輯聯繫起 來,一方面將轉型正義視為「帝國」法律構成的一部分,另方面則從這個法律構 成來探討戰爭、暴力和法律之間的關係。如此連結企圖批判的是,當轉型正義必 須以司法機制作為處理方式的基礎時,司法機制並無法保證戰爭不再發生;相反 的,司法機制可能成為正義戰爭背書的理由。因此,當轉型正義做為民主轉型的 一部分,它在面對和處理過去的種種不義,並藉此建立民主價值和秩序時,轉型 正義所欲防止的人權侵犯並不會因為民主和司法機制的運作和鞏固而消失;相反 的,人權侵犯更可能以道德化和罪犯化的法律建置而繼續發生。然而,由「帝國」

連結轉型正義時,一方面企圖延伸出對於司法暴力的批判,另方面則企圖思索諸 眾(Multitude)、正義和另一種轉型的關係,乃至於這個問題將帶出轉型和時間的 關係。

第四章則主要從轉型與時間的關係切入,批評一種過去與未來對立的時間 觀,以及這種時間觀所發展出來的霸權民主;相對於這種對立的時間觀,我試圖 引入德希達關於禮物的討論,並聯繫起禮物與過去「遺留物」(legacies)的關係,

試圖帶出一種以不可能、無法交換且純粹給予的禮物,以之作為可能性條件的時 間觀和禮物觀,在這種「(不)可能」之下的時間觀,「當下」並不在場,在場的 是過去及其投射的未來,會不斷作用和增補當下。因此,我們無法以一種排除過 去(之惡)的方式,完全擺脫過去以朝向未來,同時,過去的「遺留物」(legacies) 會不斷留存在我們的當下,並索求各種層次與面向的交換,或以這些遺留物兌換 成集體記憶,或兌換成選票、權力、利益和權利,或兌換成與正義相關的審判、

懲罰、道歉、賠償,或兌換成與寬恕相關的道歉、和解,或兌換成民族和解(或 建構)所需的共同感和共同價值,甚至是基於其上的新憲法…。

然而,我們之所以作為接受者,正是基於一種不知道究竟是否接受何種禮 物,不知道我們是否是接受者,甚至不知道「我們」是誰;因此,作為禮物的遺 留物便以搖擺不定的誡命和律令的方式,作用在「我們」之上,我們因而被迫將 這份遺留物再次加倍地給出,以換取上述的東西;只是,禮物作為可交換的禮物,

同時具有禮物、毒藥與債務的面向,因此,作為禮物的遺留物在上述各種層次與 面向的交換,都冒著可能無法給出與交換的風險,或交換出來的禮物,變成更大 的債務或毒藥。

將禮物與時間的討論帶進轉型正義的討論,是循著對霸權民主的批評,以提 出「將來的民主」的說法,它將民主視為一種潛能、可能性與發生,因此,任何 民主的實現,都讓民主變得不可能,讓民主不再是民主。因此,「將來的民主」

有賴我們不斷對過去與當前民主的不斷反省與重新詮釋,在此狀況下,不斷反省 與重新詮釋,得以讓轉型隨時可能發生,轉型不見得是由政治科學所任意劃分的 轉型時刻、轉型時期或過渡時期。

第五章則企圖總結前三章對轉型與正義、轉型與秩序、轉型與時間的探討,

並從這些探究成果來思考轉型正義在台灣的狀況、處境和未來的可能性;最後,

則完整回顧整篇論文,提出本論文的限制和繼續發揮的方向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