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十波羅蜜與解脫道實踐關係

第一節 三學實踐探討問題

一、 同樣方法能力度不同

如上所提到悉達多太子,所實踐為了要成佛,與長部尼柯耶的《沙門果經》

的實踐可說是很相同,而也可以說《沙門果經》的內容是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 上慧學,也是三學的擴大內容,而也可以說是佛陀通常提到要聲聞去實踐,是為了 要解脫,也可以說是解脫之道。但是問題在於悉達多太子所實踐與聲聞所實踐是相 同的,可是兩者的能力差別很大,就如有「十八不共法」是佛陀與聲聞的差別能 力,在中部尼柯耶《迦葉師子吼經》180 的記載,舍利弗提到自己知道每位佛陀若要 成佛,實踐修行必須要實踐什麼才能成佛,雖然已經知道方法,可是舍利弗與佛陀 的能力還是有差別。不只是佛陀與聲聞之間,聲聞與聲聞之間也有差別的,在增支 部尼柯耶的《一集.第 14 經》記載到聲聞的第一,各種能力的名列,如大慧者,

是為舍利弗;具神通者,是大目犍連;具天眼者,是為阿那律;比丘尼大慧者,是 讖摩;具神通者,優婆拉瓦那是[蓮華色];具天眼者,是奢拘梨181等等,這點很明 顯表示說各個解脫者,雖然已經解脫了,可是在能力上是有差別的。

180 《迦葉師子吼經》,D.i.161-171,《漢譯南傳‧中部》第 6 冊,頁 176-187

181 《一集 .第 14 經》,(A.i: 23-25) ,《漢譯南傳‧增支部》第 19 冊,頁 30-32。

一般的原則,使用同樣的方法應該會得到同樣的成就,不過佛陀與聲聞、聲 聞與聲聞之間,大致是上同修同証,為何會有不同的結果呢?所以應該還有其他因 素,讓各個解脫者在能力上不同。

二、 什麼因素讓能力不同

這個問題,其實在佛陀在世應該有人提到的原因,而差異的原因應該是很少 人重視就少人提到,因為比較重視三學實踐,係解脫之道,那麼哪些因素也許是讓 解脫者的能力有差呢 ? 佛陀般涅槃之前對阿難說 :

阿難!長久以來,汝依慈愛、利行、安樂、無二之無量身業;愛語、利行、

安樂、無二、無量之口業;慈善、利益、安樂、無二、無量之意業近侍如 來。阿難!汝當善為精勤,可速得漏盡。182

這句話可視說累積功德能讓人得到解脫成就,是一個解脫因緣之一,對阿難 而言,三學的實踐他都清楚,不過,佛陀的這句話應該是要給阿難有信心,他一定 能解脫的,而解脫的因緣阿難已經準備好了,那就是他之前所累積的功德,只待阿 難再下手就會成功。

再者,功德的利益更詳細說明可於在小部尼柯耶的《伏藏經》183中的記載說:

人埋財寶於深穴,思:「生起某事之時將可為助我事。或為王責時,或為盜賊 奪掠時,或為借財之脫困,或於飢饉、不幸之時。」為此等之日的,所謂世 間財寶被蓄積。於深穴中雖何多所埋積,然一切常非被有用。財寶由彼處之

182 《大般涅槃經》,(D.ii:144) ,《漢譯南傳‧長部》第 7 冊,頁 98-99, “ānanda, tathāgato paccupaṭṭhito mettena kāyakammena hitena sukhena advayena appamāṇena, mettena vacīkammena hitena sukhena advayena appamāṇena, mettena manokammena hitena sukhena advayena appamāṇena.

Katapuññosi tvaṃ, ānanda, padhānamanuyuñja, khippaṃ hohisi anāsavo”。

183 《伏藏經》,Khp.p.7,《漢譯南傳‧小誦經》第 26 冊,頁 9-10。

消失,所有者意識之迷惘,或為龍持去,或為藥叉之取去。或敵於彼不見時 繼承者之掘取。﹝彼生﹞福盡時,此等一切即消失。無論婦人、男子,或在 支提,或在僧伽、或在個人、新人者,或在母、父,或對兄,以布師、戒 行、自制、從順,如善積財寶。此善積財寶,無依力而被奪,為死時半隨 物,雖捨離此世之富而行,此將持行於﹝他世﹞。不得為他分與之寶,亦為 盜者所不能盜之財寶。賢者善行諸福業,成為死後隨行之財寶。此乃神人一 切快樂之財寶。彼等願望者一切由此﹝財寶﹞得。美、美聲、麗姿、美形、

權力、侍從者,一切由此﹝財寶﹞得。或地方之王權、主權、轉輪王之悦 樂,亦一切由此﹝財寶﹞得。又人間界之幸福,或神世界所有之悦樂,又,

涅槃所有之樂,亦一切由此﹝財寶﹞得。擁有修行之善友,專心於正理,明 與解脫,具明與解脫之境地,一切由此﹝財寶﹞得。無礙解、解脫、聲聞波 羅蜜、緣覺、佛地,一切由此﹝財寶﹞得。成此福業者,如是有大不可思議 果,是故,賢人賢者讚福業。

從經中可得知功德能帶來到阿羅漢、辟支佛、佛地,從這部經很清楚所累積 的功德帶給不同的成就。佛教的功德概念在三藏中有提到是布施、持戒、修禪,那 就是三種福業事184,各種功德也有各個利益,簡單來講,布施功德帶給具有財產;

持戒功德帶給具有很莊嚴的身體,不為殘人、健康;修禪功德帶給具有智慧等,不 過,對解脫道來講最高的利益就是修禪,如在相應部尼柯耶的《毘羅摩》185 。佛 陀對給孤獨長者開示,功德各種利益的層面,那麼累積功德也應該是一個必要條 件,必要因緣。

184 《福業事》,(A. iv. 241-243) ,《漢譯南傳‧增支部》第 23 冊,頁 110-113。

185 《毘羅摩》,(A. iv. 392) ,《漢譯南傳‧增支部》第 19 冊,頁 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