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從存在到存在者》與「無名狀態」

IV. 世界

1. 「意向」展開世界

一個人通過「努力」將「瞬間(instant)」承擔起來,還不等於在「我」與「世界」之 間建立聯繫,因為在「世界」中,我們還需要跟數不盡的人事物發生關係。(這包含了 我們對客體而發的「意向、意圖(intentions)」。在「世界」中,有各種名詞指稱的物,

各種被賦予價值的東西,這些東西吸引了我們的注意,並取代了動詞意義上的「存在」

的變化。)

關於「成為一個我」,這裡除了有一個名詞的「我」之外,根據前述還有一個「跳起來 衝出去佔據自身」的這個動詞,它更著重在「成為」,而且是每個瞬間的「成為」,對這 種動詞的關切,Levinas 稱為對「存在的關切(care)」,這種「存在的關切」並不包含

「意向」的成份。但是當我充滿欲望時,我不會關切我本身的「跳出去佔據自身」,我 反而會關切我所欲求的「對象」,因為直覺上只有那個對象才能夠平息我的欲望,在這 種狀態下,「我想要什麼」這個問題的解答看起來相當清楚明徹(sincere)。

「意向」就像是一種「清楚、明徹」,我們透過「認識」去說明的這個世界,就屬於意 向的領域,而且很特別的,就算我們的世界不知為何總是有數不盡莫名的干擾與混濁,

意向也會全力去解釋這些莫名的影響,讓這些「莫名」進入清楚明徹。2

在世界裡,一個「東西」是作為我們欲望的對象而存在的,例如一部電腦,它就是那樣 一部供我們使用的電腦,清楚明瞭。在世界中存在的「東西/物品」,通常不會模模糊 糊的,不會模擬兩可,更不會是一種無名的鬼怪狀態。在世界中,「東西/物品」就好 像呈現在我們面前、與我們保持一段距離,像一個展示品或被欲望的對象般,供我們去 靠近或遠離或取用它。換個說法,我們的欲望在我們與它們之間保持著一段距離,我們

2 不過,我們知道有所謂的「無意識(unconsciously)的欲望」存在。在無意識中,欲望是 更複雜的東西,它超過欲求的東西本身,但是人們似乎一直以為無意識是「另一種像意識般

的意識,只是我們無法掌握」,這是透過「意識」來理解「無意識」,但這或許有點誤解。

透過欲望和它們維持關係,而這就構成在世界中,我們與物品的關係。

我們知道了在世界中,我們和「東西」的關係。但是在世界中,我們和他人的關係是什 麼模樣呢?應該和我們與東西的關係不同。我們會透過一個人在社會中的位置來看一個 人,例如對父母有對父母的態度,也會對一個人在社會中的行為表現我們的厭惡或尊 重。在世界裡,我們和他人是處於一種「社會關係」中。

和我們有所交流的多是一些什麼樣的人呢?並不是赤裸裸的人,而是至少有所「修飾」

的人們,這些「修飾」讓人「清楚、明徹」一些,這些「修飾」就是社會關係,例如父 母、朋友、老闆、師生,甚至是遊民,總之幾乎不會是絕對莫名的人,這些是社會關係 的種種表現形式。這些形式替那些「莫名、模稜兩可、不知如何界定」穿上一層清楚的 外衣,讓它們以至少體面的形象見容於世界。那麼,原本模稜兩可的部份呢?這些無法 披上形式外衣的便被逐出了「世界」,就像見不得人的事只能在晚上或關起門才能談。「關 起門」之後,彷彿就不是在原本的那個不能談那些事的世界了。

在此「赤裸」並不是指「沒穿衣服」,而是對立於「形式」談的,就算是維納斯的裸體 雕像,我們也不能說她赤裸,因為她披上了「美」的形式,她是透過「美」的形式展現 出來的藝術品,而且這個「美」還是說不清的,這正是比一般具體形式更純粹的形式,

形式的美。

(閱讀:《EE》:37)因此,當一個模稜兩可的東西或人藏起了自己的「赤裸」,它就可 以在世界中出現;但也因為如此,就好像它有了另一面,真正的它彷彿在「別處」,我 們如果看見某個東西或人的「赤裸」,就好像一種「不小心撞見」的經驗,這種經驗尷 尬、興奮,很讓人說不清楚的「有點那個」,但是「世界」的社會秩序並不太接受這種 經驗,它會將這種「說不清楚」逐開,世界裡的人會「隨便找些話來聊聊都好」。

因此,在世界中,社會關係就意味著「共同溝通交流」(communication、communion),

而要發生聯繫得通過一個「第三者」,例如參與一件共同事務、吃一頓飯、討論一個議 題…等,人並不是單純地面對面就可以共同溝通交流,人是會「面面相覷」的,人要溝 通交流是要圍繞著某個事或物進行的。雖然我們在與人交流時,的確是會碰到一些模擬 兩可的事件,一些說不清楚到底是什麼東西的事件,但在世界中和人們一道生活,世界

總是傾向說將事情變得清楚明徹,即使是透過將事情簡化也無所謂。

我們從「欲望與欲望的滿足」的角度,來看兩種關於「食物」的例子。當我們飢餓時,

我們完全知道我們要什麼,我們就是要吃的食物,我們意向著食物,然後我們就將它們 吃掉,我們的飢餓得到了滿足。簡單明瞭、清楚明徹,這就是「世界」企圖要達到的目 標。

而另一種「飢餓」則是超出世界之外的,那就是關於「愛」的飢餓,甚至,我們用「飢 渴」更恰當,飢渴幾乎是一種無法被滿足、無法被熄滅的飢餓,我們擁抱一個人、親吻 一個人,我們是在表達我們對他的愛,但我們幾乎是在用一種「無法表達」的方式在表 達,甚至我們還常常感覺到無論怎麼努力表達,都不足以表達我們真正的愛,我們似乎 永遠表達不完全、表達不到位。我們常常感到混亂迷離,有時還會有一種無法與對方合 為一體的挫折。相對於對食物的欲望,這是另一類的欲望。

對於食物的欲望是針對某個確定的東西,但是對於某人的欲望呢?為何總是無法那麼簡 單明瞭地滿足呢?對於某人,我們所針對的那個「確定的東西」到底是什麼呢?沒有,

我們說沒有,這是一種「沒有目標的飢餓」,正透過他人呈現在我們面前。這種「沒有 目標的欲望」脫離了一切具體的東西,並且日益增長,沒有目標,不見終點,不斷不斷 欲望,它彷彿是「世界」之外的不明狀態。

因此,在世界中,就是在清楚明徹中,是人生存的一種必要的依靠,是脫離不明狀態的 途徑。而不明狀態,那簡直是一種來自黑暗的不斷纏繞。

2. 「光」使世界清楚明徹

「世界」環繞著被給予之物,其中「形式」將模擬兩可的東西變得清楚明徹,送到我們 面前來。

「思考」是一種意向,也是一種欲望,是一種將某個東西在精神上據為己有的動作。但

「思考」要奪取的是那些已經被給予出來的、被形式修飾過的東西。在「思考」時,在 精神上,我擁有這些被給予的所有東西,但我並沒有被這所有的占有壓垮,而且似乎還

與這些東西保持著距離,這種形式的「占有」就是一種「意向」。

我們和「所意向的、在世界中的東西」之間被一段距離分隔著,於是對我們而言,就存 在著一種如何面對世界的自由,因為所有被給予的東西不會全部壓在我們身上成為重 擔,而是我們可以走近它們,或不走近。而它們在等著我們走近。當我們走近它們時,

我們是透過「形式」掌握它們,因為形式就是它們在世界中被呈現出來、可以被理解的 部份。

事物的變化是立體的,它有形式的外表,同時也有形式之外那模擬兩可的部份。但現實 的世界傾向於讓事物的外表變得固定,將原本液態的事物變成清楚明徹的固體。這讓我 想到一個例子。

有一陣子,我很喜歡拍攝樹,常常看著某一棵樹看得入神。在有一次,有那麼一瞬間,

我彷彿真的感覺到樹是液態的。「那棵樹,突然,無休止地、逐漸減弱,然後崩潰。」

因而,一棵樹在逐漸減弱時被凝固,是可能的。3

雖然這是一種奇妙的經驗,但在這個意義上,生活在世界裡的我們,在走向事物的同時,

其實也遠離了事物。我們在「意向」上走向事物,但卻在「注視」上遠離了事物。並且,

我們不僅透過「意向」走向事物,我們還透過「意義」調整事物,例如,我們將「樹」

調整成「固體」而非注視所看見的「液態」。

我們的確常常用「視覺」的譬喻來說明許多東西,雖然這些東西一開始都是經驗的,但 我們透過理解與意義讓這些經驗變得清楚明徹,變得「光亮」,變得較為簡單沒有秘密 而感到鬆一口氣。透過這種「光照」,所有的東西似乎都變得清晰了,並得以在一整個 光亮的世界之中屬於我們,於是我們好像就擁有了對整個世界的理解。

就是這種「認識的光照」讓我們內在精神對外部東西的包覆成為可能,由於「光照」的 存在,一個來自外部的東西,在光照中屬於我們了。那個東西在此並不是直接來自一個 外部,而是來自一個「已經被我們理解的外部」,這使得那東西就好像來自我們自身內

部。那個「已經被我們理解的外部」、光照的外部,那就是我們與之相屬的「世界」,我 們透過「光照」接近一個來自外部的東西,我們並不直接接近那個東西。或者這樣說,

我們透過「光照」接近一個來自外部的東西,彷彿我們就直接接近了那個東西。

因此,與光照相關的世界,並不直接就是「外部東西」的總合,即使「認知」會趨向外 部的東西,卻中介著光照,而這個中介使得我們與外部的東西(真實是什麼本身/etre)

永遠隔離。只要人透過這種方式接近外部的事物,就將是透過中介,一方面與外部事物 發生關係,又同時不被捲入外部事物之中。

(閱讀:《EE》:51)那麼,在一種意義上,「光」就中介甚至中斷我們與外部事物的關 係,讓我們身處在外部事物之外;但在另一種意義上,「光」又讓我們與外部事物發生

(閱讀:《EE》:51)那麼,在一種意義上,「光」就中介甚至中斷我們與外部事物的關 係,讓我們身處在外部事物之外;但在另一種意義上,「光」又讓我們與外部事物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