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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表達」本身就是一個困難

第一章 研究動機

II. 「難以表達」本身就是一個困難

但是,一開始我就遇到一個困難。例如 2004 年的一篇日記:

觸底,無處躲藏!

噁心、想吐!唇乾口燥,呼吸急促,胃像有東西在翻滾。雙眼無力睜開,世界在翻轉。

害怕,令人害怕得膽顫,雙手發抖得不聽使喚!

原來,絕對真實地面對自我,會像有人倏地將一根拳頭般的釘針狠狠地插入自己的胸 中,刺過肋骨,穿破心臟,你所能做的,只是恐懼地睜著雙眼,無神地抽搐、抽搐,

任濃烈的鮮血,自眼邊,自口角,自偌大的洞口,以無畏自信的勢態緩緩溢出,宣示 著它的勝利與驕傲,同時也宣告了:赤裸面對自我的可怕!!

這是我在 2004 年初所寫的一段文字。但是,這是什麼?或我這樣問:我到底在說什麼?

而讀者您理解到的是什麼?我是在「描述」一種「發生在我身上的經驗」,一種看似十 分「暴力」的經驗,但是這經驗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這種經驗?為什麼它竟然就發生在

「我的身體之內」?為什麼在分手之後的某段時間出現了這種我從來沒聽說過的經驗?

再者,這文字裡面的「面對自我」是正在進行書寫的這個我,這沒有問題,那麼那個拿 著釘針的「有人」是誰?而睜著雙眼的「你」又是誰?勝利的「它」又是誰?這像是一 段「視覺影像」的描寫,而如果,我說如果,那個睜著雙眼的「你」其實就是我,那為 什麼「我」會看到「我」睜著雙眼、抽搐、流血?「我──面對──自我」本來好像是 一個形容詞,形容我承擔起某種我在他人眼中的樣貌或欲望,但是在這段文字裡看來似 乎真要在字面上來理解了:在那種狀態中,我「真的/彷彿」看到我。而且我也傾向於 同意這麼理解,但是「我看到我」,在不透過鏡子的前提下,這怎麼可能?

更甚者,由於實際上並沒有「任何人」拿釘針穿刺我也沒有「任何人」在宣示勝利,那 麼如果我大膽假設,那個「有人」仍然是「我」,那就變成:「我」看著「我」被「我」

插入穿透!天吶,這是什麼?

那時候的一些特殊知覺經驗,對我就是如此難以理解。

如果我認為有某樣東西在,但其他人都不覺得有或看不到,那我可能面臨幾種狀況。第 一種狀況,當我宣稱,那個被掩蓋起來的地方有東西、那個折皺裡有個東西,我們會看 到的應該是一個被掩蓋起來的地方,或是一個折皺,而我們認為或相信在那個掩蓋之下 有個東西。這種宣稱與確證比較單純,因為共同的地方是,宣稱者與聽者都共同「看到、

知覺到」那個掩蓋或折皺,接下來要做的事情是將那個掩蓋掀開,或將折皺拉開,我們 便都能看到或知覺到,到底裡面有沒有什麼東西。

第二種狀況是,當我企圖宣稱並堅信,在那個我們都看到的地方有一個掩蓋並且那個掩

蓋之下有東西,或者那個我們看起來是平滑的地方其實有一個折皺並且那個折皺裡面有 東西時,作這樣的宣稱就比較複雜,因為當我作如此宣稱並要讓人信服,首先我就必須 證明那個我們看起來平順的地方竟然是個掩蓋或折皺,如同必須指出一大片草坪的某處 有些怪異之處,將之移開後我們發現其下竟然是陷阱或埋有寶藏;如同指出某些人的說 詞好像有些自相矛盾之處,追根究底之後我們發現這說詞背後竟有不可告人的秘辛。我 在正常或平滑的地方,向他人指出或突顯某個怪異或矛盾之處,然後我將掩蓋移開讓裡 面的東西呈現出來,如此我的宣稱才能夠使人信服。如果我做不到證實,卻又一直如此 宣稱並堅信自己的宣稱,那麼我就會像一位信仰著某種神秘東西的傢伙。

第三種狀況有點是第二種狀況的延伸,不同的是「過程」,在過程中,我並非一步一步 來,而是當我「直接」將陷阱或寶藏或不可告人的秘辛,呈現在眾人的眼前被眾人看見 時,「原本的」草坪就會自動被視為偽裝,「原本的」正直人格就會被視為虛假謊言,很 有機會地,我不必勞心勞力將掩蓋移開,眾人就會自動地以一種(事後諸葛)的態度感 覺到:難怪我老是覺得他怪怪的、難怪我老是覺得那個地方好像有些味道或怪怪的現 象。原本正常之處「在事後」自動地被眾人轉換為怪異或矛盾之處。

但是在這幾種狀況中,其實又可能隱藏了另一種麻煩。如果我將某個東西呈現出來了,

但我及眾人都不知道它是什麼東西,那會怎麼樣?當然一種可能是,眾人都說:「那就 是那個我們都知道的東西嘛,沒什麼。」如此一來,可能只有我一個人認為「它」不是 眾人認為的那樣東西。

而另外的可能是,我們知道「有它」,但我們不知道怎麼恰當地稱呼它,如果我們有旺 盛的求知欲望,那麼我們會形容它、描述它,可能會與我們知道的其他東西並置來企圖 比較、定位它,會大量地翻閱資料來查看是不是有其他知識廣博的人研究過它,我們會 連結比喻來說明它,我們會將它擺放在現實中來觀察它在現實中發生了什麼影響來看它 是否具有什麼功能,我們可能還會做許許多多的活動為的是能在身體或認識上接近它,

例如首先我們就會用「它」來指稱我們還不是很清楚的它。2

2 Freud 似乎也有相關的經驗。對於顯現在 Freud 面前的「莫名的經驗」,Freud 在百般思考 下終於接受了 Groddeck 的建議(也就是接受了尼采的看法)而稱為之「它」(the it, the id, das

如果這樣東西共同在我們面前,那麼我們將像 Freud 那般用「它」來指稱這樣東西;如 果我在向讀者您說話,那我可能會使「那莫名的經驗」來指稱那個東西。好的,我們就 暫且先用「它」或「那莫名的經驗」來指稱我僅確定「有」但還不夠接近的這個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