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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的都市再生基本條件

在文檔中 臺中市中區都市再生之研究 (頁 123-142)

第五章 臺中市中區的都市再生可行性評估

第一節 中區的都市再生基本條件

行政院於 2009 年 6 月 23 日經審查會議,通過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直 轄市一案,並宣布於2010 年 12 月 25 日正式升格為直轄市。臺中市在合 併升格之後位處於核心之都市,中區之地理位置為核心都市之核心。因 此,中區之都市再生計畫,勢在必行,亦有其必要性。

由第二章可得知,都市再生係對現有之都市賦予新的生命力,其意義

是不同於都市更新的。都市再生通常範圍較小,且較為著重於實質環境問 題的解決;而都市更新通常範圍涉及整個都市,且都市更新的目標是在於 解決都市之經濟、產業、文化資產,以及都市保存等綜合性問題(何東波,

2002:158-159)。

就外國在都市更新上之經驗而言,都市不斷地擴張與往郊區發展是無 法確實解決都市衰頹的問題。因此,舊市中心之再生儼然成為國際之趨 勢,而對於地狹人稠的臺灣而言,舊市區的再生更能將土地與空間再度進 行有效利用之最好方式。是故,對於臺中市中區這樣一個老舊市中心,甚 至是地狹人稠的臺灣來說,都市再生之必要性是非常急迫且需要的,利用 舊市區之再生,以有效使用既有之空間及土地。

就國外之經驗而言,發展都市再生能將區域資源,如:文化、歷史及 產業等,與地方之發展結合;尤其倘若能特別重視場所與特色空間之營 造,則能更加快速地達成再生之目標。

現階段臺灣所面臨到的問題,很大部份是因都市機能衰頹所引起,尤 其是在老舊市中心商業地區,因為是最早開發地區,故常因經濟成長快 速、人口郊區化的情形衝擊下,而使得因原本老舊設施無法負擔該具備之 機能,造成商業沒落、人口外移的惡性循環。以目前臺灣在都市計劃上之 施行方案,大抵皆以市地重劃,或是開發郊區為主,而對於老舊市中心而 言,因其地價較高等因素,導致在政策上均已開發新興區域為主。在這樣 的衝擊之下,老舊市中心便無法與新興開發區域相抗衡,導致人口流失。

人口流失便導致老舊市中心之衰微,而使其失去競爭力。但對於地狹人稠 的臺灣而言,每一塊土地之利用都是非常重要的,是故,在都市發展上不 應僅是開發新興區域,更應在擁有豐富歷史、文化等資源之老舊市中心上 耕耘;也因此,臺中市中區的都市再生對於人口已超過一百萬之臺中市而 言,更顯得相對地重要。

臺中市的都市化運動,從東大墩時代起,經日據時代,光復到現在,

一百多年來,幾乎就沒有靜止過。(沈征郎,1979:15)臺中市經過日據 時代所做的都市計畫之後,街道以「棋盤式」的方式整齊地排列,建築也 多採取歐風形式。然而,其棋盤式的規劃在擴展至綠川、柳川兩川、公園 以及鐵路的影響下,發生了變化,始得街道不再是以棋盤式的方式呈現,

而漸漸地變得複雜。

雖然在日據時代有計劃性的規劃中區,後來因地形及開發的因素,而 變得偏離原來所計畫的棋盤式都市計畫,但其所奠定下來的基礎,卻是可 以成為中區日後都市再生的基本條件。

以臺中市中區之都市特色而言,其相當具有中心商業區之特色。在我 國,住商混合是都市生活之習性,而都市中心商業地區雖然不像西方國家 一樣,晚上、假日時居住在以外之處,卻因為中區之都市老舊程度而造成 人口外移嚴重。對中區而言,雖然具備中心商業區之特色,但人口外移的 情況,造成中區在此方面之優勢逐漸降低,形成目前的情況。

中區處於中心商業區之優勢地理位置,八 0 年代以前在商業活動、人 口數量等皆是獨占鰲頭的地位,但是,到了九0 年代因為市區公共設施不 敷使用不便,如:公園綠地不足、停車場不夠民眾使用等,加上政府政策 已開發新市鎮與市地重劃為主,使得縱使有第一廣場更新案等都市更新方 案,卻依然擋不住人口、商業轉往屯區等郊區發展之情形。

雖然中區目前處於都市發展弱勢的情況,但是中區仍保有優勢之條 件。在歷史演進上能夠相當清楚地了解到,中區本身在臺中市都市歷史發 展上占有相當大的地位。從日據時期開始,中區便開始是商業活動中心,

縱貫鐵路之發達展開了臺中火車站前延伸至三民商圈的繁榮景象。不論是 傳統商業市場的設立、百貨賣場林立,使得中區成為繁華熱鬧的區域。

中區繁榮景象因為環境的變遷、商業型態的改變,造成其無法抓住以 往的興盛情形,使得人口外移嚴重。中區本身也因為硬體設備無法負荷大 環境的演變,如:街道仍以日據時代時所建立的狹小空間為主,無法跟上

目前多以四輪以上交通工具必須具備之寬大道路;公共設施,如:停車場 之不足,無法容納外來車輛,使得民眾到中區購物之意願降低;商業之經 營型態的改變,不再是像以往小雜貨店便可滿足民眾需求,現今主要以購 物商場的整齊、清潔、明亮,以及廣大的商場空間為多數民眾有意願購物 之環境。

臺中市政府於 1986 年開始規畫市中心之更新,其中之ㄧ便是干城區 之都市更新計畫。由於中心商街廓較為窄小,加上地權之擴散,使得更新 不易,因此,臺中市政府便以整體開發之方式臺灣土地開發公司合作,以 十年為期,構想以綠化行人專用購物區為主,配合廣場使用,引進商業活 動之進駐。接著臺中市政府亦將日據時代所興建的第一市場作一更新計 畫,因第一市場位於市中心商業區之黃金地段,卻因其老舊髒亂,影響市 容之觀瞻,有礙於市中心地區多用途之商業使用之目的。是故,市政府便 將其拆除重建為大樓,並於1991 年完工使用(溫博煌,2003:56),現成 為複合型商業用途大樓。中區目前有多項建設計劃已實施或正在實施,

如:火車站前景觀工程、梅川景觀再造工程、繼光街行人徒步區之工程設 計、臺糖大型購物中心,與即將動工之鐵路地下化及捷運工程等,這些計 畫方案在在顯示政府在開發新市鎮與市地重劃之都市發展之後,逐漸地開 始重視市中心商業地區對於臺中市的重要性,進而重視中區都市之發展。

但是,雖然目前臺中市政府已著手進行規畫小型區域之建設,但對於中區 卻未有整體都市計劃之方案產生,是故,在中區都市再生之方案上,政府 卻未有一套完善措施,即使有小型之規畫方案實施,卻對於中區整體都市 發展與形象卻未能有所提升。

在第四章中區都市衰敗關鍵因子中,以房地產來看中區的衰敗時曾提 到,以臺中市政府公布歷年公告土地現值地價情形中,全市公告土地現值 地價調幅均為正值;唯在2001 年到 2004 年為負值。而臺中市中區之公告 土地現值地價在1995 年到 2006 年之間,其公告土地之現值調幅中,均呈

現負值;其中,2001 年更調幅至負值 20.84%。此時的臺中市全市之公告 土地現值,呈現正值;而中區一直到2007 年才開始為正值 0.5%,2008 年 為正值1.5%;2009 年公告土地現值與去年持平,調幅為零。(臺中市政府 地政處,檢索日期:2009 年 5 月 15 日

http://land.tccg.gov.tw/chinese_big5/infoquery/info_05.php)。

在公告地價方面,臺中市全市 1991 年至 2007 年調幅均為正值,且在 2007 年更是調幅正值 15.29%。而臺中市中區之公告地價調幅,在 1997 至 2007 年處於負值之狀態,甚至在 2004 年度負值高達 33.70%(臺中市政府 地政處,檢索日期:2009 年 5 月 15 日

http://land.tccg.gov.tw/chinese_big5/infoquery/info_05.php)。

此對照臺中市其他行政區來看這些數據顯示出中區因為商業之衰落,導致 中區之房地產價值亦隨之大幅滑落。

就都市政治經濟學的觀點來看,希冀能夠運用都市更新事業來達到其 具備政治功能以及經濟之目的,在政府決策上對於資源再分配的結果,能 夠將此目標達成。由房地產所浮現的數字來評斷一個都市之重要性,對於 中區而言,都市衰敗之三大關鍵因子主因便起於環境因素。由於房屋的老 舊、道路的狹小,導致人口嚴重外移,以致於商業活動降低。是故,就其 根本之因便是中區的環境因素,而環境造成的衰敗由其房地產之增貶便可 清楚得知。依臺中市政府公布之公告土地現值地價以及公告地價可以非常 清楚地看出中區近年來均處在衰敗之處。

中區目前在都市發展上居於臺中八大行政區之劣勢地位,主要因其 都市衰敗關鍵因子之外,還包括臺中市重視市地重劃以及開發新市鎮等政 策制度所致。但是,中區仍有其固有之優勢。是故,本研究將研究資料29

29本研究將研究資料與溫博煌《台中市舊市中心區再發展目標與策略之研究──分析階層程序法

之應用》作一整理,2003:73-76。

於中區之現況以SWOT 分析30,究其發展之優勢、劣勢、機會以及威脅,

作為本研究研擬都市再生作為與步驟之參考。

壹、 優勢分析(Strengths)

一、都市發展歷史悠久

以整個臺中市而言,都市發展時期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

日據時期以前,也就是清朝統治時期;第二、日據時代;第三就是戰後的 臺中市都市變遷。然而,不論是清朝統治時期、日據時代,或者是戰後的 臺中市都市發展,中區在臺中市都市發展上佔有非常重要之地位。

中區的都市發展,由清朝時期便已開始,至日據時代蓬勃發展。由第 三章中,中區的歷史演進可以得知,清朝時期之小北門為人口、房屋較為

中區的都市發展,由清朝時期便已開始,至日據時代蓬勃發展。由第 三章中,中區的歷史演進可以得知,清朝時期之小北門為人口、房屋較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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