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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獻探討與重要名詞詮釋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相關文獻探討與重要名詞詮釋

都市再生在我國雖然不是一個相當被了解意思之作為,而都市再生之

方式與意義為國外原創,我國將其吸收之後再加以闡釋與作為。是故,在 國外之文獻探討上,將都市再生之意涵與其在國外之發展與作為,在文獻 上作一分析探討與了解;以及在我國都市發展上之專家學者之專書所下的 定意義予以了解現今我國在都市再生詞意上之解釋與作為方向為何。

壹、相關文獻探討

都市再生一詞在國內屬新興名詞,源自翻譯國外名詞而來,故國外都 市再生之相關文獻之分析、探討是必要的。首先必須界定都市再生之定 義,因都市再生源自於翻譯國外名詞而來,故其定義必須清楚;再者,國 外在都市計劃此塊區域行之有年,如:美國、英國、日本等,但在臺灣,

雖然日據時代便開始對於臺中市中區有「市區改正」等都市計劃,但都市 再生之範疇卻少有,僅能就臺灣少許曾經採取都市再生之城市,如:臺北 等計畫內容書做為國內相關文獻之探討。

臺灣在都市再生方面的作為雖然尚未豐富,但都市再生在國外卻是行 之有年,故取經於國外之文獻探討便占大宗。當中,國外都市再生計畫也 區分相當多種,經驗豐富國家如:美國、日本、英國等,在當地之作為也 都不盡相同,每個不同的計畫和實施方向都不盡相同,所希冀達成之目的 亦不同,以至於中區都市再生較為符合哪種都市再生模式,便需要深入探

討及了解。

都市更新在國外發展歷史較為臺灣悠久,尤其是以美國、英國以及日 本等國家最為經驗豐富。在國內而言,1968 年 12 月 6 日成立「中華民國 都市計劃學會」,然而,國內都市更新發展歷史並無國外如此悠久,亦缺 乏有關單位及機關的情形下,在1998 年 3 月 7 日,為配合行政院「都市 更新方案」,因此「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Urban Regeneration R&D Foundation)便在此刻成立,以基金會支中英文對照,便不難發現,

都市更新與都市再生的用法再一次地被相互運用。在都市更新這塊領域 中,因為缺乏相關的經驗,故在取材上便以國外都市更新之文獻為主,探 討國外有關都市更新,更精確地說,是以「都市再生」的方式呈現。

一、相關專書

楊裕富(1990)在《都市計劃》一書中探討英國、美國、日本、德國 以及法國等在都市計畫領域發展悠久,及其作為和發展過程,對於這些國 家之都市計畫和發展都市更新之轉折能夠有所了解。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1999)之《邁向二十一世紀都市 更新研討會---大會實錄》一書中,藉由研討會的形式,將在都市更新領域 有所作為之學者專家的想法及實際作為能夠做一探討。學者專家對於都市 更新之不同面向發表意見,在書中能夠概略地了解國內外都市更新的想法 及發展過程。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2002)所發行之《都市更新魔法 書:實現改造城市的夢想》一書中,將都市更新之基礎概念與作為作一探 討,對於都市更新之步驟與計畫之概念能有更加概念性之了解。

陳明竺(2005)在《都市設計》一書中探討都市更新的緣起、理論,

包括國內外都市更新沿革之概略,將都市更新之緣起、定義與作為做一探

討。對於都市更新影響之因素也做一描述,對於都市更新的觀念能夠有概 略性的了解。

內政部(2005)所召開之「2005 都市更新國際研討會-都市更新-十 線城市永續發展新願景」後所發表之大會實錄一書中請英國都市發展與都 市更新之專家參與討論,其中,將英國目前都市更新之目標與都市更新之 歷程均有提出。

Jim Berry、Stanley McGreal & Bill Deddis(1993)所編輯之《Urban regeneration: property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一書中摘錄都市更新之 專家學者對於歐洲、英國等地之都市再生之財政、政策等方案之文章。

Joe Ravetz(2000)在《City-Region 2020》一書中則對於英國曼徹斯特 地區之都市現況以及都市更新等思維,對於英國曼徹斯特地區的都市發展 過程即未來展望能有通盤的了解。

Peter Roberts(2002)在《Urban Regeneration》一書中對於都市再生 之概括、主要議題以及經驗等做一豐富且詳細的說明,使得本研究能夠對 都市再生之定義與目的以及作為等都能夠有所了解。

二、相關論文

有關「都市再生」或者是都市更新相關詞語之論文,依時間列表如下:

表 1-1 相關論文一覽表

表 1-1 相關論文一覽表(續)

上述之相關論文主要將各地區之都市更新策略作一探討,多將研究地 區著重在臺北市、高雄市等都市更新經驗較為悠久之地區。本研究主要針 對臺中市中區之都市更新,將上述都市更新以及與臺中市中區都市發展相 關論文作為參考之依據,針對臺中市中區之都市再生中各項條件作一分 析;同時,亦將臺中市中區之都市型態作一分析,探討中區本身之都市發 展及其條件;同時,探討其都市問題屬性,並發展本身之都市再生策略。

貳、重要名詞詮釋

首先,在對於臺中市中區進行研究之前,必須先界定「都市再生」一 詞:「都市更新」此一名詞為翻譯外文所得,探討都市再生相關文獻時,

我們不難發現,國內外對於都市更新一詞有諸多不同的解釋。而「都市更 新」可能與「renewal」、「redevelopment」、「remodel」以及「regeneration」

等詞相關聯,在國內,學者也用不同的名詞來說明都市更新。廣義而言,

「urban renewal」、「urban redevelopment」、「urban reuse / urban remodel」、

「urban regeneration」等都是為了因應都市在發展上所面臨的變化之作 為,在此,就較為常用之詞作一較為詳細的比較與說明:

一、都市更新

在陳明竺(2005)所著之「都市設計」一書中指出,特別是指美國 六O-七 O 年代所進行清除貧民窟為主要目的之大規模、大範圍都市更新。

而都市更新(urban renewal)的制度是根據美國在 1949 年住宅法(Housing Act) 所進行,由聯邦政府補貼地方政府徵收都市更新之貧民窟土地,以較為低 價轉售給民間開發商。其引發的問題相當多,特別是對於有色人種及貧窮 社區的拆遷有失公平,至今此一作法已因受到各界的嚴厲批評而停止。

二、都市再發展

為了與早期都市更新做區隔,便以都市再發展(urban redevelopment)一 詞作新的詮釋。其所代表之意義,主要意指美國大規模的Urban Renewal 停止之後,許多小型或個別街廓再開發則方興未艾,特別是著重與鄰近舊 市區紋理的結合與交通系統的改善。同時,在日本也開始許多都市更新的 計畫,他們稱之為「都市整備」。

三、都市再利用

都市再利用(urban remodel/reuse)是對於更小規模的建築物或幾塊土地 所進行的調整工作,往往是以建物保存或整修的方式進行。整修建物與新 用途稱之為remodel;而對於土地或建物使用重新調整,例如:工業區變 商業區,工廠變商場等則是reuse。reuse 或 remodel 往往並不牽涉到大規 模的街廓系統調整或都市交通系統的改變,例如舊金山Ghirardelli Square 或是Boston 的 Quincy Market 等都是。

四、都市再生

在英國,自 1990 年代以來,都市更新往往用都市再生(urban

regeneration)這個名詞,其代表的意義只於舊房子改為新房子或是都市實質 環境的改善而已,而有更廣泛的社會與經濟意義。都市更新應追求的是全 面的都市再生,創造更多的工作機會改善都市經濟,建造符合環保的綠建 築,引入豐富的文化活動活化都市,降低都市犯罪率等。

「regeneration」是用於英國的字法,其代表之意義不僅只是老舊房屋 改建成為新房子,或者是都市實質環境改善如此而已,而是有更加廣泛的 社會與經濟價值的意義。是故,本研究認為都市更新不僅只是在於街廓的 改變、重劃,或者是舊屋成為新屋如此表面作法而已,而是更加以社會、

經濟、交通等多面向來加以「都市再生」,以創造更多實質上的改變。創 造工作機會增加的可能性進而改善整個市區的經濟,進一步地改善市區的 財政,如此才能成為「雙贏」的局面。

現代社會都市更新不再是只重視經濟面向、交通面向、社會面向或者 是環境面向等單一面向而已,都市更新應該是一種對都市的全方位的思 考,故在比較上,本研究傾向用regeneration 之定義與用法來做研究與分 析。

叁、都市更新之類型

更新地區發展定位為依據其鄉鎮發展定位、地區區位條件、重大建 設及政策投入等因素,確定更新區未來事業推動之更新發展定位和再發展 原則,並作為更新地區發展策略研擬之依據。雖然各更新地區多屬住宅窳 陋之特性,但由於其所在區位環境之差異,其未來再發展之定位與潛力亦 具有差異,將就各劃定更新地區進一步加以定位探討及類型歸類,歸類流 程包括整體考量之鄉鎮發展定位、重大建設計畫和政策投入,及更新地區 發展特質之區位條件、實質環境、重要文化古蹟及觀光據點等考量。都市 更新的類型一般而言可分為以下七種:交通樞紐更新、老舊市中心商業區 更新、市中心工業區與軍營更新、水岸更新、住宅社區更新、產業振興與 轉型更新、災後重建更新等(概念整理至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 會,2002:22-23;張學聖、廖紫蘭,2003:11;桃園縣政府網站1):

1 檢索日期:2009 年 4 月 18 日

http://www.tycg.gov.tw/site/index.aspx?site_id=020&site_content_sn=1524

一、交通樞紐更新

當新的公共運輸系統引入時,如:火車站、客運站、高鐵車站等重要 交通系統中心,由於功能的提昇與改變,使得整體土地使用型態與強度、

交通動線、人行系統、開放空間系統都有必須整體更新作聯合開發,以發 揮交通中心的功能。加上交通樞紐所涉及的之公共利益最為龐大,因此亦

交通動線、人行系統、開放空間系統都有必須整體更新作聯合開發,以發 揮交通中心的功能。加上交通樞紐所涉及的之公共利益最為龐大,因此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