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自基層民眾的抱怨卻越來越多。以 2008 年為例,中國大陸各地環保系統共收到 民眾來信 70.5 萬封,比 2007 年的 123357 增加近 5 倍。涉及環境汙染與生態破 壞有關問題有 67.5 萬件,其中,反映水汙染的信件達 10.6 萬件,投訴大氣汙染 信件有 28.7 萬件,固體廢物汙染的信件有 1.4 萬件,噪音汙染有 24 萬件,其他 汙染則為 5.9 萬件,投訴案件和上訪人數為 2001 年以來最多。11對環境汙染引 發的糾紛處理和解決,大陸民眾不是通過公害反對運動,而大多是通過上訪形 式向政府部門反映問題,由政府通過行政調停等形式來加以解決。12雖然,近 年以司法訴訟形式解決環境糾紛的案例逐漸增多,但「行政調停優先」的局面 沒有改變,根據一項大陸公眾環境意識的調查,受訪的大陸民眾高達六成七的 人認為政府應對環境保護負責,這一意識應是中國大陸長期的政府主導型環境 保護所導致的。13由於大陸公眾普遍傾向環保是政府的責任,因此解決環境問 題成為中國大陸政府沉重的負擔。

第二節 中國大陸的環境政策與治理

壹、中國大陸的環境政策

自 1949 年中共建政以來,由於缺乏經濟建設經驗,制定的經濟政策出現偏 差,粗放型、資源型工業規模不斷擴大,人口增長控制失調,城市基礎設施落 後。在此一時期,採取仿效前蘇聯的重工業發展計劃,盲目地要「超英趕美」

大上快上,生產粗放,技術落後,造成資源能源大量消耗和過度浪費,環境汙 染和生態破壞嚴重;在外交政策方面,又實施閉關鎖國,對國際社會的現代工 業及現代城市發展趨勢及其環境保護、汙染治理狀況幾乎一無所知。14 1970 年 代以前,中國大陸的環境保護幾乎處於空白狀態,全大陸城鄉汙染隨處可見,

生態破壞傷痕累累,七大水系水質惡劣黑臭不堪,特別是城市工業汙染日益加 劇,自然資源被掠奪性開發,環境質量惡化之勢加劇,被汙染的水源、空氣、

土壤、生物已開始威脅民眾的健康水平。

自 1973 年中國大陸舉行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以來,迄 2006 年中國大 陸已舉行六次會議,以此六次會議為標誌,中國大陸的環境政策可分為四個階

11 「2008 年中國環境統計概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網站,

http://www.mep.gov.cn/gzfw/xzzx/wdxz/。

12 楊華,中國環境保護政策研究,頁 263~266。

13 洪大用,中國民間環保力量的成長,頁 63~65。

14 改革開放中的中國環境保護事業 30 年編委會編,改革開放中的中國環境保護事業 30 年(北 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10 年),頁 1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段及三大政策-「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誰汙染、誰治理」;

「強化環境管理」。15自 1978 年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大陸環境治理大約經歷三 個階段:1978 年至 1992 年改革開放初期的「汙染控制、綜合利用」;1992 年 至 2002 年江澤民時代的「控制轉型、協調發展」;2002 年以來胡錦濤時代的

「資源節約、環境友好」階段。16此外,也有學者依據環境政策設計理念的演 進,將改革開放初期、江澤民時期和胡錦濤時期的環保政策區分為:「誰汙染 誰治理」、「可持續發展」、「科學發展觀」。17

一、1978 年改革開放以前的環境政策

1973 年 8 月 5 日至 20 日,中國大陸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在北京舉 行,審議通過「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 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三十二字環境保護工作方針,同時,擬定中國大 陸第一個環境保護文件-「關於保護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試行草案)」,隨 後由國務院發佈實行。18 此次會議揭開中國大陸當代環境保護的序幕,其召開 背景主要有兩大因素:一、中國大陸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二、聯合國人類環 境會議的影響。191972 年 6 月 5 日至 16 日,聯合國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 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會議發表「人類環境宣言」,提出「只有一個地球」等 環境保護主題,當時中國大陸總理周恩來派出一個代表團出席會議,並且指示 應把環境問題提到議事日程。

這次會議使中國大陸代表認識到,環境問題不是資本主義的特產,在社會 主義中國也有,而且非常嚴重。出席會議代表之一曲格平回憶說,「對中國代 表團來說,那次會議是一次生動的課堂,開始認識到環境保護對國家發展的影 響。特別是對我來說,受到的震動更大些。...通過對照分析,使我猛然間 看到中國環境問題的嚴重性,中國城市和江河汙染的程度並不亞於西方國家,

而自然生態破壞的程度卻遠在西方國家之上。」20這次會議可以視為中國大陸 政府開始關注環境保護的起始點。

15 李勇進、陳文江、常跟應,「中國環境政策演變和循環經濟發展對實現生態現代化的啟

示」,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濟南),2008 年第 5 期,頁 12~18。

16 俞海濱,「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環境治理歷程與展望」,毛澤東鄧小平理論研究(上海),

2010 第 12 期,頁 25~28。

17 吳荻、武春友,「建國以來中國環境政策的演進分析」,大連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

版),第 27 卷第 4 期(2006 年 12 月),頁 48~52。

18 改革開放中的中國環境保護事業 30 年編委會編,改革開放中的中國環境保護事業 30 年,頁 8。

19 雷洪德、葉文虎,「中國當代環境保護的發端」,當代中國史研究(北京),第 13 卷第 3 期(2006 年 5 月),頁 104~107。

20 曲格平,我們需要一場變革(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年),頁 2~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聯合國人類會議之後,周恩來等中共領導人在聽取代表團匯報後,更認識 到中國大陸環境問題的嚴重,並指示應把環境問題列入國家的議事日程,1973 年 1 月,國家計劃委員會向國務院請示召開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很快就 得到批准。1973 年 8 月 5 日,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在北京舉行,達成 四項成果:一、公開承認社會主義中國存在環境問題;二、正式確定三十二字 環境保護方針;三、審議通過「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試行草 案)」;四、提出並制定「關於加強全國環境監測工作意見」和「自然保護區 暫行條例」。21這些成果成為當時推動中國大陸環境保護的主要原則。

「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試行草案)」,從以下十方面對保護 和改善環境作出規定,包括:要做好全面規劃、把環境保護與制定發展國民經 濟計劃和發展生產統一起來,統籌兼顧、全面安排;工業要合理布局,在城鎮 上風向和水源上游、城市居民稠密區不准設立有害環境的工廠,已經設立的要 改造,少數危害嚴重的要遷移;要改善老城市環境,逐步完善城市的排水系統 和汙水處理設施,保護水源,消烟除塵和消除有害氣體,及時處理和利用各種 廢渣、廢水和垃圾,盡量減少噪音,保持環境安靜,要大搞綜合利用,除害興 利;加強對土壤和植物的保護;加強水域和海域的管理;植樹造林;認真開展 監測工作;大力開展環境保護工作;做好宣傳教育等。22根據「關於保護改善 環境的若干規定」,中國大陸政府針對全大陸一些影響較大的汙染源進行詳細 調查。

1974 年至 1976 年中國大陸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在陸續發佈一些規 劃,諸如,1974 年的「環境保護規劃要點」,1975 年「關於環境保護的十年規 劃意見」、1976 年的「關於編制環境保護長遠規劃的通知」,三個規劃工作文 件均提出「五年控制、十年解決」的目標,反映出當時中共高層急於治理汙染 的想法。例如,1974 年的「環境保護規劃要點」要求全大陸的江河湖海,包括 渤海、長江、黃河、松花江等水系汙染,三至五年內基本得到控制,十年內做 到根治;工礦企業要積極改革工藝,消除汙染危害;在十年內所有企業都要符 合國家規定的各項環保標準;十八個重點城市在三至五年內,使有害物質的排 放,符合國家規定的「三廢」排放標準。1975 年「關於環境保護的十年規劃意 見」更指出,十年內基本解決環境汙染問題,是一項重大任務,要努力實現。

23這一時期中國大陸的環保政策主要在於治理「三廢」-廢氣、廢水、廢渣。

21 雷洪德、葉文虎,「中國當代環境保護的發端」,頁 104~107。

22 改革開放中的中國環境保護事業 30 年編委會編,改革開放中的中國環境保護事業 30 年,頁 14~18。

23 同上註。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973 年 11 月 17 日,國家計委、國家建委、衛生部聯合頒佈中國大陸第一 個環境保護標準-「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準」。除了「三廢」汙染防治政策 外,還提出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即「工廠建設和三廢利用工程要同時 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1977 年 4 月,國家計委、國家建委、財政部和 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聯合頒發了「關於治理工業『三廢』,開展綜合利用 的幾項規定」,從十二個方面對企業汙染防治提出要求。「三同時」要求在基 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嚴格控制新汙染的措施,也是中國大陸最早推出 的一項具中國特色的環境管理制度,這項制度與後來的環境評價制度結合,成 為中國大陸防治新汙染的主要管理手段。與此同時,中國大陸政府還提出「限 期治理」的措施。然而,由於低估環境汙染的複雜性以及環境治理的困難性與 長期性,以及經濟技術水平的限制,當時中國大陸大中型項目的「三同時」執 行率不足 44%,直至 1979 年以法律形式確定後,又頒佈「基本建設項目環境保 護管理辦法」,使「三同時」制度化,才初步收效。

二、改革開放初期的環境政策:汙染控制、綜合利用(1978 至 1992 年)

1978 年推行改革開放後,解放生產力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成為中共 國家發展的第一要務,但經濟基礎弱、產業結構差、技術水平低,加上高速經 濟成長帶來的過度的資源開發、能源消耗和嚴重汙染,使中國大陸生態環境承

1978 年推行改革開放後,解放生產力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成為中共 國家發展的第一要務,但經濟基礎弱、產業結構差、技術水平低,加上高速經 濟成長帶來的過度的資源開發、能源消耗和嚴重汙染,使中國大陸生態環境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