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臺灣外籍勞工聘僱與管理的問題面向
第二節、 循環性外勞政策的利弊得失
無論傳統移民國家、歐盟以及亞洲新興國家,均提出各種短期與 循環性外籍人力之運用方案。歐盟執委會甚至於其歐洲移民網絡建議 書中表示,循環性外籍勞力之運用可達到三贏的策略。強調循環性與 短期外籍勞力反映出全球化架構下,人口變遷與新工作型態產生,以 及勞動市場彈性化的需求策略。而且這種循性人力政策亦為移民勞工 所偏好的模式。
除前章所介紹的各國均有短期與循環性外籍勞力方案,美國亦不 例外。美國 H-2B 短期工作簽證提供雇主可以從既有人力之外,從海外 招募補充性與臨時性質的勞動力。該項工作簽證係依據 1986 年移民改 革與管理法之規定,規劃兩種臨時性工作簽證;一者為 H-2A,針對農 業性質的工作,另者為 H-2B,針對非農業部門的臨時性工作。這種臨 時性工作簽證從 1997 年核發 15,706 人,至 2007 年成長為 129,547 人。
但美國雇主估計 2008 年應容許 300,000 人的 H-2B 簽證,才能應付缺 工問題(Seminara, 2010,引自 Wickramasekra)。這項臨時工作簽證期限 為一年,但可再次申請,可歸類於循環性的僱用。但這種臨時性的工 作簽證招致許多批評;其問題在於缺工的浮濫、外籍勞工受限於雇主 持有聘雇許可而無法申訴其權利,擔心招致遣返或不再被續聘。另亦 發生雇主扣留身份證件,限制勞工行動自由之問題。該項簽證最為人 詬 病 的 就 是 限 制 外 勞 僅 能 受 僱 於 單 一 僱 主 , 不 能 要 求 自 由 轉 換
(2011,Wickramasekra)。國勞專家研究報告中分析短期外籍勞力政策 與永久性外籍勞力政策,何者對於移工權利保護更為實質。其結果為 永久性移民勞工政策對於外籍工作者之人權有更具體的保護。
究竟短期與循環性外籍勞力政策真如國際專家所言(Newland, Agunias et al. 2008,引自 Wikramasekara, 2011),是一種包含移民本身、
來源國與目的國政府三方獲利的政策嗎?茲將循環性外籍勞立政策運 用的利弊分析整理如下:
一、 循環性外籍勞力政策對移工本身有利:
有論者以為循環性外籍勞力模視為移工的自然選擇,亦即移工 本身就偏好短期性工作。但國勞組織負責移民勞動事務前官員 Dr.
Wikramasekara 於其文章中批評前述的假設缺乏實證基礎。以技術 性移工而言,如果他們能夠攜眷至目的國工作,則其偏好應選擇 長期性之工作為主。這樣的假設其實是建立在有選擇機會與不得
已之下的選擇兩種情況。以低技術外勞而言,由於海外工作多限 制永久性移民,因此根本談不上這是自願性的選擇,而是不得不 如此的選擇(Wickramasekara, 2011)。
其次是循環性外籍勞力政策常被亞洲新興國家與中東國家所 採納,但前述國家亦常發生移工遭受勞動剝削,以及回國後所剩 無幾,甚至無法償還其仲介費的情形。這種循環性外勞政策,又 如何能說對移工本身有利?
二、 循環性外籍勞力政策對雇主有利:
多數雇主並未認知何者為短期,何者微循環性模式,多數皆以 短期模式視之。但雇主亦常會抱怨短期外籍勞動力會增加期訓練 成本,增加其勞動力的不穩定。我國外籍勞工許可工作年限,從 一開始的兩年延長為三年,乃至目前的最長不超過 12 年的工作期,
多少反映雇主希望能有穩定的勞動力,並企圖減少訓練與流動過 高所產生的人力成本。
從社會融合的角度而言,雇主因可僱用短期外籍勞力,因此不 會從長遠的融和角度還看企業內的外籍人力,因此多數只提供演 前工作與生活所需的膳宿及簡單娛樂設施,也直接減少了雇主為 了協助企業內族群相處和諧所須付出的成本。
國際經濟合作組織(OECD)亦指出如果從雇主觀點,其實很難評 估雇主真正會傾向於短期的移工模式,因為過高的替換率也會增 加招募、訓練與管理的成本。OECD 並強調只依靠短期與循環性 外籍勞力政策是一種飲酖止渴,不切實際的政策。長期而言,這 樣的政策不僅缺乏效率也不可行。
三、 是否對來源國政府有利:
許多來源國政府認為循環性外勞政策有助於國民於工作至一 段時間後,改善了家庭經濟,學得專業技術之後,剛好可以回到 國內發揮所長,這正是來源國政府所期待的政策。但誠如前文所 說,亞洲國家之短期與循環性外籍勞力政策常涉及不公平對待,
甚至有勞動剝削與人口販運等情形,嚴重危害來源國國民的勞動 人權。但來源國政府於面對目地國政府時,即使宣稱雙方透過雙 邊協議來規範移工的工作權益,但因兩國經濟實力的不對等,來 源國政府很難真正達到保護本國國民工作權利的協商結果。這又
是來源國政府所樂見的嗎?
四、 是否有利於目地國政府:
循環性外籍勞力模式的確帶給目的國政府許多利益;例如有助 於勞動市場彈性人力的需求、無須負擔社會融合成本,同時雇主 也可以從短期模式中找到高技術人力,減少技能培訓之成本與時 間。凡此皆是對目的國政府之政策利多。但目的國政府應了解循 環性外勞經無助於解決人口變遷與高齡化的問題。至於我國念茲 在茲的照顧產業與人力培育,更因循環性外籍看護的大量使用,
使得家庭照雇主要依賴外籍人力,這是我國所面臨的嚴重問題。
此外,循環性勞力的運用固然可以創造某些產業的就業機會,但 更可能因循環性外勞的容易使用,使得傳統上屬於本國人的就業 機會遭到取代,因而使這些本國人成為結構性失業與循環性外勞 模式的犧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