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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外籍移工政策思維之更新

第三章、 重要國家於外籍勞工人權保護規範與政策措施

第一節、 德國

三、 德國外籍移工政策思維之更新

拜歐盟自由遷移所賜,德國於 2011 年底有超過 600 萬在國外出生 的外籍工作者,其中有 80 萬係來自中歐與東歐國家。但實際上在德國 境內的外籍勞工應該遠超過官方統計。20 世紀的德國一直不願去面對 該國得族群多元化問題,對於國內有五分之一的人口為過去客工制度 所留下的後裔族群的事實亦不願面對,這是因為國內無論政界或社會 一直缺乏對於移民與社會融合政策的共識(2009, Sussmuth)。但 21 世 紀的德國似乎有相當顯著的改變,吾人可以從近十年德國重要移民與 融合政策的改革,看出其中變化的軌跡。以下為 2001-2009 年重要相關 法令之變革:

表 6、德國近十年的移民與融合政策變革 改革形式與日期 改革內容

公民法,2000 年 1 月 1.納入「屬地原則」;外國人子女 於德國出生者享有公民權;

2. 外國人於德國居住 8 年以上者 可申請歸化(過去須 15 年);

3. 申請歸化須通過語言測試;

4.有極少數的情形下,第三國國民

(非歐盟)可擁有雙重國籍(但限 於 23 歲以下)。

綠卡制度,2000 年 2 月 1. 核發 20,000 張外籍工作許可給 資訊產業技術人才;

2. 這是一項不受限於 1973 年停 止 聘 僱 外 籍 勞 動 力 規 定 的 例 外。

移民法,2005 年 1 月 1. 有一系列的改革並對許多重要 法 令 產 生 影 響 ; 如 居 留 法 (Residence Law)、難民權利法 (Right of Asylum)、就業命令 (Employment Ordinance)、融合 課 程 命 令 (Integration Course Ordinance);

2. 由聯邦政府提供移民有關語言 及融合課程;

3. 將 不 同 簽 證 型 態 簡 化 分 為 兩 類;臨時與永久;

4. 居留與工作證授權由同一政府 單位負責;

5. 對於自營作業者予以規範,並 對在德國投資一百萬歐元以上 或提供 10 個以上工作機會者

給予簽證;

6. 學生居留於學業結束後延長一 年以便易於尋找工作。

7. 對於年薪超過 86,400 歐元的高 科技外國人授與簽證;

8. 對於難民資格的放寬。

歐盟指引的國內法化,2007 年 8 月

1. 人口販運受害人可獲得 3 至 6 月的短期停留;

2. 降低高科技人員的薪資標準為 64800 歐元;

3. 放寬自營作業者之居留;投資 50 萬歐元且能提供 5 個就業機 會者核發簽證;

勞動法,2007 年 10 月 1. 對於 A8 類歐洲國家的工作予 以放寬,指 2004 加入歐盟的東 歐國家。

公民權法規,2008 年 7 月 1. 對於社會融合語言課程與考試 的統一規定。

Meseberg 內閣決定,2008 年 7 月 1. 自 2009 年 1 月開始,來自歐盟 新會員國的高教工作者與德國 國民一樣享有同等待遇;

2. 自 2009 年 1 月起,第三國學術 工作者可在德國受聘工作,須 證明該工作無合適之本國國民 勝任。

資料來源:Sussmuth, 2009, The Future of Migration and Integration Policy in Germany, Migration Policy Institute.

德國從一個強調血統主義的國家,且為客工制度的典型國家,到 如今逐漸接受國內為多元族群的現況,顯示其對於移民與社會融合願 意以更開放的態度迎接與面對。關於德國移民勞工政策的現代化,德 國首要面對的就是 2011 年開放其計業市場給歐盟的 A8 類國家,也就 是 2004 年才成為歐盟會員國的東歐會員國。由於歐洲普遍受到歐債危 機的影響,德國政府勢必要非常謹慎地開放其就業市場,同時要加強 與國內社會的溝通與共識。

如果要在經濟危機時期大開移民勞工的大門,勢必將引起國內勞 東的不安。因此循環性移工政策就成為一種彈性策略。但循環性移工 可能引起的負面效應如造成人才外流以及大規模的永久移民。但該文 章之政策建議為德國應與歐盟執委會密切合作,參考其他已經開始運 用循環性外勞的國家作法,進行先導性的政策。但循環性移工政策無 可避免的勢必會有一部分移工到最後會留在目的國,因此如何提供一 個引導路徑,讓循環性移工與永久居留間有所過渡,這應該是必要的 政策設計(Sussmuth,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