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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發現

在文檔中 台灣專業移民政策探討 (頁 159-162)

第五章 結論

第一節  主要研究發現

一、 台灣「積極引進外籍專業人才政策」的效果 

台灣政府不論 2000 年開始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或 2008 年開始執政的國民黨 政府,都宣稱要積極引進外籍專業人才。從黃煌雄、李伸一調查(2005)報告中 依據到 2003 年的數據,只是批評成效不佳。從本研究中,卻發現勞委會的外籍 專業人士有效聘雇許可人數從 2006 年底 29,336 人到 2009 年 4 月 27,064 人一路 下跌,其中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數從 17,757 人降為 15,054 人,降低特別明顯。

移民署與警政署統計的外籍工程師人數也從 2002 年的 3,417 人降到 2007 年底的 2,730 人,到 2009 年 4 月的 2,111 人一路下滑,也就是這些方面專才的「淨流入」

人數不但沒有增加反而是負值。這在先進國家是少見的。這樣的發展有可能是經 濟遲滯的警訊,也要檢討所謂「積極引進政策」的效果性。

二、 政策的衝突性與無效性 

進一步研究發現與經濟相關的外籍投資事業主管人數從 2006 年底到 2009 年 4 月一直維持 1450 人左右,沒有太大變化。與經濟關係較少的學校教師倒是從 2,212 人增加到 2,714 人。與外籍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數變化有所不同。

在探討法規的差異性,可以發現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 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2006a)對外籍專門性技 術性工作有訂定學士後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碩士以上學歷,且必須平均月 薪在 47,971 元以上的要求。主管與教師則沒有這些規定,教師只要求是有學士 以上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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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繼續追遡較早的法規,發現有時稍微放寬,有時又縮緊,大致是縮緊 的比放寬的多。以 47,971 元平均月薪的規定為例,就是 2004 年才訂定的。而 1993 年才訂定需要學士後二年,碩士後一年相關工作經驗。因此台灣政府宣稱積極引 進外籍專業人才,開放可以申請永久居留,又將永久居留條件放寬的同時,對於 人數最多的專門性技術性工作是以要有相當「專業水準」的角度來要求,該薪資 水準是所有專技人員的平均薪資,而不是依照受雇者工作內容與資歷的平均薪資 而定的。受雇者工作內容的平均薪資是一般國家基於不要影響相同工作的本國人 工作機會,而對於企業聘用外國人的要求。另一點是在引進外國留學生與給予台 灣獎學金辦法中都聲稱是要藉此引進外國優秀人才,然而這種低薪限制使得留台 學生中,可以留下工作的大概只有很少數。

如果政策是不引進資淺的外國人,只要引進資深的外國人,以免資淺外國人 爭奪本國年輕人的工作機會,這樣的限制也好像沒錯。但是除非政府像部份國家 在稅賦或津貼上作補貼,否則對於引進資深外國人,政府很少有著力點,那是雇 用機構與外國人之間的事。因此就形成政府說是有引進政策,以獎助學金鼓勵外 國學生留學台灣,也在部份法規作了一些放鬆,實際上以薪資低限限制資淺外籍 人士的任用。政府的政策是衝突性也是無效性的。政治人物為了滿足不同選民的 要求,往往會產生有衝突性的政策,或失效的政策。哈伯瑪斯稱為正當性的危機。

Claus Offe 認為國家終究無法將資本累積與正當性作妥善的整合。Boswell 認為 這種衝突在移民政策中,特別明顯(Boswell,2007:92),Boswell 批評美國的 移民政策為了公平性(fairness)而限制移民,處處有配額;但是為了資本累積

(accumulation)又為移民與企業開了後門,配額常有些項目是例外,有時又將 配額放寬。

從本研究看來,台灣的政策正好相反,說是要引進,卻設了個高門檻。有能 力的人,高來高去,門檻不是問題。資淺的人就被限制住了。不論經濟情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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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在全球化的潮流下,門檻低的外籍學校教師在增加中,不受門檻影響的外 籍主管人數不變,受高門檻限制的專門性技術性人員則是在減少中。筆者遍尋各 國移民政策,沒有一個國家以這麼高的相對薪資低限,限制前來工作的外籍移 民。德國的資訊人員的低薪限制高於台灣的相對薪資低限,但是德國對有大學學 位者不受此限。

謝富凱(2007)從管制的角度來審視台灣對外籍專業人士的態度。他認為行 政機關將事權統一集中,移民署的成立,已經有初步的成果。立法機關在管制外 國人法治作業上雖然仍有缺失,但隨著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的提出,可見得 未來的法治對外國人乃至外國專業人事已經有更進一步保障的初步構想。然而我 們的司法實務,對於行政立法結合而成的整體管制趨勢,卻無法發揮加分的效 果,而呈現對外國人不友善的態度。這又是政策衝突的一個例子。

三、 訪問調查結果 

調查訪問結果大致與原有的認知與文獻的資料差距不大。

外籍人士對台灣治安、生活環境、人民友善的好評高的令筆者有點意外。這 是台灣了不起的資產,應當繼續保持甚至深化這種優勢,並且多對外宣傳這些優 點。

行政程序的不便利,英語的普遍化程度不夠,薪資低限的困擾,多少也都在 一些文獻中見到 (辛炳隆,2008;藍科正主持 ,2005)。本研究再度證實這些 問題。

比較少見於文獻而在本次調查中浮現的問題,包括所得稅預扣繳的問題,英 語授課中小學高學費的問題,這兩項問題對年薪在一百萬元以下有家庭的外籍人 士會是相當大的困擾。高學費的問題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是個無可奈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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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扣 20%稅款的問題是人為的對低薪者的懲處。一百萬年薪在國內不算低薪,

已經包含大部分的受薪者。

本次調查在政府官員與學校教授方面,各有其職位上的立場,也沒有特別的 發現。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官員都不會要行公文、拉關係等麻煩的程序,只要說明 訪問目的,都會配合接受訪問,盡量回答問題,服務態度很好。但是也發現政府 相關單位對於相關資訊與政策,並沒有作比較好的整合。以致於資訊比較零散,

更遑論政策的整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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