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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侗的先世既已逐步釐清,下則討論當時其織造技藝的概況。唐代李延 壽所編撰之《北史·僚傳》記載:「僚人能為細節,色致鮮淨。」(李延壽 1982:
1409)由李延壽的這句話,明確道出了苗侗民族之先世在織造工藝上已經是
「能為細節」了。雖然無法了解究竟可以「細節」到什麼程度,但是「色致 鮮淨」卻也是不爭的事實;也可以看出苗侗織品在唐代即已具備相當的水準 了。然而李延壽所記載關於苗侗錦的高水準技藝只應屬於孤證。但《宋史》
之《地理志》和《九域志》中同樣載有:「北宋時靖州等地紡織的斑細布、
白練布、白絹等均負盛名,有的成為進奉朝廷的貢品。」 (傅安輝 2003:
44)
(二)侗錦單一化的階段
前已述及民族先世與稱謂的改變是一個複雜的議題,自宋代以來,居住 在與漢族毗連地區的侗族(也就是今日居住靠東邊的侗族)就已經被編入了 戶籍,被稱為「峒丁」或「峒 民」。(楊庭碩、潘盛 之 2004:231) 楊庭 碩的看法有其一定的根據,尤其是參照《 宋史˙西南溪侗諸蠻》的記載,「峒」
族已然有別於苗族,保守的看法是至少在明代初期,過去將侗苗不分,或是 將侗族併入苗族的情況已經產生了明顯的變化。
在明初於黎平縣顧亮滴所做的《侗錦歌》看出侗錦所使用的廣泛:「郎 錦魚鱗紋,儂錦鴨頭翠;儂錦做郎茵,郎錦載儂被;茵被兩自端,終身不相 離。」18此文看似以茵(褥)與被來比喻男女之間的恩愛情詩,但是可以看 出至少在明朝初期,侗錦工藝技術已經相當成熟。口傳文學有可能是出於後 來的文化建構,但若對照於下引之官方文獻,亦有其可以參照的價值。
在侗族居住的地方,地方史志也對侗繡有過各式記載,如《柳州府志》
說侗族「卉衣鳥語」 (王錦修 2003:365) ;《鎮遠府志》道:「女則自 織自染,袖以彩繪繡。」 (蔡 宗 建修 2001:317) 《貴州圖經新志》亦記 載,明代之時,「黎平府屬……女人之衣,長褲短裙……刺繡雜文如綬,胸 前 又 加 繡 布 一 方 …… 織 花 細 如 錦 。 …… 繡 花 如 綢 如 錦 , 斜 縫 一 尖 於 上 為 蓋 頭。」(沈庠、趙瓚 1996:75)明萬曆年間,曾任貴州巡撫十年的郭子章 在其《黔記》中所錄文人墨客詩讚「洞女膚妍工刺錦。」《小方壺 齋輿地叢
就已清楚地說明「五溪蠻」都是「槃瓠種也」,然而在此書中,他更精確地已經將苗、瑤、
侗分開看待;又如郭子章曾任貴州巡撫十年;鄺露曾因得罪上官而亡命瑤族山寨,與瑤族生 活三年……。事實上,不少的地方官在編寫方志的領域,都有不少的貢獻。
18 顧亮滴,《侗錦歌》。引自侗族網,檢視日期:2014 年 9 月 21 日,http://www.dongzuw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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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說:「苗童未妻者曰『羅漢』,皆插雞翎。」(轉引自侗族簡史編寫組 1985:14)宋明時期侗族先民以羽翎為飾,在現代的侗族生活中還可以見到。
清代文獻也有記載,如《廣西通志》記載:「侗人椎髻,首插雉尾,卉衣。」
(金鉷等監修 2006:10)在傳統的《遠祖歌》中,描述了古代侗族的部落 首領勇士的裝束:「額上飄揚鷴雞羽,羽簾條裙隨風揚 ……身穿水簾白羽衣,
龍鬚寶劍掛身旁。」(轉引自張柏如 1994:20)現代侗族如果單純地只 是 為了增加現今男子所著「百鳥衣」的正當性,似乎並無理由在《遠祖歌》之 中建構如此的敘述。此外亦描述「懷遠(今三江)侗人,羅漢首插雉羽,椎 髻裹以木梳,著半邊花繡衫,有褲無裙,衫最短,褲最長。女子挽偏髻,插 長簪,花衫,耳環,手鐲與男子相同,有裙無褲,裙最短,露其膝,胸前裹 肚,以銀鑷綴之,男女各徙跣。」(轉引自張柏如 1994:20)由以上成書 於明清時代的文獻了解,居住在不同地區的侗族在服飾上雖然各有不同的習 慣與愛好,但是普遍使用侗錦的現象,卻是他們共同的特色。
至清代,侗族婦女自紡、自織、自染的侗錦已是名聞遐邇。清代文學家 吳敬梓所著《儒林外史》裡,在以鎮遠為背景的 42、43 兩回中,對鎮遠的
「苗綿侗繡」備加先讚賞,當時的一些地方官還以此作為貴重禮品,送往京 都饋贈親友。(吳敬梓 1977)康熙年間,胡奉衡的《黎平竹枝詞》就是紀 錄「峒錦矜誇產古州 ……松火夜偕諸女伴,紡成峒布納官租」之句。(轉引 自侗族簡史編寫組 1985:47)足見當時侗族女性製作侗錦的技藝已經爐火 純青,他們的審美觀念與成品也都受到官府的肯定;同時它也成為侗族百姓 經濟收入的一個重要的來源。清嘉慶年間貴州學政李宗昉所撰《黔記》也記 載:「從江縣的龍圖、貫洞一帶,婦女多織藍布;天柱、錦屏出產編織的『侗 帕』亦很精緻。」(李宗昉修編 2003:469-508)張澍在《續黔書》中提到:
「黎平府屬滴洞編織的『洞錦』係以五色絨為之,亦有花木禽獸各樣,精者 甲他郡,凍之水不敗,漬之油不汙」(張澍 2003:197-198),可見在唐宋時 代就已被各種文獻紀錄的侗族民間織繡工藝,至明清就更非比一般 了。
早自乾隆七年開始,清政府「立法勸民紡織」,侗錦作為紡織業的一部 分因其「制度化」獲得了進一步發展。當時已有別於以往不同的特點,其一 是使用了新型紡紗工具,榕江已經開始使用腳踏紡車。它能同時紡兩股線,
比手搖紡車提高功效兩倍左右。 (李宗昉修編 2003:434)其二 是織物精 緻、美觀。根據史料記載,當時天柱、錦屏的侗族織出了精緻的「侗帕」布、
黎平農民織出了「粗布」、六洞織出了「藍布」。可以想見,侗錦這份精美 的工藝品在當時已經廣泛地被侗族所使用。經由紗線的經緯演繹而成的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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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百苗圖》原作為清嘉慶年間曾任八寨理苗同知陳浩的《八十二種苗圖并說》。
21 對於為何自古以來所有的織品製造都是掌握在女人手中,E.J.W. Barber 的看法是在早期社會 如果要增加女性對家庭的經濟生活分擔,就必須是可以兼顧著照顧孩子的工作,而紡織恰巧 符合這樣的要求。(Barber 1991:289)逐漸地,織布成為婦女的社會責任,而非強迫性的 勞動。(Barber 199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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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使用來自紗廠的專業製造,而非完全由自家生產。染線所需要的顏料雖然 仍以傳統方式製作,但是同樣也走向家庭式廠房的專業製造,可以想見棉紡 織業的發展,在侗族織錦的生產方面造成了相當的改變。
到二十世紀三十、四十年代,因為抗日戰爭的緣故,為了提供前線所需,
所 以身 處 後 方 的 侗族 地 區, 紡 織 文 化 有了 快 速的 發 展 。 同 時為 解 決穿 衣 問 題,帶動了棉花種植田地的大量增加,農田轉作也是為了提供更多的棉產品 原料,以利製作棉紗、棉布等產品。例如榕江的什錦被面、黎平和鎮遠的平 織布等,此外工業初始性質的棉紡織廠也在 舊有的基礎上擴建或新增,因此 為侗錦文化加入了新的元素。至近百年來,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各民族 的交往增多,侗族的服飾逐漸產生改變,唯有屬於侗 族的黎平、榕江、從江 等地變化不大,仍然保留著傳統的特色。
綜合上述,侗族紡織在唐宋時期就已經形成,到明清時期紡織技藝更趨 完善,正如《侗族禮俗歌》所唱到的:「青布、藍布拼成方塊花,紅絨黃絨 連成『百歲塊』,純質的白銀塑出群仙圖;繡出的人群能把歌堂踩,繡出的 百鳥能歌唱,繡出的黃狗把尾攞,繡出的蜘蛛會牽絲,繡出的杜鵑把花開。」
(王彥 20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