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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處理方法,有清楚明定。此外,又就合約終止及不續聘情事有規範救濟程序,還 有就教師升等、教師評鑑等之影響教師資格的規範內容詳細說明,以便教師能夠了解 個人權益及捍衛各項應有的利益。這所學校的特別條款,為了使教師能夠就教學、研 究與服務發揮其功能,讓高等教育是切合學生所需要且培養應有的能力,更讓學校教 育能有顯著發展與專注特色教學。學校方面就教師聘僱通常會有幾個程序,或說是一 些事前步驟。
一、師資陣容核定
在每學年度校長和教務長針對未來學校發展所需師資透過學術策略規劃委員會 進行探討,委員會就現形師資與未來師資做通盤調整,提出報告或意見,共同討論後,
確認聘僱員額與所需人才。115 教師遴選步驟
組成教師遴選委員會,委員會組成除了各系所主任級法定委員外,加入外部委員,
依公平、公正之方式,進行遴選,不論國內、外學者、專家皆有公平機會被選任。116 從上面這些程序及步驟,我們清楚了解這個學校有一套完整方式來處理教師聘僱 及事後免職等解僱或解聘及不續聘等情事,使教師能夠對自己教學、研究生涯有清楚 輪廓與方向,才能保障自我各種權益,生活有了確保,才更能專注教學、研究與服務,
方能為一位適任教師,進行傳道、授業、解惑等。
第二項 教師任用(Faculty Appointment)
教師任用由教務長進行決定,以下將基於教師任用規定基礎,教務長若有不同意 見,可提出不同作法,相關作法需在教師評議委員會做出決議後生效。
115 Seal of Beloit College,Special provision govering Faculty employment of
2014,art.A,https://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1&cad=rja&uact=8
&ved=0CBsQFjAA&url=https%3A%2F%2Fwww.beloit.edu%2Fapm%2Fassets%2FBeloit_College_AP M_Chpt06_rev03_20_13.pdf&ei=4MqzU4O4Ec7jkAX-h4GQDA&usg=AFQjCNG3Abz_GQWTRhwDz Y9svzEj3NMKrw&sig2=E4ABKWFbJB7QycqKCYEPqQ&bvm=bv.70138588,d.dGI,20140702.
116 Id. ar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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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任職等 Initial Rank of Appointment
(一) 長聘教師任用(Tenure‐Track Appointments)117
教務長與相關單位人員依據教師之學歷,或考量該教師相關服務經驗,授予初任 教師對應之助理教授(或副教授以上)等職。尚未取得對應的學位教師需以講師任職,
爾後晉升為助理教授時,需滿足相關學歷的要求。
(二) 非長聘教師任用(Non‐Tenure‐Track Appointments)118
臨時空缺或非長聘教師職缺應以「訪問」或「非長聘」教師聘用。「訪問」是指 被聘僱填補暫時空缺,或提供不定期特別課程的教師。「非長聘」教師並非永遠服務 於該學校,但其服務時間會比一學年來的久。訪問和非長聘教師的初任職等,比照長 聘教師標準進行認定。
二、Initial Period of Appointment 初任聘用期間 (一) 長聘教師(Tenure‐Track Faculty)119
1. 講師(Instructors):講師之適用期為一年。約滿依據表現情況,合約可再延長一年 或兩年的時間。講師若服務時間累積滿三年,教師可晉升為助理教授。
2. 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s):助理教授最初適用期一般應為兩年,合約可以續 簽兩次,適用期可達六年。
3. 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s):副教授級教師適用期應為最初兩年或三年,依據表 現情況,適用期可再延長一年。
(二) 訪問與非長聘教師(Visiting and Adjunct Faculty)120
1. 訪問學者可為全職或兼職。客座教授可填補休假、病假事假教師的臨時空缺。訪
117 Id. art.C,1,(a).
118 Id. art.C,1,(b).
119 Id. art.C,2,(a).
120 Id. art.C,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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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期間通常會是一年。教務長與系所或學程主任討論後可同意訪問學者申請,訪 問學者若尚未取的相關學歷,會以講師聘任,據相關學歷學者會以對應職級聘任。
2. 非長聘教師職位可以是全職或兼職。一名全時的非長聘教師需教授六門課。非長 聘教師不需擔負提供諮詢服務的職責,然而系主任、教務長與該師協商後仍可要 求其擔負此些職責。若系所或學程的有開課需要,而長聘教師不足以負擔時,教 務長需和相關的系所或學程主任確認後,任命兼職教師開課。兼職教師初次合約 為一年。非長聘教師若未有對應學歷,應以講師聘任。具有相關學歷的教師,可 以對應的職級聘任。聘任滿一年後,若表現良好,可續聘非長聘教師一年,經過 兩年後,可轉續聘任為三年一約,或一年一約。在 2000 年秋季以後聘用的非長聘 教師不得超過 6 年的服務時間。
三、注意事項(Notifications)121
(一) 若長聘教師未獲續聘,應依以下時間表進行通知
初任一年內的教師應於 2/15 前告知不續聘,服務進入第 2 年教師應於 12/15 前 告知。若未期間內告知不續聘,則該教師可續聘一年。服務滿三年以上教師,若未更 新合約,仍可繼續取得最後一年的合約。
(二) 若因為補足臨時空缺聘任的訪問學者或非長聘教師,可能受到預算限制,無法保 證獲得續聘。
四、升等時程(Timing of Promotions)122
(一) 講師當取得相關學經歷要求時可晉升為助理教授。助理教授在 Beloit 學院最少需 服務滿六年才可晉升為副教授。講師的年資也可列入六年的計算當中。副教授在 Beloit 學院最少需服務滿六年才可晉升為教授。
(二) 訪問學者與非長聘教師取的相關學經歷時可晉升為助理教授。服務滿至少六年的
121 Id. art.C,3.
122 Id. art.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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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長聘助理教授可晉升為兼職副教授等職。非長聘教師晉升需由系主任和教評會 進行審查。非長聘助理教師升等案將由 2013 年 3 月的教評會進行審查,結果會送 交給教務長。只有在極少數情形下,兼職教師將不會被晉升為副教授。
五、任期限制(Limitations on Terms of Appointment)123 (一) 一般限制(general limitations)
助理教授在 Beloit 學院經過三年的服務應進行升等或被迫離開學院。助理教授在 Beloit 學院服務滿六年必需升等,若未升等成功必需離開學校。
(二) 其他限制(Other Limitations)
在每學年核定的課程數量中,由訪問學者、非長聘教師、代課或代理教師開的課 程時數不得超過總時數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