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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替代性風險移轉金融商品之興起

第三節 保險證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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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保險證券化

保險證券化之概念是源自於美國 1992 年安德魯颶風,該颶風造成 180 億美 元之理賠損失,導致許多保險公司及再保險公司因此而破產。在承保能力嚴重短 缺的困境下,迫使轉而向資本市場籌資而促成了保險證券化,透過證券化之過程,

設計成不同型態之金融商品,再銷售給有意願承擔風險之投資者來籌募資金。

保險證券化之定義乃指以未來保險或再保險期間所產生之現金流量為標的 物所發行之證券,也就是將保險之風險分散於資本市場中,由資本市場的投資者 直接承擔風險48。通常是一種主要針對財產及意外保險負債基礎的財務交易,而 此交易之特點之一在於,其與經濟結構或金融市場並無關連,而保險證券化交易 主要特點在於將承保危險移轉於一般投資人,而投資人所面對之風險則與原保險 人完全隔離。保險證券化商品中較為人熟知的是巨災債券及巨災選擇權,其中更 以巨災債券為主流,其具有填補傳統再保險之不足,更具有快速、有效、有彈性 的保障與較佳信用品質的功能。

而保險證券化之優點在於:1. 相關資訊透明公開,且所募得之資金必須提 存於信託基金,因此道德風險及信用風險都相對來的低;2. 流動性高,資本市 場中所有投資人皆可參與風險分散;3.與其他傳統金融風險無連動性,可與傳統 金融市場之波動風險脫鉤49

第一項 保險證券化之類型

真正證券化商品之開始可追溯至 1992 年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推出第一 宗巨災保險期貨,雖然此項商品最後因為推展困難逐漸沒落,但保險證券化

48 鄭濟世,巨災風險管理與政府監理,台灣經濟金融月刊,第 38 卷,第 11 期,2002 年 11 月,

頁 72。

49 張瑞益、李珍穎,巨災債券暨巨災衍生性商品發展現況與趨勢,中華科技大學學報,第 46 期,

2011 年 1 月,頁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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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概念卻因而蔓延開來。現今國際金融市場上主要的證券化型態大致有以下 三種:

一、保險聯繫型固定收益證券(Insurance-Linked Fixed Income Securities)

例如本文探討之重點「巨災債券」即屬於此一型態之保險證券化商品,是 指未來債券本金及利息之償還與否,將取決於巨災損失發生的情況而定。

二、交易所的巨災選擇權(Exchange-Trade options)

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hicago Board of Trade, CBOT)發行之巨災選擇權,

乃是將巨災風險發生後保險業之損失指數或個別公司之約定股價作為標 的物,在交易所中進行各種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買賣,使風險移轉者能夠透 過巨災選擇權的避險操作,達到穩定損失之功用。

三、保險聯繫型資本融資證券(Insurance-Linked Surplus Financing)

如或有資本票據(Contingency Surplus Notes)及巨災股權賣權(Catastrophe Equity Puts)等,都是以巨災風險或保險風險之發生與否,作為將來公司 資本發行或股權移轉之條件,藉此在巨災發生後可立即獲得現金,解決資 金短絀的問題。

第二項 保險證券化商品之演進過程

前項所描述三種保險證券化商品型態為目前金融市場中常見之分類,然 而演變至今並非一蹴可幾,究其根源可發現保險證券化乃是始於海上冒險借 貸,歷經巨災債券等商品,最後發展至今已有跳脫以巨災風險為核心,而改 以 非 巨 災 風 險 為 重 點 之 保 險 證 券 化 商 品 , 例 如 勞 工 補 償 保 險 ( worker compensation)等,茲將此一演變歷程簡述如下:

一、海上冒險借貸(Marine Botomry)

此制度盛行於西元前 18 世紀,為現代商業保險之先驅,當時的漢摩拉

二、保險衍生性金融商品(Insurance Derivatives)

即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概念與保險人所承保之風險連結,保險人可透過 此商品之交易以移轉風險,如巨災選擇權及以健康保險等非巨災風險之 損失指數作為標的物之商品。美國芝加哥交易所於 1992 年曾一連推出 與保險損失率有關之期貨商品:巨災保險期貨(Catastrophe Insurance Futures)、健康保險期貨(health insurance futures)、家庭全益險期貨

(homeowner insurance futures),為保險證券化揭開序幕。然而此三項 商品不久後即宣告終止,失敗原因大致可歸納出四點51:1. 保險服務社 資訊公開程度不足;2. 避險者多於投機者;3. 保險業不熟悉商品之操 作;4. 對投機者而言損失幅度過大。

三、巨災債券(Catastrophe Bond, CAT Bond)

巨災債券又稱保險連結型債券(Insurance-Linked Bonds)或“Act of God”,

又可稱之 CAT Bond,也是巨災風險透過資本市場移轉風險的一種產 品。

四、巨災風險交換(Catastrophe Risk Exchange)

1997 年設立於紐約的巨災風險交易所(Catastrophe Risk Exchange, CATEX),有別於以前的保險交易所(Insurance Exchange),其特色在 於以電子商務做為工具來從事交易,設立一虛擬的電子交易中心,會員

50 同前揭註 34,頁 36。

51 Cummins J. David & Helyette Geman, Pricing Catastrophe Insurance Futures Contracts and Call Spread, Journal of Fix Income, March 1995, Vol.14, pp.46-57.

(一)或有資本票據(Contingent Surplus Notes):為保險公司所發行之 債券,由保險公司於募集資金後設置指定用途信託基金,於巨災 損失發生時,發行資本票據,再由此信託基金承購,以調度所需 之資金53。此商品之特色在於其將巨災事故與未來現金流量做連 結。

(二)巨災股權賣權(Catastrophe Equity Puts):屬於股權移轉與巨災

52 許欽洲,以巨災權益賣權、巨災交換、及衍生性商品之保險期貨、GCGI 巨災選擇權等新財務 工具移轉災害風險之研究考察報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出國考察報告,2006 年 10 月,頁 25-41。

53 陳繼堯,再保險理論與實務,智勝,2002 年 2 月,頁 411-413。

(三)氣候衍生性商品(weather derivatives):指以一定區域之氣溫、

雨量、風速等氣候指標為標的而產生之衍生性商品。最主要的功

七、Limited Lifespan (Sidecar) Company

由於受到 2004 及 2005 年颶風的影響,尤其是 2005 年卡崔娜颶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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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本型態是設立一個特殊目的再保險人(Special Purpose Reinsurer),

用以承保自保險人或再保險人分出之核保風險,使 Sidecar 之營運不受 保險公司歷史業績之影響。而這些特殊目的公司之資本來源則為投資機 構及避險基金,不再僅倚賴保險業之資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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