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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個案探討-臺北市參與式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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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個案探討-臺北市參與式預算

透過前一章文獻檢閱了解參與式預算概念、起源,以及此波公民參與風潮對 我國帶來的影響,目前國內參與式預算研究方向多半為制度規劃、可行性分析、

運作困境、機制設計等硬性規範層面的探討,較缺乏對參與式預算執行單位、業 務承辦推行人員經驗、感受、動機等軟性情感層面的著墨。一項公共政策執行最 重要的是第一線基層公務人員,其在執行政策時的動機、態度與對人民、互動對 象的信任程度及信心,往往是影響政策結果成敗的關鍵。因此,本文以臺北市為 個案,填補此部分的研究。

臺北市參與式預算在 2014 年柯文哲市長競選政見提出,主張透過此機制建 立一套讓市民參與預算提出及審查的制度,鼓勵人民透過此機制參與政府部分預 算運用與資源配置,使政府預算公開透明、減少弊端。柯文哲市長上任後,在「開 放政府、全民參與」理念下於 104 年 4 月 1 日成立臺北市政府公民參與委員會,

下設參與預算組負責參與式預算相關事務,主要的工作包含推動參與式預算制度、

監督現有預算編列與執行、檢視各局處既有計畫的公民參與機制。期望藉此讓市 民能共同參與市政規劃和預算安排,有效整合有限預算(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2017)。

在推行模式上,臺北市政府採取行政體系編列模式,由民政局為主辦機關,

工務局和主計處為協辦機關,主要負責規劃統籌。考量區公所與各區域關係最為 緊密,對當地背景脈絡、情況的掌握也了解較深入透徹,又經建課業務屬性以地 政、工商、農政、社區環境改造、地方建設之新建與修繕工程為主,故以區公所 經建課作為執行單位(陳欽春,2016)。期望由公務體系投入,以及公務人員實 際參與、面對面與民互動、溝通交流等過程,了解人民的實質需求,共同完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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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目標。104 年底參與式預算開始推行,初期透過觀念宣傳、課程培訓讓公務人 員體系、社會公民等對此概念了解與認同。考量推動過程需要大量人力協助與支 援,公部門人力較為不足,故邀請各區域學校相關領域系所投入,105 年 4 月 20 日成立參與式預算官學聯盟,以一行政區一學校配對(目前有 9 所大學和 3 所社 大)3 的在地陪伴方式,提供諮詢與指導之協助,強化理論與實務以深化民主。

推行範圍設計上,最初選擇中正區4 進行試辦,而後以 12 個行政區作為劃分,

進行全市推動。參與資格以設籍臺北市,或在臺北市就學、就業或居住且年滿 18 歲者可參與課程及提案;而最終之網路投票資格,參與者僅需年滿 16 歲即可。

具體運作機制設計,臺北市參與式預算分為市級、區級兩類型提案,市級提 案涉及議題範圍較大,如:105 年度新移民議題;而區級提案則以 12 個行政區 為範圍,各區分別辦理,推行程序主要可分為五階段「推廣教育、提案審查、預 算規劃評估、預算審查、議會監督」。前兩階段強調公民參與,後三階段則進入 政府行政預算過程(傅凱若,2016)。由此可知,公務人員與公民的互動主要集 中於前兩階段,此也是區公所經建課第一線公務人員的業務內容,需要投入大量 心力與時間,最有可能形成公務人員情緒勞務,故以下針對此兩階段所涵蓋內容 說明。首先,「推廣教育」階段,主要包含公民參與推廣教育課程、公民提案說 明會。推廣課程規劃有初階課程(3 小時)、進階課程(6 小時)、審議員培訓 課程(9 小時加上 3 場提案工作坊或提案審議小組),完成審議員課程者可擔任 主持人、桌長、紀錄等。公民提案說明會則以參與式預算制度、行政機關預算編

3 各行政區與合作之學校:松山區(松山社區大學);信義區(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大安 區(臺灣大學社會學系);中山區(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中正區(世新大學行政管 理學系);大同區(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萬華區(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

文山區(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南港區(南港社區大學、中華科大);內湖區(銘傳大學公 共事務學系);士林區(臺北市立大學);北投區(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北投社大、淡 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公民提案參與式預算資訊平台,107 年 5 月 29 日,取自:http://pb.taipei/ct.asp?xItem=185752828&ctNode=89149&mp=100012。

4 中正區第一場參與式預算於 105 年 4 月 25 日舉辦提案說明會;105 年 6 月 21 日舉辦提案工作 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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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情形、重大施政項目、提案方式流程介紹為主。其次,「提案審查」階段為公 民實質參與重頭戲,為了讓人民參與更方便,提案方式有三種,一、可透過臺北 市政府公民提案參與式預算諮詢平台或臺北市各區公所網站;二、擬具提案構想 書至臨櫃辦理(市級提案至民政局自治行政科;區級提案至提案標的所轄區公所 經建課);三、至各區公所參與式預算諮詢櫃檯辦理。提案經由住民大會表決、

提案工作坊討論,再由提案人、學者專家(市政顧問)、民眾代表、市府各局處 代表等召開審議小組會議,對提案的公共性、預算可行性、適法性作成高、中、

低評價,以計劃書公開展覽,最後透過 i-Voting 由市民票選理想提案,通過後送 民政局,依各提案之業務屬性分由各局處辦理;若當年度預算無法執行但急迫者 可動支,不急迫者循下年度預算編列送議會審查,通過後由臺北市政府編列預算 予以執行,後續提案執行與成果由研考會列管監督,若涉及數機關權責爭議,則 由副市長主導跨局處協力團隊專責協調。

回顧臺北市參與式預算辦理狀況,至今已有 105 年5 、106 年6 、107 年7 三 個年度成果。面對此項新政策,臺北市政府採實驗精神輔以滾動式修正,各年度 的辦理經驗調整內容主要包含提案範圍及方式、活動時程安排、流程規則等。以 提案範圍而言,初期以「區民活動中心與公民會館修繕、田園城市社區園圃推廣、

鄰里公園社區環境改造、道路及人行道改善、商圈再造、其他提案」六類進行,

至 106 年度後對議題不受侷限,種類更為多元、彈性。而 105 年提案說明會與住 民大會安排於同一場次,兩小時內民眾意見討論時間不足,對概念初步認識後就 必須提案負擔也較重,故 106 年後將提案說明會與住民大會分開辦理。另外,保 留住民大會雙軌制模式,一種為民眾可現場提出想法,經該桌投票選出後,再由

5 105 年度參與式預算,共計舉辦 13 場次提案說明會、26 場住民大會、16 場次提案工作坊、14 場次提案審議小組會議,共計有 66 案(區級 63 案;市級 3 案)。

6 106 年度參與式預算,共計舉辦 17 場提案說明會、58 場住民大會、27 場審議工作坊,共計錄 案 71 件區級提案。

7 107 年度參與式預算,12 個行政區於 106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13 日分別辦理提案說明會,並 於 106 年 10 月 22 日至 11 月 16 日共計 46 場住民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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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場次住民大會所有參與者討論與表決。另一種則是民眾先提案,待區公所召開 住民大會以一桌一案經與會者討論修改後,再由該場次住民大會所有參與者討論 表決提案(臺北市政府民政局,2017)。

隨著參與式預算運行逐漸上軌道,以及政策各階段時程規劃、標準作業程序 等的確立,外在流程規範漸趨成熟穩定;反觀內在組織人員面,推動公務人員的 動機、態度、感受也必須受到重視,因為公共政策或事務的推動是需要具備情感 與熱忱的,又對第一線公務人員而言在密切頻繁與民眾接觸下,情緒勞務為重要 的探討因素,在推行業務上除了必須遵循法規程序、於規範時間舉辦活動、與人 民頻繁密切互動、努力符合上級期待、各區間相互學習彼此較勁外,公務人員也 必須適應與調整既有模式和觀念,如此才能使參與式預算更貼近初衷,而非僅成 為年度例行業務。

綜上,透過對臺北市參與式預算理念、運作方式、基層執行人員角色的梳理,

以此作為後續訪談大綱設計及資料分析的背景基礎,期許自己在實務、理論、訪 談與分析各過程中,持續檢視與反思,避免受到現有文獻與研究結果之侷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