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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瑪納文化促進會共同合作,整合現有資源,創造原住民部落在地就業 機會,將土地、人力兩者結合,推廣有機農業;瑪納負責生產端的教育訓練,

光原則主導通路與市場銷售,建立部落小農產銷供應鏈,致力於改善原住民 的生計問題,促進部落自立及永續發展。撥出部分盈餘,推動原住民部落教 育及農業發展,成為一個以原住民為主體的社會企業。

社會企業從雙重底線發展而來的三重底線,依公共政策與環境產生不同 的發展途徑,本研究聚焦於環境導向的三重底線,鑑於其與 CSR 同樣以環 境導向為進入取徑,容易造成一般人混淆,故上述則針對兩者間的差異進行 說明,對於三個目標的排序,與強調獲利為先的 CSR 不同,社會企業是因 解決社會問題而起,社會指標與環境指標的優先排序會因應不同組織的核心 價值與關注之議題而異,解決社會或環境問題仍是社會企業最重要的核心所 在,經濟指標須結合前者發展。

二、 環境指標中的公平貿易

本研究個案具有公平貿易(Fair Trade)精神,以下將說明公平貿易內

10 光原:2008 年創立,台灣第一個以「社會企業」命名的企業。參考資料來源:

http://www.o-power.com.tw/,(2014 年 8 月 18 日查詢)。

涵,以利後續理解。公平貿易11是一個有組織性且創新的社會運動,提倡全 球勞工權益、社會政策與環境保護的公平性,關心弱勢族群在經濟、社會及 環境的福祉,特別重視協助處於社會邊緣的生產者能透過公平貿易的支持,

在經濟上可以自給自足,建立消費者與生產者之間的透明、尊重及平等的交 易活動。這個創新的市場交易模式,目前主要為 FINE 主導推廣,FINE 是 由國際公平貿易標籤組織(Fairtrade Labelling Organizations International, FLO)、國際公平貿易協會(International Fair Trade Association, IFAT)、歐洲 世界商店連線(Network of European Worldshops, NEWS)以及歐洲公平貿易 協會(European Fair Trade Association, EFTA),四個公平貿易的主要組織在 1998 年共同組成的非正式聯盟,目的為協調公平貿易的標準及準則、提昇 公平貿易監督系統的品質及效率、和政治性的倡議公平貿易。

何謂公平貿易,目前以 FINE 對公平貿易定義最廣為接受:「公平貿易 是一個基於對話、透明及互相尊重的貿易活動夥伴關係,志在追求國際交易 更大的公平性。透過提供更好的貿易條件以及維護邊緣生產者與勞工的權益

(特別是南半球),公平貿易得以促成永續發展。公平貿易組織則積極地參 與支持生產者、提升認知,促成傳統國際貿易的規則與實務的革新。」依循 其定義,在推動公平貿易運動進一步提倡與支持以下原則:

1. 為經濟弱勢的生產者創造機會 2. 確保公開透明及責信

3. 協助合作夥伴能力建構 4. 維持市場價格的公平 5. 性別平等

6. 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7. 維護兒童勞工權益

11參考來源: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FLO http://www.fairtrade.net/361.html。

8. 環境保護

提供以上原則以更明確說明公平貿易的理念與具體推動方向,確保弱勢 族群生產的產品通路權、協助生產者脫離貧困、協助弱勢社區永續發展、保 護消費者權益與消費安全,喚醒消費者倫理意識等功能。

另一方面,為落實保障生產者、產品與消費者之間的公平交易,建立了 一套公平貿易標籤認證機制,主要分為兩種認證,一為公平貿易的商品認證,

用來讓消費者辯識符合標準的商品,這個體系由一個訂定標準的組織(FLO International)及一個認證組織(FLO-CERT)共同監督;另一種是公平貿易 的組織認證,有別於 FLO 的商品認證,為國際公平貿易協會(IFTA)發行 的組織認證標章(FTO Mark),用以幫助消費者能辨認已登記的公平貿易組 織,同時也確保能實踐一些如工作條件、薪資、童工及環境的標準。

然而,公平貿易標籤認證也產生一些挑戰,蔡志強(2011)研究指出大 部分的生產者卡在認證的費用太高無法負擔。一般生產者要加入公平貿易需 要花費高昂的認證費用與時間,對較弱勢的生產者是沉重的負擔(黃依婷,

2013)。立意良善的公平貿易反而因為認證制度的限制成為一個門檻,若一 味強調購買具有公平貿易認證標籤的商品,可能會造成沒有加入認證體系的 生產者被排除在外。微客公益購雖然非屬公平貿易體系認證賦予標籤的單位,

但努力實踐公平貿易倡導的理念並落實在社會企業跨國經營的運作中,實具 有公平貿易精神。

三、 相關研究檢視

檢視國內相關研究部分,透過國家圖書館台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以

「社會企業」及「三重底線/三重盈餘」作為關鍵字與篇名查詢,出現「查 無資料」,查詢欄位為全文時,出現 4 筆相關資料,這四篇雖然都是以三重 底線為研究基礎,但所關注的三重底線觀點實有不同,其中有三篇是從環境

面向來探討三重底線,分別為林郁芸於 2009 年針對社會企業的創立與轉變

-大王菜舖子的個案研究、楊介雯(2010)研究光原社會企業的社會企業經 營模式、吳宜蓉(2013)研究里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社會企業經營模式,

上述三篇研究的共同點皆選取單一個案研究,個案皆從事環境與有機農業的 經營活動,追求環境永續理念,研究其經營模式與三重底線;另外一篇是林 澤州於 2010 年針對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培力社會企業之研究,偏向公共政策 面向,運用策略地圖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學習與成長等四個構面,及社 會企業三重底線經濟目標、社會目標、公共政策目標,試繪出多元就業開發 方案培力經濟型單位發展社會企業之策略地圖。

國內提及社會企業三重底線之學術研究甚少,但在台灣實務界確實有許 多非營利組織嘗試以環境指標為基礎發展社會企業(鄭勝分,2009),例如 光原社會企業協助阿里山原住民發展有機產業,透過建立部落小農部落生產 網絡,並且輔以包裝、行銷等商業經營方式,將原住民生產的有機蔬菜推廣 到消費者端,一方面提供民眾健康又平價的有機蔬菜,一方面也協助發展部 落新興產業。最重要的是希望能提供原住民在地就業的機會,幫助原住民脫 離貧窮,也希望能吸引原住民青年回到部落,進而傳承部落文化、促進社區 永續發展。另外,新事社會服務中心自創「阿郎茶」,乃基於有機及公平貿 易精神,協助南投松林部落之賽德克族原住民發展產業,皆契合環境指標的 內涵。

上述所提及的光原社會企業、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的阿郎茶、大王菜舖子 等等,主要是以有機農業作為發展的產品,前兩者協助輔導的對象皆為原住 民及其部落,大王菜舖子則爲花東縱谷的在地小農找出一條謀生的管道,其 中也包含不少原住民部落的小農。由此可知,台灣目前嘗試以環境指標為基 礎發展的社會企業多傾向發展有機農業及協助原住民部落。

國外環境導向相關研究部份,2007 年 Dixon and Cliffors 發表”

Ecopreneurship- a new approach to managing the triple bottom line” 一文,以英 國 Green Works 為研究案例,探討生態企業精神如何可以創造一個商業經濟 的價值,而保留環境和社會價值的核心。2008 年西雅圖大學 Harriet

Stephenson, Matt Brock and Michele Loughead 三位教授,聯合發表” Urban outreach ministries' organic gardens: Developing a sustainable, triple-bottom-line business for a nonprofit social enterprise.”一文,本文以非營利的 UTM(Urban Outreach Ministries)為案例,探討如何為一個有機花園擬定具備友善環境、

提供工作機會和移民工作訓練的商業計畫,有機菜園是一個自給自足的訓練 中心,商業模式建立在有機及公平貿易的精神之上(Stephenson, Brock&

Loughead, 2008)。

Green Works 案例以社會企業家的理論為基礎,提出透過生態企業精神,

為非營利組織提供平衡社會、環境和經濟目標的想法,而有機花園案例則指 出環境友善的重要性,有機及公平貿易為核心價值。兩者共通點為以環境導 向之三重底線社會企業,確實有助於非營利組織達成財政永續。

綜合上述可知,社會企業之三重底線包含社會、經濟,以及環境或公共 政策指標,係由於社會指標與經濟指標雙重產生衝突,為緩和前兩者間的衝 突,於是加入第三種指標,提升商業化的正當性,形成三重底線模式。國內 針對環境導向的社會企業三重底線研究,傾向選擇從事有機農業的個案,目 前尚缺從公平貿易的角度進入社會企業三重底線的研究,本研究個案在從事 社會企業跨國經營工作中具有公平貿易的精神,因此,本研究所提之社會企 業三重底線主要聚焦於環境導向,並以公平貿易為第三重觀點,公共政策導 向則不在本研究的討論範圍。

社會企業的跨國經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