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量化資料研究發現:分工模式與溝通模式
第一節 分工模式對立法涉入之影響
一、 分工模式對授權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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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位,可分析之樣本數本來就已偏低。四類分工模式中人數最多者為均強型,
但也僅有 33 位,並不適合如上一章般,進行各類檢定。因此本章會以觀察列聯 表的方式進行假設驗證。也因此筆者在本章也會更重視討論頻率與意見採納的 強度,並不會像上一章一般純粹以二分類的角度切入,也會佐以四分類的觀 點,以更細緻地觀察並歸納資料中的蛛絲馬跡。
一、 分工模式對授權程度之影響 (一)法律提案部分
首先闡明分工模式對授權程度的影響,筆者於分工模式所作的假設,並無 問政方式間的差別,在建構理論時筆者推論當新任立法委員在對議事不熟悉或 專業不足的狀況下,會給助理更高的授權程度。同時當助理較為資深,立法委 員也會對其較為信任,因而其能有更深的立法涉入,反之亦然。因此作出如下 假設:
D1:「立委強勢型」分工模式下,立法委員給予助理的授權程度較「助理強 勢型」模式低
先從一般狀況下的法律提案談起,觀察表二十三可以發現,單就高度授權 佔比來說,該佔比由高至低依序為:均強型(51.52%)、助理強勢型(50.00%)、
均弱型(33.33%)、立委強勢型(29.41%),結果大致上是支持 D1 假設的。新任立 法委員的確會給資深助理更高的授權程度,而資深立法委員也予資淺助理更少 的授權。
但這樣的觀察顯然不夠細緻,並不能清楚解釋四類分工模式的授權程度分 布樣態,進一步來看「均強型」及「助理強勢型」兩類的高度授權佔比幾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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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值得觀察的點是,在一般狀況下「均強型」及「助理強勢型」各 類授權程度的佔比分布十分相似,但這種相似性在重要時刻下便不復存在。再 細緻地觀察會發現,在助理資淺的狀況下,有高達 73.08%的新任立法委員會給 予助理中度授權,而僅有 41.18%的非新任立法委員會這麼做。而在助理資深的 情況下,有六成的新任委員會給予助理高度授權,而資深立法委員僅有 39.39%
會給助理相同的授權程度。這樣的觀察結果代表在重要時刻下,立法委員資深 程度的重要性有所提升,無論助理資深與否,新任立法委員均傾向給予助理較 高的授權,只是在助理較為資淺時,立法委員傾向僅放出實質法案內容撰寫的 授權,而助理較為資深時,立法委員則更可能會考慮將議題設定的權力一起釋 出。
最後,助理資深程度在一般狀況下對法案授權程度有影響,而在重要時刻 中也仍扮演關鍵角色,無論立法委員是否為初任,資深助理獲得的授權程度均 明顯高於資淺助理,在立法委員為非新任時,資深助理獲得高度授權的佔比 (39.39%)相較於資淺助理(11.76%)高出了超過三倍;而當立法委員為新任時,
資深助理的高度授權佔比更是高了近六倍,這樣的差距均比一般狀況高出許 多,顯見當問政情境改變後,助理資深程度對法案授權程度的影響是有增無減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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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1 分工模式與法案授權程度關聯表 一般狀況
均強型 立委強勢型 助理強勢型 均弱型 高度授權 17(51.52%) 5(29.41%) 5(50.00%) 9(33.33%) 中度授權 11(33.33%) 8(47.06%) 3(30.00%) 15(55.56%) 低度授權 5(15.15%) 4(23.53%) 2(20.00%) 3(11.11%) 總計 33[38.37%] 17[19.77%] 10[11.63%] 27[30.23%]
重要時刻
均強型 立委強勢型 助理強勢型 均弱型 高度授權 13(39.39%) 2(11.76%) 6(60.00%) 3(11.54%) 增減 -12.13% -17.65% 10.00% -21.79%
中度授權 14(42.42%) 7(41.18%) 4(40.00%) 19(73.08%) 增減 9.09% -5.88% 10.00% 17.50%
低度授權 6(18.18%) 8(47.06%) 0(0.00%) 4(15.38%) 增減 3.03% 23.53% -20.00% 4.27%
總計 33[38.37%] 17[19.77%] 10[11.63%] 27[30.23%]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蒐集。
說明:單位為次數,小括號內為直欄百分比,中括號內為橫列百分比。
(二)預算提案部分
在探討完了分工模式對助理於法律提案授權程度的影響後,本節的第二工 作是要分析分工模式對預算提案授權程度的可能影響。以下將依序驗證在一般 狀況下,假設 D1 在預算部分是否成立,立法委員與助理的資深程度又有何影 響,接著如法炮製,循相同方式討論問政情境為重要時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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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法委員資深程度產生相反效果的原因,筆者認為因非新任立法委員由 於對議事較為熟悉,深知預算提案影響力並不在其「案由」或「內容」本身,
預算審查對行政部門真正產生實質壓力的環節是聚焦在黨團協商與私下協商 中,因而對於預算提案的議題設定與實質內並無堅持,因而會給助理更高的授 權程度,反之亦然。
表 4-1-2 預算授權程度與分工模式關聯表 一般狀況
均強型 立委強勢型 助理強勢型 均弱型 高度授權 28(84.85%) 14(82.35%) 7(70.00%) 18(66.67%) 中度授權 3(9.09%) 2(11.76%) 3(30.00%) 8(29.63%) 低度授權 2(6.06%) 1(5.88%) 0(0.00%) 1(3.7%) 重要時刻
均強型 立委強勢型 助理強勢型 均弱型 高度授權 21(63.64%) 10(58.82%) 5(50.00%) 14(51.85%) 增減 -21.21% -23.53% -20.0% -14.82%
中度授權 5(15.15%) 4(23.53%) 4(40.00%) 9(33.33%) 增減 6.06% 11.77% 10.0% 3.70%
低度授權 7(21.21%) 3(17.65%) 1(10.00%) 4(14.81%) 增減 15.15% 11.77% 10.00% 11.11%
總計 33[37.93%] 17[19.54%] 10[11.49%] 27[31.03%]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蒐集。
說明:單位為次數,小括號內為直欄百分比,中括號內為橫列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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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質詢部分
授權程度的討論僅剩質詢部分尚未完成,先就假設 D1 的驗證工作開始,由 下表可知,在一般狀況下立委強勢型模式下,有 58.82%的助理於質詢過程中獲 得高度授權,助理強勢型模式下則有八成,明顯是後者較高,意即於質詢部 分,假設 D1 在一般狀況下是成立的。而如前所述,仍有必要進一步釐清假設 D1 的內在邏輯,即立法委員及助理資深程度帶來的影響。
在助理資深程度的效果,可藉由觀察「均強型/立委強勢型」與「助理強勢 型/均弱型」兩組而得,在立法委員並非新任委員時,資深助理的高度授權佔比 雖然略微高於資淺助理,但幅度並不顯著。而當立法委員為新任委員時,資深 助理的高度授權佔比較資淺助理高出近了兩倍。綜上可知,當立法委員較為資 淺時,助理資深程度才會有較顯著的影響。
而在立法委員資深程度部分,在助理較為資深的狀況下,新任立法委員確 如預期地予助理更高的授權程度,然而當助理較為資淺時,資深立法委員予助 理的授權程度卻反而較高。
而當問政情境變為重要時刻時,四類分工模式的授權程度均明顯下降,符合 前一章有關問政情境效果的結論,另外假設 D1 仍是成立,助理強勢型之高度授 權佔比仍是顯著高於立委強勢型。而在助理資深程度的影響方面,重要時刻與一 般狀況並無太多差異,在立法委員較為資深的狀況下影響仍不明顯,但對初任的 立法委員來說,明顯會予資深助理較高的授權。最後立法委員資深程度的效果部 分,也與一般狀況下沒有太多出入,當助理較為資深時,符合理論預期,新任立 法委員傾向釋出較多授權。但當助理較為資淺時,立法委員資深程度帶來的影響,
卻仍完全和理論預期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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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3 質詢授權程度與分工模式關聯表 一般狀況
均強型 立委強勢型 助理強勢型 均弱型 高度授權 21(63.64%) 10(58.82%) 8(80.00%) 11(40.74%) 中度授權 10(30.30%) 4(23.53%) 2(20.00%) 11(40.74%) 低度授權 2(6.06%) 3(17.65%) 0(0.00%) 5(18.52%) 重要時刻
均強型 立委強勢型 助理強勢型 均弱型 高度授權 14(42.42%) 8(47.06%) 7(70.00%) 6(22.22%) 增減 -21.22% -11.76% -10.0% -18.52%
中度授權 12(36.36%) 3(17.65%) 3(30.00%) 13(48.15%) 增減 6.06% -5.88% 10.0% 7.41%
低度授權 7(21.21%) 6(35.29%) 0(0.00%) 8(29.63%) 增減 15.15% 17.64% 0.00% 11.11%
總計 33[37.93%] 17[19.54%] 10[11.49%] 27[31.03%]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蒐集。
說明:單位為次數,小括號內為直欄百分比,中括號內為橫列百分比。
二、 分工模式對討論頻率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