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量化資料研究發現:問政方式與問政情境

第一節 問政方式對授權程度之影響

一、 問政方式與關心程度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章 量化資料研究發現:問政方式與問政情境

本章主要工作有三,首先是以實證資料細緻地說明助理在立法問政之重要 性,具體來說除了指出助理有其重要性,更要明確點出其在哪類立法問政、哪 些環節中發揮出影響力。再者也會探討問政發生情境帶來的影響,檢驗先前對 此問政情境所作出的假設,以證明其為重要的外生變數。最後會釐清問政方式 對助理立法涉入的影響,檢驗本文的研究假設,以勾勒出兩者之間的關聯與背 後運作機制。

第一節 問政方式對授權程度之影響

一、 問政方式與關心程度

但在進入後續討論前,如前章所述,筆者認為不同問政種類間立法涉入程 度有所差距,乃是因立法委員對於各問政方式的關心程度有所不同。因此必須 先證明此前提為真,後續的討論方有意義,也才能順利開展。

本文問卷所測量的三種問政方式關心程度呈如下表六,無論是何種問政方 式關心程度均集中於「非常關心」和「有些關心」兩類,明顯地產生了自我回 報的問題,導致測量結果系統性地高估了立法委員對於各類問政的關心程度。

不過這對本研究的干擾並不大,因為筆者測量關心程度的目標在於,排序立法 委員對三種問政方式關心程度,而非進行嚴謹的統計模型分析。目前並無任何 既有文獻或合理的邏輯推論表明,自我回報所帶來的高估效果對特定問政方式 中會特別顯著,因此自我回報的問題並不會造成太多干擾。

觀察表八可知,三種問政方式之關心程度有明顯差別,雖然因自我回報問 題導致分布較為集中。而為簡化分析,筆者將三類問政方式之立法委員關心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度視為連續變數,並先針對問政方式與關心程度兩變數進行獨立性檢定,以確 定兩變數並不獨立,後續再針對三類問政方式之組間平均數進行比較,以釐清 立法委員對三問政方式之關心程度高低。而因三類問政方式之「有些不關心」

類別細格個數均低於五(占總格數 33%),並不利於進行卡方獨立性檢定,故改 用費雪精確檢定。檢定後發現 p 值小於 0.05,拒絕了問政方式與關心程度無關 之虛無假設。

而進一步針對三類問政方式關心程度之平均數進行 T 檢定,以分辨三類問 政方式之關心程度高低。三類問政方式之關心程度平均數呈於表八中段,在平 均數部分,由於「非常關心、有些關心、有些不關心、非常不關心」在資料檔 中依序編碼為「1、2、3、4」,故平均數越低,代表立法委員對該問政方式越關 心。而筆者也依序將「法案:預算」、「法案:質詢」、及「預算:質詢」之關心 程度平均數兩兩進行 T 檢定,檢驗組間平均數是否相等,檢定結果呈於表八下 半段,三檢定之 P 值均小於 0.05,均不接受虛無假設,可知關心程度由高至低 排序為質詢、法案、預算。至此筆者證明了立法委員對三種問政方式之關心程 度確實有差異,以回應問政方式影響立法涉入推論前提的潛在疑問。

費雪精確檢定 Fisher's exact=0.001

各問政方式之關心程度敘述統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T3:立法委員從事越為重視的問政方式時,其採納助理意見的頻率越低

若本文的假設推論無誤,在控制了問政的發生情境後,三種問政方式之授 權程度與採納意見頻率由高至低,次序應為提出預算案、法案與質詢。而討論 頻率則是相反,提出質詢最高、法案次之、預算案最低。釐清了部分假設的具 體內涵後,本章將在後續的三節,針對筆者所提出立法涉入的三種面向進行討 論與綜合比較。

授權程度是本文所界定立法涉入概念中極為重要的一環,授權程度高代表 的是助理在某類型的立法問政中,對於其「議題設定」與「內容撰寫」均有相 當自主性,對立法涉入此一概念的重要性自然不言可喻。

誠如前章篇幅所述,筆者從議題設定與立法內容撰寫兩方面著手,將助理 立法涉入的授權程度進一步分為三種:高度授權、中度授權、低度授權。高授 權程度代表助理在這兩方面都有相當的主導地位,中度授權則僅在立法問政的 實質內容部分較為自主,低度授權則是助理在此兩方面都無太多置喙空間。

為了釐清本文的研究問題,本節以下篇幅將依序回答幾個重要的問題─

「助理在議題設定與實質內容撰寫兩個環節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問政 發生情境的改變,會如何影響授權程度?」、「不同問政方式間的授權程度有明 顯差異嗎?」

二、 不同問政情境下之助理授權程度

表九於不同問政情境中,針對問政方式與授權程度進行了卡方獨立性檢 定,兩次檢定的結果 P 值均小於 0.05,即在 95%信心水準下,無論問政情境為 何,問政方式間與授權程度均非獨立變數,有必要分別討論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因此筆者認為在一般狀況下,無論問政方式為何,助理大體來說都扮演了很重要 的角色,僅是程度區別而已。

而當該次問政較為重要時,助理對議題設定與內容撰寫的影響力是否相同呢?

從表九可知,就高度授權的佔比來看,仍是撰寫預算提案均居冠、質詢次之、法 案則最低。但很明顯地,三種問政類型高度授權佔比都大幅下降,預算、質詢與 法案依序下降了 26.4%、17.24%、13.47%。筆者進一步針對不同問政情境的授權 程度平均數進行 T 檢定,以嚴謹地證明兩情境間授權程度確實有差異。進行資料 編碼時,筆者將高度授權編碼為「3」、中度授權為「2」、低度授權為「1」,因此 越高的數值代表授權程度越高。下表十、十一、十二的 T 檢定結果顯示,無論問 政方式為何,兩問政情境之授權程度確實有顯著差異,一般狀況之授權程度明顯 高於重要時刻。

表 3-1-3 問政情境與法律提案授權程度 兩問政情境之授權程度敘述統計

變數 樣本數 平均數 Std. Dev.

重要時刻 86 2.069767 .6994233 一般時刻 86 2.255814 .7225127 兩問政情境授權程度之平均數 T 檢定結果

檢定組別 P 值 重要=一般 P=0.008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蒐集。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表 3-1-4 問政情境與預算提案授權程度 兩問政情境之授權程度敘述統計

變數 樣本數 平均數 Std. Dev.

重要時刻 87 2.402299 .7694723 一般時刻 87 2.724138 .5432387 兩問政情境授權程度之平均數 T 檢定結果

檢定組別 P 值 重要=一般 P=0.0021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蒐集。

表 3-1-5 問政情境與質詢授權程度 兩問政情境之授權程度敘述統計

變數 樣本數 平均數 Std. Dev.

重要時刻 87 2.16092 .7905483 一般時刻 87 2.45977 .6955774 兩問政情境授權程度之平均數 T 檢定結果

檢定組別 P 值 重要=一般 P= 0.0085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蒐集。

有了上述分析基礎,已能部分驗證本文有關於問政發生情境的假設,對於問 政發生情境對授權程度之影響,筆者前面提出了以下假設:

O1:相較於「一般狀況」,「重要時刻」時立法委員給予助理的授權程度較低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在先前的章節筆者推論,當問政情境較為重要時,立法委員會較有主見,

因而相較於一般狀況,在議題設定與實質內容撰寫等環節給予的授權會較少。

誠如前述,問政方式的不同對三種問政方式之影響趨勢十分類似,重要時刻相 較於一般狀況,高度授權佔比均較低,顯示重要時刻時助理議題設定的自主性 明顯較低,而前者之低度授權佔比也明顯較高,代表於實質內容撰寫的環節,

助理之自主性也較少,觀察的結果與本文 O1 假設十分吻合,證明了對於授權程 度來說,問政情境確實是重要的外生性變數。

但值得一提的是,這並不代表在重要時刻下,助理僅淪為聽打者的角色,就 預算與質詢兩種問政方式來看,高度授權者仍佔多數,佔比分別為 50.47%與 40.23%。即使高度授權佔比最低的法案部分,也是中度授權者佔多數(51.56%),

顯見助理在重要時刻仍能在法案實質內容的撰寫上有相當自主性,且高中度授權 合計佔比也超過了七成。綜上,相較於一般狀況下,問政情境重要性增加的確讓 相當比例的立法委員,予助理於議題設定與實質內容撰寫較低的自主性,助理的 重要性確實是下降了。但並不能就此認為,重要時刻立法委員於此兩方面放棄了 團體戰,而改打個人戰,就上述結果來看仍相當程度倚重助理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