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1 基本理念
臺灣本為多元族群社會,原住民族更是現有各族群中最早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民族。歷 史長河中,原住民族曾經是被同化的對象,原住民學生無從自學校教育中習得自身文化,一 般學生也少有機會自課本中認識原住民族。但自憲政改革後,我國基本國策宣示尊重原住民 族多元文化及其民族意願,教育政策亦依據此原則進行調整。包括《原住民族基本法》強調
「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本多元、平等、尊重之精神,保障原住民族教育之權利」,《原住 民族教育法》亦明言原住民族教育的目的在於「維護民族尊嚴、延續民族命脈、增進民族福 祉、促進族群共榮」。準此,為保障原住民族文化傳承的集體權利,以及促進族群間的相互了 解,學校教育自應融入適當的原住民族教育議題,以彰顯我國對於原住民族權利之尊重以及 促進族群平等理念的決心。
4.8.2 學習目標
認識原住民族歷史文化與價值觀。
增進跨族群的相互了解與尊重。
涵養族群共榮與平等信念。
4.8.3 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
整體說明
原住民族教育議題之內涵,應以原住民族知識為基底,含括族群傳統文化、歷史進程以 及當前處境之相關知識,以提供原住民學生學習自身族群議題的管道,支持原住民族學生的 族群認同,也提供非原住民學生認識原住民族社會的機會,以增進跨族群的相互了解與尊重。
進一步言之,原住民族教育議題,至少涉及部落民族歷程、語言、部落民族運作制度、
文化展現、傳承、營生、技術/工藝、醫治、傳統領域/自然資源、法權、媒介、族群互動等面 向。原住民族教育之學習主題包含原住民族語言文字的保存及傳承、部落與原住民族的歷史 經驗、原住民族的名制、傳統制度組織運作及其現代轉化、原住民族文化內涵與文化資產、
原住民族土地與生態智慧與原住民族營生模式,其實質內涵依據各教育階段,歸納詳述如下 表。
各教育階段說明
議題學習主題 議題實質內涵
議題學習主題 議題實質內涵
(1)語文領域:例如閱讀相關文本時,融入諸如原住民族歷史、部落傳統組織、部落山 川傳統名稱、小米文化之類農耕知識等。
(2)社會領域:例如歷史相關課程融入原住民族重大事件、原漢族群的互動經驗以及原 住民族於 1980 年代以來爭取集體權利(正名、還我土地、自治)的過程。地理相 關課程中涉及臺灣人文環境時,可介紹原住民族地區範圍、各族部落及人口分佈概 況,涉及環境問題時亦可納入原住民族地區自然災害議題中原住民族的文化思維。
公民相關課程中可以引用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原住民族基本法》介紹原住民族權利,
特別是在原住民族地區或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亦可重點介紹何謂部落公法人、原住 民族自治以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1 條所涉及的原住民族集體同意權議題。
(3)自然科學領域:例如相關課程中納入原住民族的生態智慧,如原住民族對於動植物 的認識、原住民族工藝中的科學要素、排灣族或魯凱族石板屋聚落等。
(4)科技領域:例如農業科技相關課程可以融入原住民小米種植等實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