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海產哪裡來、菜市場學問大-海洋教育議題示例
二、國中教育階段
5.4 愛的連線-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示例 5.5 拄枴杖的小男孩-人權教育議題示例 5.6 A Trip to Lanyu. –海洋教育議題示例
三、高中教育階段
5.7 生涯角色-人權教育議題示例
5.8 面對氣候變遷,我們可以做些什麼?-環境教育議題示例 5.9 美麗海域樂逍遙–海洋教育議題示例
國小教育階段
5.1 各種各樣的家-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示例
5.1.1 示例設計的構想
社會領域的教學內容、主題與教材教法的設計涵蓋學生的生活環境、社區及社會文化議 題等,其學習重點與性別平等教育的實質內涵對應整合性高,能豐富學生了解社會文化脈絡 的視野與觀點,進而促進核心素養的實踐。
本課程設計配合國小社會領域學習內容主題軸之「差異與多元」,在於探究個體、群體組 織(例如:居民、家庭、族群等)在生活環境、社會與文化的差異,也強調尊重多元的重要。
首先運用媒體識讀,引導學生探討「性別新關係」相關的主題文本,思考多元家庭的內容及 其隱含的性別議題。因此主題涉及層面較廣,諸凡法律層面之醫療法、大法官釋憲,以及性 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修訂後內容,皆可豐富對本主題的探討。檢視現行5示例構想課文內容 與圖片,所呈現多元家庭議題較為分散,有些教師參考手冊所引導的教學方向,可見對性別 偏見與歧視的描述,例如將適應不良兒童的家庭狀況,解釋為家庭教育功能不足,導致學校 適應不良,或是直接與單親或是隔代家庭劃上等號。為跳脫狹義單一觀點解釋,彰顯尊重多 元與差異的存在,故本示例設計將帶領學生以媒體識讀方式,檢視教科書文本內容,並補充 其缺少的家庭型態,讓學生了解臺灣多元家庭的現狀。
綜合上述設計理念與構想,本課程之學習目標有二:一、能從不同面向檢視社會中各種 不同的家庭型態;二、能跳脫教科書框架思考家庭型態變遷議題。
5.1.2 示例設計的主要內容
示例主要透過三個教學活動:「怎麼樣,可以稱做一個『家』?」、「教科書想想」、「不一 樣的家庭」來進行。在「教科書想想」的教學活動中,帶學生思考與討論教科書中的三個家 庭議題,跳脫文本的限制。「不一樣的家庭」的教學活動,則是補充課文中未提及的多元家庭 型態,並帶領學生進行結合時事的議題探討。
5 因示例撰寫時間之限,本課程示例採用九年一貫課綱之文本,教師運用本示例可掌握主要概念適切轉化相關
教學方法。
圖 5.1.1「各種各樣的家」單元架構圖
5.1.3 示例設計的實施與評量
本示例設計於社會領域課程節數中實施,預計進行一節課,教師也可以依學生學習情形 及上課進度選取示例中合適的教學活動或議題進行討論。
學習評量應與教學緊密結合,由學習目標決定評量內容。教學時應採取多元評量方式,
例如是否參與討論、能否表達自己意見等,以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展。評量需兼顧以下原則:
• 歷程性:協助學生發現並探討學習歷程中的性別迷思概念,不批判,多聆聽。
• 差異性:教師需留意並提醒學生,每個人學習及生活背景的個別差異,不設定單一標準 或價值。
5.1.4 示例試教的省思
多元家庭議題與學生的生活背景息息相關,從學生書寫的「家的聯想單」中,可以看出 學生的家庭背景及所思所想,有的聯想單上寫了「愛」、「溫暖」、「信任」…..;有的寫了「責 任」、「家人」、「血緣」、「經濟」….,每個人對「家」的感受和定義如此多元。然而,教科書受
限於篇幅,在呈現性別平等或其他相關議題時,很容易呈現某種主流價值,而忽略了多元脈 絡的重要性。唯有透過對多元家庭議題的對話與討論,才能讓孩子認同自己與他人。
在不同學校的課堂共試教了三次,每個課堂都讓做為教學者的我像是經歷了一場驚奇之 旅。印象深刻的其中一個例子,在某個班級討論「弱勢」議題時,有學生提到單親、經濟狀 況不佳就是弱勢,甚至還指明了某位班上同學就是如此。我立即注意到被指明的學生臉上不 自然的表情,經過一連串的討論,翻轉「優、弱勢」的定義,班上的同學開始接受優、弱勢是 可變動的,也開始提出不同的例子。慢慢的,我感受到剛才那一位學生臉上的表情恢復了自 信,也熱絡的參與課堂討論,讓我更加肯定討論這個議題的重要。另一個班級的學生不僅能 充分參與課堂討論,還提出更豐富的想法,例如主動補充「育幼院家庭」的多元家庭型態;
表達對同志婚姻合法化時事的關心與相關法律資訊的看法,甚至提出許多寶貴的意見與老師 交流,真可謂教學相長。
教學的過程,讓我深刻體會到,教科書作為學生在學校接觸時間最長的媒介,引導學生 以媒體識讀方式閱讀文本、認識性別平等教育議題,更能讓學生增加思考的廣度。尤其當該 議題具有爭議或引發不同論戰時,更符合十二年國教所希冀的素養導向課程:脈絡化的學習 情境、重視學生思考與討論、引導學生使用策略及方法,最後讓孩子逐漸形成自己的觀點,
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
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社會領域教學示例
學習活動設計
學習活動設計
學習活動設計
學習活動 時間 備註
黑板。
(三)醫院的人員為什麼不讓她簽手術同意書?最 後是誰簽了?
可提示學生,影片中的護理師問她:「還有誰可 以簽同意書?」。
四、教師小結
每個人都有選擇家庭及享有生活福祉的權利,
任何一種家庭型態都應該受到尊重及法律保障,這 反映多元價值與平等尊重的精神。
如同司法院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用意是使 相同性別二人,在親密關係的基礎上,共同經營生 活,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教師總結】
(一)課本中所談論的多元家庭,可能還缺少了一 些家庭型態,我們可以透過閱讀時事,或觀 察生活周遭多思考多認識。
(二)任何一種家庭型態,都應受到同樣的法律保 障與尊重。在生活中,也應學習尊重,不應 該以偏見的方式去看待和我們不一樣的家 庭。
3 分鐘
這個提問呼應引起動機活動 中學生對家的聯想,可做對 照討論。
二、提問用意與教學小提醒:
引導學生看見「家」的法律定 位 會 影 響 到 日 常 生 活 的 權 益。
活動三相關法律條文,可參 考附錄 5.1.2(醫療法第 63、
64 條及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文全文、司法院釋字 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民法 第 972 條、性別平等教育 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
附錄 5.1.1
學習單(家的聯想單)
你覺得一個「家」的組成需要具備什麼要素?怎麼樣可以稱為一個家?
家
附錄 5.1.2
一、醫療法第 63 條(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1 月 24 日)
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 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
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
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 關係人簽具。
第一項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醫療法第 64 條(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1 月 24 日)
醫療機構實施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侵入性檢查或治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 屬或關係人說明,並經其同意,簽具同意書後,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
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 關係人簽具。
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7(解釋公布院令:中華民國 106 年 05 月 24 日 院台大二字第 1060014008 號)
解釋爭點: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 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是否違反憲法第 22 條保障婚姻自由及第 7 條保 障平等權之意旨?
解釋文:民法第 4 編親屬第 2 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 22 條保障人民婚 姻自由及第 7 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 2 年 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 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 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 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7 2019 年 5 月 17 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此部分僅擷選與本單元課程較 相關之說明與條文。
第一條 為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 結合關係,以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 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第四條 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 關為登記。
第二十七條 本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施行。
四、民法第 972 條(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五、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02 日)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