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台灣廉政指標比較
本節主要闡述現有衡量台灣清廉程度的指標,著重比較這些指標在測量構面、
指標性質、評估方式上的不却,以瞭解本研究可進一步探究與補足之處。
壹、清廉印象指數
國際透明組織自 1995 年開始構建清廉印象指數,該指數採用的調查方法包括
「企業經紀人問卷調查」與「專家評估」兩種,目的在於測量各國高階經理人、
學者與國情分析專家,對一國家或地區之公務人員與政治人物廉潔程度的評價。
清廉印象指數是一項綜合指數,每年納入評比的指標有所不却,以 2015 年為 例,當年收集了 11 個獨立研究機構在過去兩年發佈的 12 個有關貪污觀察的調查
資料(詳見表 2-1)。這些調查之所以能被選擇納入建構清廉印象指數中,其標準在 於: (1)把對公共部門的貪污現象觀察量化;(2)其計算方法必需可靠、有效,
以却樣的標準給多個國家或地區評分和排名;(3)由具有公信力的研究機構製作,
且反復、定期發佈;(4)所給分數具有足夠的差別以區分各國家或地區廉政情況 之間的差距(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15)。
表 2-1 2015 年清廉印象指數之各項指標
機構 指標
世界銀行
(World Bank)
2014年國家政策與制度評估
( Country Policy and Institutional Assessment)
世界經濟論壇
(World Economic Forum)
2015執行意見調查
(Executive Opinion Survey ) 貝特斯曼基金會
(Bertelsmann Foundation)
2016轉型指標
(Transformation Index)
2015可持續治理指標
(Sustainable Governance Indicators)
非洲開發銀行
(African Development Bank,)
2014年非洲開發銀行的治理評級
(Governance Ratings)
國際管理學院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2015 年世界競爭力年報
(IMD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 Book) 世界正義工程
(World Justice Project)
2015年法制指數
(Law Index ) 政治風險服務組織
(Political Risk Services)
2015年國際國家風險指南
(Political Risk Services International Country Risk Guide)
經濟學人智庫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2015年國家風險評估
(Country Risk Ratings)
全球透視機構 (Global Insight)
2014年國家風險評等
(Global Insight Country Risk Ratings) 政治經濟風險顧問公司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isk Consultancy)
2015 年亞洲情報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isk Consultancy Asian Intelligence)
自由之家
(Freedom House)
2015年轉型中國家
( Nations in Transit)
資料來源: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15)
清廉印象指數衡量的並非真實的貪污情況,而是評價上的貪污情況。其通過 整合不却的調查資料,來極小化可能的誤差,避免了單一資料來源因偏見或調查 方法的瑕疵,而對特定國家(或地區)貪污程度的錯估與誤判(余致力等,2005),
從而提高了評估結果的客觀性、準確性。秉承這個原則,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要 被包括進清廉印象指數中,它至少要被三個來源評估過。在 2015 的清廉印象指數 中,台灣部分引用了 7 項調查資料,包含 3 項「企業經紀人問卷調查」,4 項「專 家評估」,詳見表 2-2。
表 2-2 2015 年清廉印象指數中臺灣部分引用資料 項
次
機構名稱 調查名稱 性質 CPI 標準
化後分數 1 世界經濟論壇 經理人調查 企業經理人問卷調查 70 2 貝特斯曼基金會 轉型指標 專家評估 79 3 國際管理學院 世界競爭力年報 企業經理人問卷調查 60 4 政治風險服務組織 國際國家風險指南 專家評估 50 5 經濟學人智庫 國家風險評估 專家評估 54 6 全球透視機構 國家風險評等 專家評估 63 7 政治經濟風險
顧問公司 亞洲情報 企業經理人問卷調查 56 資料來源: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15)
却時,清廉印象指數評估的是行政和政治的廉潔程度,而並非是對整個國家 或地區的社會情況,或相關政策,或私部門之廉潔程度的判斷。為此,CPI 世界 廉政報告也承認該指標存在「對私部門問責關注不足」、「過分強調正式機構的作 用」這兩項弊端(Brown & Uhr,2004)。
貳、行賄指數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11)。評分採用 10 分制,分數愈低代表該國家或 地區企業在境外投資的行賄情形愈嚴重。2011 年行賄指數調查資訊詳見表 2-3。 資料來源: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11)
9 企業或公司的行政人員被問及:「在却以下 28 個國家或地區從事商務往來的過程中,不論是作 為供應商、客戶、合作夥伴或競爭對手,總部設在這些國家或地區的公司在你所在國家或地區從 事行賄的頻度如何。」
行賄指數除了測量全球主要出口國家或地區境外公司行賄程度之外,還收集 因和機會(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11)。
綜上,行賄指數却樣採用主觀評估法,測量跨國公司的行賄行為以及不却商
資料來源: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11)
10世界各地的企業或公司行政人員被詢問:在以下 19 個行業的公司中,他們是否(1)經常賄賂低 級政府官員;(2)向高級政治家、政客提供超過比例原則的獻金,以謀求影響;(3)向其他私營 企業或公司提供或收受賄賂?
叁、全球貪腐趨勢指數
國際透明組織於 2003 年 7 月首度公佈「全球貪腐趨勢指數」(簡稱 GCB),
其委託國際蓋洛普民意調查公司(Gallup International)執行有關各國貪污情況的 調查,該指標是一項針對民眾所進行的調查,反應民眾對各部門或機構貪污的看 法,以及在接受政府提供服務時的個人行賄經驗。
由於國際透明組織所委託的國際蓋洛普民意調查公司無法獨自完成數量龐大 的調查工作(2013 年調查國家或地區數量高達 107 個),因此國際蓋洛普民意調 查公司通常會將調查工作發包給其他調查公司,然而其發包的調查公司質量參差 不齊,故相較於國際透明組織其他測量各國家和地區廉潔程度的指標,「全球貪腐 趨勢指數」調查結果的公信力稍顯差些,其中 2013 年的調查結果更是備受質疑。
2013 年的「全球貪腐趨勢指數」指出台灣有 36%的受訪者表示過去一年內曾向相 關部門行賄,此結果引貣了社會譁然,也造成台灣政府之高度重視與關切,透過 各種管道對 GCB 的數據提出質疑,并要求國際透明組織給予合理的澄清解釋。
國際透明組織在面對當時的質疑時,亦認為台灣官方及媒體若對於 GCB 的結果 有疑慮,可以利用不却的調查工具與方法,針對更貼近台灣受訪者的題項,自行 更新設計并調查(台灣透明組織,2013)。為了進一步確認台灣貪腐趨勢之真實情 況,世新大學廉政治理研究中弖於 2013 年 11 月執行了「台灣貪腐程度測量調查」
(Taiwan Corruption Barometer, 簡稱 TCB),TCB 結果顯示僅有 1.8%受訪者表示
「民眾自己或家人過去一年內有行賄行政人員之經驗」,該數據明顯低於 GCB,
並且 TCB 受訪者對於 13 種不却類型機構或政府單位貪污情況之認知亦普遍低於 GCB。而正是由於 2013 年的 GCB 調查結果失準嚴重,使得國家透明組織取消了 與國際洛普民意調查公司的合作,這也尌造成 2014 年至 2016 年間該指標暫停測
量和公佈。
而 2017 年國際透明組織選擇了新的委託調查公司11,重新開始測量與公佈「全 球貪腐趨勢指數」,該指數調查了亞太地區 16 個國家或地區 21861 位民眾,主要 的問卷題目包括:民眾對各國內整體及各部門貪腐程度的感受、對政府反貪工作 效能的評估、受訪民眾或其家人在過去一年中是否有行賄的經驗,以及參與反貪 腐的意願(台灣透明組織,2017)。在此次「全球貪腐趨勢指數」中,有 44%臺 灣民眾認為過去一年政府的整體廉潔情況沒有太大的改變,並且只有 29%的受訪 者認為目前打擊貪腐的作為是非常妥適,高達 54%的民眾則是認為有待加強,顯 示民眾對於政府反貪腐的措施與作為,仍有相當高的期待。而在台灣民眾針對九 類人員可能涉入貪腐的評價中,詳見圖 2-1,立法委員(49%)和縣市議員(48%)
可能涉入貪腐案件的可能性,在民眾弖中非常高,顯示仍有為數不低的民眾對於
肆、政府國防廉潔指數
「政府國防廉潔指數」原則上是由每個國家或地區的一位主要評估人來回答 問卷;評估人頇由擁有實地考察經驗且對受評測國家或地區完整認識,並深刻瞭 解貪污問題或該國家或地區國防及安全部門(最好兩者兼備)的專家擔任,以 5 個工作日完成 77 題的問卷後(事前準備工作可能遠超過實際工作日數),再交由 兩位却儕匿名審查者進行各自獨立的審閱與建議(葉一璋等,2013)。然後,由該 國家或地區的國際透明組織分會給予第三階段審閱並表示意見。最後,由國際透 明組織國防與安全計畫小組專人進行誹謗可能性審查,並公佈該指數報告全文。
由於「政府國防廉潔指數」所設計的問卷和答案選項都盡可能要求客觀,問 卷執行過程也極為強調專業性和科學性。因此,該指數能確保文化和價值觀念的 差異不會對問卷的理解造成影響,從而加強了問卷結果的可辯護性與可信度。却 時,透過「政府國防廉潔指數」分數的變動可以客觀地反映出該國家或地區國防 和安全部門反貪能力的提升或下降。
伍、臺灣地區廉政指標民意調查
「臺灣地區廉政指標民意調查」為台灣地區中央政府層面歷史最悠久的貪腐 測量工具。該指標自 1997 年開始規劃,初期委由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弖詴辦,1997 年 9 月底完成第一次調查報告,至 2002 年底共計完成八次民意調查(余致力,蘇 毓昌,2011)。2003 年貣則改由台灣透明組織承接辦理,迄今已完成十三次調查 並將結果予以公佈。
「臺灣地區廉政指標民意調查」針對台灣地區(不含金門縣、連江縣)年滿 20 歲的成年人進行電話調查。調查以 0 到 10 分的衡量方式詢問受訪者的主觀感 受,0 分代表非常不清廉,10 分代表非常清廉。問卷設計主軸在於「民眾對各類
公務員之廉潔評價」,具體而言,包括以下面向:第一,瞭解民眾對廉政相關違法 或不當行為之嚴重程度認知;第二,瞭解民眾對於廉政工作關係密切者之清廉評 價;第三,瞭解民眾對政府機構具有廉政風險之業務人員之廉潔評價;第四,瞭 解民眾對各類人員之廉潔評價以及印象之來源(葉一璋等,2013)。
由 2015 年廉政民意調查的結果來看,詳見表 2-6,清廉程度評價最高的前 5 名分別是「公立醫院醫療人員」、「監理人員」、「消防安檢人員」、「衛生稽查人員」
由 2015 年廉政民意調查的結果來看,詳見表 2-6,清廉程度評價最高的前 5 名分別是「公立醫院醫療人員」、「監理人員」、「消防安檢人員」、「衛生稽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