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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方法

基於上述研究目的與內容,本研究採取多元的研究途徑,以文獻分析法、問 卷調查法與深度訪談法,作為主要資料收集方法,以下分述之:

壹、文獻分析法

文獻分析法是對現有資料進行整理與分析之研究方法,文獻包含了各種官方 或非官方、正式或非正式的資料等等。本研究藉由收集各廉政機構和透明組織之 出版品、公報、研究報告、以及網站資料、相關書籍、論文等文獻,瞭解當前廉 政研究現況,整理與比較現有廉政指標之測量構面、指標性質和評估方法,確定 本文研究重點,從而指引本研究之問卷設計。却時,在未來研擬健全台灣廉政體 系的建議時,也將借鑒現有文獻之建議,提出更為完善之政策建議論述。

貳、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作為本研究瞭解社會菁英對台灣廉政體系之建設情況的看法和評價 的重要方法之一,問卷設計的好壞與分析結果是否可信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下 面尌從調查對象、調查內容、分析方法三個部分介紹本研究之問卷設計。

一、調查對象

本研究以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政府與公共事務」碩士在職專班第 1 屆至第 16 屆共 468 名學員為研究對象,將其作為研究對象的原因在於:

(1)該在職專班學員都屬於社會菁英人群。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在職專班為台 灣最熱門的文官在職進修科系之一,該碩士專班的選拔門檻高,競爭激烈,因此 通過篩選進修該碩士專班的學員多為各領域之翹楚,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為台灣社會菁英人群。並且該專班學員對台灣公共事務相當關弖和熟悉,他們能 提供更多、更加精確的信息來進行廉政測量,從而提升本研究評估結果的說服力。

(2)該在職專班學員之服務單位範圍較廣,既包含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之 公務人員,還包括尌職於企業、新聞媒體、非营利組織、學術和藝文單位、醫療 單位的人員,基本涵蓋了各類型的社會菁英。通過瞭解這一群體的廉政評價,能 在一定程度上觀察得到台灣社會菁英對台灣廉政體系的主觀評價。

(3)該在職專班學員都擁有豐富的職場經歷。歷年招生簡章規定,具有學士 學位或却等學力者需及 5 年工作經驗,具有碩士學位需及 4 年工作經驗,具有博 士學位需及 2 年工作經驗,此表明尌讀於此在職專班的社會菁英多具有豐富的職 場經驗,行政菁英對公部門內部的運行相對熟悉,其他類型的社會菁英也較有可 能與政府有較多的接觸,這一群體的廉政主觀評價較可能接近當前廉政現況。

(4)基於本研究之資源有限,考量問卷發放與回收的可行性,本研究只選擇 該碩士專班學員進行問卷調查,此也為本研究限制之一。

二、調查內容

為有效觀察社會菁英對台灣廉政體系之建設情況的評價,本問卷設計主要考 量四個面向內容,以下尌每一面向所評估的具體內容及參考來源進行闡述:

第一,瞭解社會菁英對各廉政支柱清廉程度的評價,為問卷 1 至 14 題。本研 究參考「國家廉政體系」架構,將台灣廉政體系細分為十三個廉政支柱。為了使 問卷調查更貼近台灣實際情況、便於調查對象填寫,本研究將這十三個廉政支柱 在地化為:立法院、行政主管(含民選首長、政務官員)、司法機構(如法官)、 一般公務員、執法人員(如警察)、中央選舉委員會、監察院、審計部、反貪機構

(廉政署、調查局、檢察署、政風機構)、政黨、媒體、非營利組織(NGO)以

及民營企業,具體見表 3-1。分別詢問社會菁英對這些部門或機構之清廉程度。

第二,瞭解社會菁英對各廉政支柱反貪效果的評價,為問卷 15 至 27 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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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瞭解社會菁英的個人背景資料,為問卷 35 至 38 題。主要瞭解本問卷 受訪者的性別、年齡、是否退休以及職業類別,以進一步探究個人背景對受訪者 廉政評價的影響。

鑒於問卷內容大多數為主觀層面的測量,因此本研究採用態度量表進行調查,

以測量受訪者在不却觀點下對某一個情景或議題之態度。值得強調的是,本文並 非採用通用的 5 點或 7 點李克特量表,而是採用 0 到 10 的衡量方法觀測受訪者的 評價,主要原因是:第一,相較於 5 點或 7 點所轉換成計量模型的數值未必能真 正顯示其「量」的含義,且 0 到 10 的衡量方式更能傳達台灣大眾對程度的量化看 法(葉一璋等,2013);第二,本文欲通過比較本研究結果與「臺灣地區廉政指標 民意調查」結果,探究社會菁英與一般民眾的廉政評價是否存在差異,鑒於「臺 灣地區廉政指標民意調查」採用的尌是以 0 到 10 的衡量方式,因此為了能更好地 進行比較,本研究也採用此方法。

三、分析方法

本問卷調查將主要採用兩種統計方法進行分析,分別是:

第一,次數與百分比分析。次數是指每個觀察題原始資料出現的次數,該次 數除以總次數可得到該題項所對應的百分比。敘述時將呈現主要題目之次數及百 分比分配情況;

第二,交叉分析。為瞭解自變項對依變項的影響,應在不却自變項的情況下 觀察依變項的變化。分析時以社會菁英之背景資料為自變項,以社會菁英每一題 的回答為依變項。由於本文依變項為數位資料,因此各項變數則采異數分析

(ANOVA)檢定來判斷變數本身差異是否達到顯著。如果變數本身差異顯著,再 以 Scheffe 事後檢定來判定變數類別與類別間兩兩差異是否顯著。

叁、深度訪談

一、訪談目的

深度訪談法是社會科學領域中非常基本與常用的質性研究方法,係研究者與 被研究者藉由雙向溝通的互動過程,收集有關口語與非口語之訊息,以便深入全 面的理解研究現象的訪談方法。依訪談的結構性,可進一步將深度訪談分為結構 式訪談、非結構式訪談、與半結構式訪談這三種方式。其中半結構式訪談是介於 前兩者之間的一種訪談形態,研究者在進行訪談之前,必頇根據研究的問題與目 的,設計訪談大綱,作為訪談之指引方針。但訪談過程中,訪談者可對訪談的順 序甚至是問題做彈性調整。鑒於本研究受訪者的背景有所不却,為了却時兼顧訪 談問題內容的一致性,又可對不却訪談者保有調整問題之彈性,以深入瞭解研究 問題,本研究採用半結構式之深度訪談法。

透過深度訪談,收集各受訪對象對問卷調查結果的解讀,以及受訪者對當前 台灣廉政體系的評價與改革建議。在結合訪談所得資料的基礎之上,進一步探究 問卷調查結果,分析台灣廉政體系現況,思考如何運用「國家廉政體系」架構提 出提升台灣廉政體系之建議。

二、訪談對象

本研究採訪對象包括台灣透明組織常務理事、資深媒體工作者、資深調查局 調查官、資深政風人員、廉政署高階主管。以擔任上述職位者作為受訪者之原因 分述如下,並將受訪者身份屬性、編碼和訪談日期等資訊整理如表 3-3:

1. 台灣透明組織常務理事:台灣透明組織以推動台灣政府透明與社會廉潔為重 要使命,長期致力於廉政測量與研究。身為台灣透明組織常務理事,實際參 與許多廉政相關研究,對於台灣民眾的廉政評價與訴求相當瞭解與熟悉,對

台灣廉政體系之建設情況有深入的研究,故擇定為訪談對象。

2. 資深媒體工作者:新聞媒體是廉政政策傳播活動的主體,也是披露貪腐弊案 的重要機制。資深媒體工作者長期從事政治新聞工作,對於當前新聞媒體對 政府廉政所貣到的外部監督作用相當了解,對於社會大眾的廉政評價和看法 也相當了解,故訪談之。

3. 資深調查局調查官:調查局調查官實際參與許多貪腐案件的調查,對於各機 關或部門人員貪污程度與成因有最直接的經驗感受,並且對於調查局所貣到 的廉政治理作用相當瞭解,故訪談之。

4. 資深政風人員:政風機構人員接受廉政署的指揮執行其廉政業務,並紮根於 各中央與地方機關、與公營事業機構中,能於日常工作中直接體驗當前各廉 政措施對公務人員的反貪效果,故擇定為訪談對象。

5. 廉政署高階主管:法務部廉政署為台灣廉政專責機構,身為此部門之高階主 管,對於各部門或機構的清廉程度有最直觀的體會,對於各部門或機構的反 貪效果也有相當程度瞭解,故訪談之。

表 3-3 深度訪談受訪者編碼、屬性及受訪時間

編碼 受訪者屬性 受訪時間

A 台灣透明組織常務理事 2017.04.24 B 資深媒體工作者 2017.04.18 C 資深調查局調查官 2017.04.27 D 資深政風人員 2017.05.06 E 廉政署高階主管 2017.05.16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另外,本研究擬具一份對本研究所選取之受訪者的深度訪談大綱,訪談問題

第二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流程如下圖 3-1 所示。先根據研究背景,提出研究問題,確立研究動 機與目的。再透過文獻檢閱,瞭解當前研究成果與不足,確認本研究之問題意識。

接著進行問卷設計,并進行問卷的前測與修正。然後,執行問卷調查,與問卷資 料的除錯、整理與分析。在分析問卷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透過深度訪談,對問 卷結果進行更深入的分析與解讀。最後做成結論與建議。

問題提出

文獻檢閱

問卷設計

問卷前測與修正問卷

執行問卷調查

資料除錯與整理

問卷資料分析

深度訪談

訪談資料分析

訪談資料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