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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深入地窺見局外見證者運用於身心障礙兒家長團體中的全貌,使得研究結果更有 助於未來相關研究實施及實務運作之參考。

第二節 研究問題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與目的,本研究從局外見證者引入身心障礙兒家長支持團 體中的三種角色視框(團體成員/局外見證者/團體帶領者),探討以下問題:

一、局外見證者介入後,團體參與者產生哪些改變?

(一)局外見證者介入後,團體成員產生哪些改變?

(二)局外見證者介入後,局外見證者產生哪些改變?

(三)局外見證者介入後,團體帶領者產生哪些改變?

二、團體參與者的改變如何發生?

(一)團體成員的改變如何發生?

(二)局外見證者的改變如何發生?

(三)團體帶領者的改變如何發生?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相關重要名詞界定如下:

一、 身心障礙兒父母

本研究中的身心障礙兒父母,是指其子女經醫院鑑定,領有內政部核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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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手冊者,或經醫療院所鑑定者。台灣的身心障礙鑑定類別在民國 101 年 7 月 11 日改採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的「國際 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 2001)」進行類別鑑定。 修訂後,由原來的 16 類修 訂為 8 類:

(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二、局外見證者

局外見證者是指在諮商中邀請某些對當事人有意義的對象,以在場觀眾的方 式,重新敘說當事人的生命故事中引發他們共鳴之處(White, 1995)。本研究所 指的局外見證者,是家中有身心障礙子女的父母,經由研究者篩選,並接受研究 者所帶領的局外見證者事前準備之後,在本研究的家長支持團體中擔任局外見證 者角色。局外見證者的主要任務是對團體成員所述說之生命經驗,引起其共鳴之 處,以及此共鳴所觸動之個人生命反思,進行敘說。

三、家長支持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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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之家長支持團體,家長團體成員孩子的障別以自閉症和亞斯伯格症為 主。本研究在團體中引入局外見證者。團體以敘事治療為設計之理論依據,並採 用敘事治療諮商概念,建構 8 次單元的團體方案。

四、改變經驗

本研究從團體成員、局外見證者、團體帶領者三方視框探索研究參與者對其 改變之知覺情形,包含改變內容(產生哪些改變),以及改變歷程(如何產生改 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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