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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局外見證者後的改變:三方視框對話

第六章 討論

第一節 引入局外見證者後的改變:三方視框對話

本研究主要關切的第一個問題是,家長團體中引入局外見證者的參與者,在 經歷該見證過程之後,發生了哪些改變?

從「局外見證者」視框而言,研究結果呈現以下的改變:「覺察過往單薄視 框」、「憶起未獲關注的故事情節」、「自我認同的豐厚」、「重新定義生命中的人事 物」、「改變的擴散與持續」、「新自我,『心』力量」。

從「家長團體成員」視框來說,研究結果發現的改變為:「覺察過往單薄視 框」、「憶起未獲關注的故事情節」、「重新定義」、「尋回自我」、「成為我想成為的 人」。

從「團體帶領者」視框而論,研究結果呈現的改變:其一為「鬆動」,其中 包括框架曝露、正眼相對、擁抱脆弱;其二,「起初的美好」,包括做回我想做的 那種諮商師、我不孤單。

三方視框的改變類別如表 6-1 所呈現。

一、改變的發展性

本研究在前一章研究結果的呈現,雖然嘗試將三方視框的改變歸納出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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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些類別之間並非各自獨立。相反的,這些改變的類別互為彼此的一部份,

某個改變類別可能是觸發另一個改變類別的基石,或另一個類別的延伸。這些類 別之間呈現了改變的發展性。過去探究敘事取向治療效果的相關研究,多以呈現 治療後當事人發生哪些改變為主(王詩雲、林美珠,2011;簡文英、陳增穎、連 廷嘉,2007;Costa, Nelson, Rudes, & Guterman, 2007; Gottlieb, 1996; Petersen, Bull, Propst, Dettinger, & Detwiler, 2005),但研究者從過去文獻中,並未發現其中探討 了改變之間的關連性。這是本研究的一個獨特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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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二者之間的關係,呼應了敘事治療視人為整體性的精神。

敘事治療的特色之一,是透過對主流文化影響個人適應的反思與論述,探索 個人如何透過語言來建構和維持問題(林杏足,2002),並且透過鬆動主流論述 的壓迫,發現不同於主流,尚未被敘說的替代故事(White & Epston, 1990)。替 代故事要能夠被發現並且被敘說,需要先經過「解構」(deconstruction)的歷程,

才能引入更多的新語言、新景象,來豐厚經驗及意義(吳熙琄,2001)。

而當參與者憶起越來越多舊有視框以外的生命經驗,發現更多的意義之後,

他們對自己的看法與定義也開始跟著出現改變。以「家長團體成員」為例,當團 體成員從舊有的視框移開,新的景象也跟著進入他們眼中,他們開始看見過去生 命經驗中所擁有的能力,以及這些能力所展現的智慧、愛與勇氣。這些新的發現 幫助他們掙脫舊有視框下的自我,豐厚了對自已的看法,並且「重新定義」自己,

改寫對自己的認同。從解構自我走向改寫自我認同的歷程中,幫助當事人豐厚他 們的故事是重要的前提(吳熙琄,2001;Payne, 2006),因此參與者「重新定義」

自我的改變,需要「覺察過往單薄視框」與「憶起未獲關注的故事情節」為基礎。

除了前述「重新定義」的改變,需以豐厚的故事為基礎之外,「尋回自我」、「起 初的美好」、「成為我想成為的人」等等的改變類別,也有相同的性質存在。

從本研究結果中可發現,參與者的改變具有發展的本質在其中,一種改變的 發生與另一個改變息息相關,生命的經驗是累積堆疊而不可分割。正如敘事治療 相信人在生命流裡不斷地發生經驗,每一個經驗都留下了故事與主題,這些故事 與主題產生對自我的概念(金樹人,2002),故自我是變動的,是生生不息的,

是具有發展性(周志建,2012;翁開誠,2005)。因此,當事人所產生的改變之 間具有發展性,是本研究結果的其中一個發現。

二、「發現脆弱」與「發現力量」

參與者的改變似乎與「發現」、「看見」有關。本研究結果發現,三方視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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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了正向力量的改變,例如「家長團體成員」的「成為我想成為的人」;「局外 見證者」的「新自我,『心』力量」;以及「團體帶領者」的「做回我想做的那種 諮商師」。雖然三方視框都出現了正向的改變,然而三方參與者改變的內涵仍有 所不同。例如,「團體帶領者」的改變與「發現脆弱」有關,而「家長團體成員」

與「局外見證者」的改變則是與「發現力量」有關。亦即,自我經驗的現身與被 發現,不論被看見的生命經驗是帶著力量,或者是過去被主流文化框限的自我;

不管被曝露出來的是單薄視框—脆弱的自己,或是逐漸豐厚起來的自我認同—力 量與知識,似乎最後都導向良性的發展。

以「家長團體成員」與「局外見證者」為例,這二個視框的參與者在「覺察 過往單薄視框」與「憶起未獲關注的故事情節」之後,「家長團體成員」尋回真 實的自己,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局外見證者」則是豐厚了對自己的認同,新 的自我帶來新的力量。但若從「團體帶領者」的改變來說,則會看到團體帶領者 未經過「憶起未獲關注的故事情節」的改變,卻因為對過往單薄的視框有深度的 理解,最後導向了勇於成為自己的良性改變。

團體帶領者的改變之一是「鬆動」,舊有的框架被曝露出來,因而與內在的 脆弱正眼相對,理解了脆弱的意義,並進而認出了自己對於身為一個諮商師起初 的愛與信念,尋活真實自我。但團體帶領者從「發現脆弱」走向尋回真實自我,

並未如「局外見證者」與「家長團體成員」出現「憶起未獲關注的故事情節」的 改變,而是在「發現脆弱」的同時,通過對內在脆弱的理解,繼而尋回真實的自 我。

這樣的研究發現呼應了敘事治療的概念。敘事治療需要透過「重寫」或「重 說故事」的對話,為我們的生命經驗賦予新的意義(Morgan, 2000)。而重寫對 話除了邀請當事人納入某些被忽略卻具有潛在重要性的事件之外—亦即「局外見 證者」與「家長團體成員」出現的「憶起未獲關注的故事情節」的改變。然而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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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具有潛在重要性的事件並非促成「重寫對話」或「重說故事」的唯一途徑。

White(2007)認為,透過見證的敘說過程,可提昇當事人對自己內在意圖(如 目標、計畫、期望)與核心價值信念的理解。當人們對內在意圖與價值信念有更 多的理解時,就能開啟對話的重寫,為自我認同賦予新的定義。因此以本研究結 果而論,研究參與者改變的發展,除了憶起與敘說替代故事、豐厚對自我的看法 之外,也能透過對單薄視框的深度理解,引發正向的力量。

過去多數的研究,都強調當事人在治療過程中,形成某些自我覺察的重要性,

尤其是「發現力量」的重要性 (如 Helitzer et al., 2002; Sandler & Mistretta, 1998;

Shea & Bauer, 1985; Summers et al., 1988),諮商的過程某種程度也被定位為一種 賦權 (empower) 個案的歷程。然而本研究發現了另一種獨特的自我覺察—「發 現脆弱」;這種相對於「發現力量」的反向覺察對諮商師來說尤其重要,因為在 心理治療情境中,諮商師是相對更有力量的那一方,此時諮商師的成長或許不在 於發現原已握有的力量,而是發現自身不足的脆弱,進而對諮商歷程與自我的交 融進行反思,藉此獲得成長。此為本研究的一個獨特發現之一。

三、「發現新自我」與「尋回自我」

敘事治療的重要療效之一,就是當事人透過社會互動過程,能賦予自己新的 定義,並且重新建構其自我認同(Morgan, 2000; Payne, 2006; White, 2007)。從本 研究結果中發現,當研究參與者覺察過去單薄的框架,或是憶起被忽略卻具有潛 在重要性的生命經驗之後,也可看到如過去文獻所主張的改變出現。然而本研究 結果發現,參與者自我認同的改變,呈現二種不同的現象。其一是「發現新自我」, 這個改變主要是出現在「局外見證者」身上;其二是「尋回自我」,這個改變主 要是出現在「家長團體成員」身上。

過去的相關文獻中通常僅提起見證儀式可帶來自我認同的豐厚,並重新定義 自我的療癒效果,但未特別提到在經歷見證過程之後,不同的參與角色所引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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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是否不同(Morgan, 2000; Morrison, 2009, 2010; Russell & Carey, 2003; White, 2007)。研究者認為本研究的局外見證者和家長團體成員在自我認同的改變有所 不同,可能與研究對象的特性以及在見證儀式中的身份角色有關。

以「家長團體成員」而言,他們在經歷見證儀式之後,自我認同的改變是「尋 回自我」,也就是留意到自己一直以來擁有的能力和特質、憶起自己原初希望自 己成為的父母樣貌,用什麼樣的眼光和態度來愛自己的孩子。過去研究指出,身 心障礙孩子的父母,會一直將注意力放在對孩子的照顧上,加上來自外界對其親 職能力的評價,因此父母們很自然地會聚焦在自己的親職能力表現,並常有高度 的自我檢視(徐畢卿,2002;張英熙,1997、2002;程子云,1993;趙慈慧,2006;

Gargiulo, 1985; Powell, Hecimovic, & Christensen, 1992)。這一點在本研究的家長 團體成員身上也能看到,例如團體成員 F 曾說:「然後想說,啊!怎麼辦?我要 給他加強什麼、加強什麼。我以前真的是很擔憂…我就會覺得…我到底還有什麼 需要做的(MF-163)?」。研究者認為,由於家長們傾向於將注意力集中在孩子 的問題,以及個人親職能力表現的自我檢討,因此他們並非不知道自己通過一關 又一關的考驗,而只是選擇忽略自己的能力與知識。所以當見證者指出家長團體 成員的生命樣貌時,多數的家長團體成員的反應是:「對!我其實是這樣的人

(MD-093)」。這也許是他們自我認同的改變,多以「尋回自我」呈現的原因。

然而以「局外見證者」來說,由於局外見證者是以「聽眾」的身份參與在見 證儀式中,因此局外見證者從一開始,目光焦點就在被見證者身上,而不是在自 己身上,因此觸發的敘說較多以「反思」的型態呈現。例如局外見證者 A 到研

然而以「局外見證者」來說,由於局外見證者是以「聽眾」的身份參與在見 證儀式中,因此局外見證者從一開始,目光焦點就在被見證者身上,而不是在自 己身上,因此觸發的敘說較多以「反思」的型態呈現。例如局外見證者 A 到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