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本研究主要目的是希望探討敘事治療中「局外見證者」(outsider witness),
對身心障礙兒家長、局外見證者本身,以及專業人員等,可能帶來的改變經驗,
以此作為未來研究與實務工作的參考。
一、研究緣起
研究者以個人生命經歷敘說,作為本研究之緣起:
以身心障礙兒父母的心理適應做為本研究主題,我想跟我骨子裡俠 義與柔軟的心腸有關。
我國小的時候很流行武俠劇,放學之後和同學們玩角色扮演時,我 常扮演俠客。在只剩幾個小孩嬉鬧的校園裡,我像個俠女般地走來跳去,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但俠義性格的背後必有一顆易感柔軟的心,才能 看見沉默背後的酸楚。而我似乎從小就很容易感受到人們緊繃的臉部線 條與抿緊的嘴唇背後,所承受的煎熬與忍耐。
也許是因為這樣,當我與身心障礙兒父母一起工作之後,才發現到 我們的社會因為對他們與他們的孩子的不理解,使得這群盡心努力的父 母一次又一次的經歷到受傷與委屈,讓我為這群父母感到心疼。我也發 現到,他們需要多方的專業資源,包含醫療、護理、特殊教育、諮商與 臨床心理、社工等等的協助與介入。然而在台灣,上述的資源不僅不足 也相當分散,讓已心力交瘁的父母疲於奔命卻只得到遠低於他們所需的 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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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了這群父母之後,我常在想,這群好人滿有愛在心中、堅強又 努力,但內心卻傷痕累累。當我坐在他們身旁,我常在想,自己的位置 是什麼?如果我已經坐在他們身旁了,可以做些什麼?這使得我在構思 博士論文的研究主題時,這群父母的身影一直盤桓在我心中無法抹去。
我發現自己內心一直有個動力,渴望找到一個可能的互動方式,讓我與 這群父母相遇的過程中,能讓彼此發現存在於生命中的力量與智慧。因 此可說是這群父母面對困境的韌性與生命力觸動了我,然後才有了本研 究的開始。
二、研究動機與目的
如何能有效地協助身心障礙兒的家長,一直是臨床工作的重要課題。身心障 礙的孩子因其功能障礙、身心發育遲緩或合併多重的疾病,在成長過程中必須倚 靠父母持續地照顧、訓練及教育,使得身心障礙兒父母承受著比一般家長更多的 壓力(Benson & Karlof, 2009; Chou, Lin, & Robert, 2007; Dellve, Samuelsson, Tallborn, Fasth, & Hallberg, 2006)。這些家長在得知孩子的身心障礙後,除了內心 的衝擊,同時會經歷對孩子的期待、父母角色、自我實現、家庭生活型態,以及 社會隸屬感的失落(張英熙,1997、2002;許瑛玿,2001;Huber, 1979; Ziolko, 1991)。
這些教養壓力、哀傷失落與社交困境,影響著身心障礙兒父母的適應狀況。而父 母本身的適應狀況與孩子的適應發展之間有顯著的相關,當父母適應狀況愈不理 想,孩子也會出現較多的不適應反應(Elgar, Curtis, McGrath, Waschbusch, &
Stewart, 2003; Kersting, Dorsch, Wesselmann, Ludorff, Witthaut, & Ohrmann, 2004)。 透過心理諮商專業人員的協助,能夠促進身心障礙兒的父母有良好的心理適應,
並增加自我效能與親職效能(張英熙,1997;許英玿,2001;趙慈慧,2006;
Barnett, Clement, Kaplan, & Fialka, 2003),這對身心障礙兒父母,乃至於身心障 礙兒都具有重要實務意義。因此,協助身心障礙兒父母有其重要性;有些研究更 指出,相較於治療障礙兒童,直接對家長進行諮商,對孩子的適應發展更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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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慈慧,2006;Huber, 1979; Ziolko, 1991)。
過去研究顯示敘說(narrative)是協助身心障礙兒父母心理適應的一個有效 策略。父母從孩子身心障礙的事件中看見自己的力量、重新定義自己的價值、對 自己有新的理解與發現,是父母適應良好的特徵(Sandler & Mistretta, 1998; Shea
& Bauer, 1985; Summers, Behr, & Turnbull, 1988),而 Helitzer, Cunningham-Sabo, VanLeit 和 Crowe(2002)指出父母透過敘說其照顧身心障礙兒所經歷的傾覆感、
孤獨與失去自我認同的經驗,可從中發現自己的韌性、力量以及對子女的愛,並 產生新的自我意象(self-image),視自己是具有力量與修復能力的人。身心障礙 兒父母團體的相關研究發現,相似背景的成員分享自己的經歷時,父母們會從共 同的經驗中看見自己的努力、勇氣與毅力,產生新的領悟與希望感(張英熙、吳 珍,2001;郭來心,2008;陳蓉娟,2005;謝素珍、徐畢卿,2004;Helitzer, et al., 2002; Shechtman & Gilat, 2005)。
因此,從過去研究當中,研究者發現讓身心障礙兒父母敘說照顧子女的生命 經驗,並經由他人的經驗與回饋,映照出不同於過去自我挫敗、受困的形象,他 們得以發掘出被忽略卻帶著力量與價值的新的自我認同(self identity)。此一現 象與敘事治療(narrative therapy)中的重寫對話(re-authoring conversations)有 相近之處,也就是從當事人對生活的敘述中,納入被當事人忽略卻具有潛在重要 性的次要故事線(subordinate storyline),改寫當事人的自我認同,這使得當事人 能夠面對他們的問題與困境(White, 2007)。以身心障礙兒父母團體的研究來說,
重寫對話效果的觸發與產生,似乎與類似背景(家中有身心障礙兒)的父母聆聽 彼此的生命經驗,並將共鳴之處給予對方回饋有關。White(2007)在敘事治療 中所提出的局外見證者,即是邀請某些對當事人有意義的對象,例如類似背景的 人,以在場觀眾的方式,重新敘說當事人的生命故事中引發他們共鳴之處。局外 見證者的共鳴與重述,能為當事人重新定義其自我認同並帶來力量,有助於當事 人面對困境與問題(Morgan, 2000)。事實上,目前身心障礙兒父母團體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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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是讓具有類似背景的父母共處於團體中,在團體過程中對彼此生命經驗產 生相互共鳴並回饋的行動,與局外見證者的作法有相近之處。
因此,以局外見證人的方式來協助身心障礙兒父母,使其能夠從孩子身心障 礙的事件中重新定義自己的價值、對自己有新的理解與發現,在實務上應該具有 相當的價值。此即為本研究之主旨。具體言之,本研究嘗試將敘事治療中的局外 見證者引入身心障礙兒父母的支持團體中,試圖了解團體中的家長們在經歷見證 之後可能帶來的改變。此外,敘事治療的精神立基在社會建構的概念之上,治療 師與當事人互為主體(intersubjectivity),參與在治療中的人都是社會脈絡的一員,
都置身於互動過程中,因此也是相互影響的。以局外見證者的作法來說,不只是 當事人會發生改變,治療師本身、擔任局外見證者的參與者,也可能在過程中有 所改變。因此,本研究將從當事人、局外見證者與團體帶領者三方視框,探索他 們參與引入局外見證者的家長支持團體的經驗所可能引發的改變。
綜上所述,本研究具有一些可能的貢獻:(一)就研究主題而言:由於在團 體歷程中局外見證者的共鳴與重述,能為當事人重新定義其自我認同並帶來力量,
有助於當事人面對困境與問題,因此將局外見證者引入身心障礙兒家長應該可以 產生療癒效果。然而,就研究者所知,目前尚未有嘗試將局外見證人引入身心障 礙兒父母團體,用以協助身心障礙兒父母的研究;本研究應為第一個作此種嘗試 者,因此本研究可為局外見證者引入身心障礙兒家長團體之操作及效果,提供具 體的實徵資料;並且在身心障礙兒父母的諮商實務工作上,建構一個新的策略與 作法。(二)就研究視框而言:為了瞭解局外見證者所造成的效果,本研究從多 元視框切入,分別探討當事人、局外見證者與團體帶領者三方的改變歷程,提供 了關於此一議題的豐富訊息,讓我們有機會對局外見證者運用於身心障礙兒家長 團體之議題,有更全面的理解。(三)就研究取向而言:本研究擬以敘事分析的 方式進行研究;此種研究取向有助於提供更深刻的資料,尤其有利於發掘具脈絡 性、歷程性及互為主體性的訊息,而這種社會建構式的取向,俾利本研究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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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地窺見局外見證者運用於身心障礙兒家長團體中的全貌,使得研究結果更有 助於未來相關研究實施及實務運作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