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局外見證者用於身心障礙兒父母的適應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局外見證者用於身心障礙兒父母的適應

一、局外見證者的基本概念

局外見證者是由Michael White於1995年所提出的,其基本概念是邀請某些對 當事人有意義的對象,例如類似背景的人,以在場觀眾的方式,重新敘說當事人 的生命故事中引發他們共鳴之處。局外見證者的共鳴與重述,能為當事人重新定 義其自我認同,並帶來力量,有助於當事人面對困境與問題(Morgan, 2000)。

敘事治療認為每個人的自我認同與他所敘述的生命故事,都是在人際關係中建構 和表現出來的。因此當事人重新建構的自我認同,能夠透過他人的見證獲得強化 時,不僅能豐富生命故事的層次,更能展現其中的知識與能力(Morgan, 2000;

Payne,2006; White, 2007)。

當敘事治療師在諮商過程中置入局外見證者時,該過程稱為「定義儀式

(definitional ceremonies)」。定義儀式通常分為三個階段進行(White, 2007),但 依照需求與進行當下的變化,有時候在進行完這三個階段後,會另外再加上第四 個階段(Morgan, 2000; White, 1995, 2007)。以下將對定義儀式的四個階段進行說 明:

(一)當事人敘說故事(telling)

在第一階段,治療師訪談當事人,局外見證者在一旁擔任聽眾。治療師透過 與當事人對話,鼓勵當事人述說與個人認同以及與人際關係相關的重要生命故事。

局外見證者仔細的聆聽,準備以他們聽到的故事投入重述。

(二)局外見證者重述(retelling)

局外見證者的「重述」指的不是對當事人所說的整體內容進行摘要,而是針 對他們在聽了與當事人自我認同相關的生命故事後,引起他們共鳴與感動之處進

18

行敘說。當當事人的生命故事充份表達之後,治療師轉為訪談局外見證者,此時 當事人成為局外見證者重述的聽眾。治療師以四個主要探索主題,並對局外見證 者提出問題,協助局外見證者進行重述。這四個主題包含:

1.幫助局外見證者表達(expression),使重述更聚焦、精確。例如,「什麼部份引 起你的注意?」、「什麼部份勾起你的記憶?」。

2.描述局外見證者所想到的意象(image)或隱喻(metaphor)。例如,「你在聆聽 時,心裡出現什麼畫面?」、「吸引你注意的部份勾勒出什麼畫面?」,在局外見 證者描述之後,治療師會與局外見證者討論該意象或隱喻,如何反應當事人的生 活目的、依循的價值以及自我認同。

3.局外見證人的共鳴(resonance)。重點在於當事人的敘說,吸引到局外見證者 的部份,如何觸動到局外見證者的個人經歷。例如,「為什麼這些畫面特別引起 你的注意?這讓你聯想到自己生活中的什麼事?」。

4.轉移(transport),亦即見證了當事人所敘說的生命故事之後,對局外見證者本 身所產生的變化。例如,「聽了當事人的故事為你自己的生活帶來了哪些新想 法?」、「見證當事人的生命故事,再對應自己,這讓你對自己有什麼新的理解或 想法?」。

(三)當事人之再重述(the retelling of the retelling)

完成了見證人的重述之後,治療師轉回訪談當事人,見證人回到聽眾的位置。

當事人會被問及在第二階段「局外見證者重述」中聽到些什麼。此時,整個定義 儀式進入第二次的重述,而這次是由當事人再述局外見證者的重述。治療師會根 據在第二階段「局外見證者重述」同樣的四種探索主題來協助當事人再重述,不 同的是,第二種探索主題「意象/隱喻」的對象是當事人自己,而不是局外見證 者。

19

(四)三方討論

當事人完成對局外見證者的再重述之後,局外見證者被邀請加入治療師和當 事人。在這個階段,每個人都有機會對前三個階段的過程提出反思。

本研究將局外見證者引入身心障礙兒家長支持團體,即是依循上述模式進 行。

二、局外見證者對身心障礙兒父母之可能療效

局外見證者是以敘事治療為基礎,而如前所述,敘事治療是對自我認同的重 新建構(White,2007)。自我認同的建構是在社會互動中形成的,因此透過局外 見證者,當事人重新建構的自我認同得以被見證存在、被強化。從過去身心障礙 兒父母團體的相關研究發現,團體成員在相似背景的團體當中彼此分享自己的經 歷,同時扮演分享者與聆聽者,會帶來療癒效果。當扮演分享者時,可從成員的 回饋中看見自己過去所忽視的努力、勇氣與毅力;而扮演聆聽者時,可從分享者 的生命故事中對自己產生不同的理解與看法(張英熙、吳珍,2001;郭來心,2008;

陳蓉娟,2005;謝素珍、徐畢卿,2004;Helitzer et al., 2002; Shechtman & Gilat, 2005)。

由此可知,要從過去對自己較單薄的看法,納入被團體成員忽略但卻具有潛 在重要性的次要故事線,團體成員的彼此敘說是一個有效的作法。此外,當團體 成員重新建構出新的自我認同時,透過社會互動的過程,特別是與對他們來說有 意義的人(例如,有相同背景,同為身心障礙兒父母,亦即本研究中的局外見證 者),新的自我認同獲得見證存在,展現其價值與能力,並能因此得到強化。

White(1997)在談到他為何在治療中引入局外見證者:

「局外見證者受邀回應當事人所敘說的故事,以及其中所表現出 的知識與能力。若非這些人的重新敘說,很多生命中的重要時刻可能

20

像螢幕上的光點閃過當事人的意識,消失得無影無蹤,無法再被拉回 生命的故事線裡。」(p.95)

因此研究者認為,要觸發身心障礙兒父母重新建構其自我概念,在團體中引 入局外見證者是可嘗試的作法。然而,過去以局外見證者為諮商介入的相關研究 相當少,有關局外見證者的論述多見於敘事治療的專書中,在身心障礙兒父母的 相關領域則尚未見到類似的研究。因此本研究將以探索性的角度,希望能了解將 局外見證者引入身心障礙兒父母團體,對參與其中的父母的改變經驗。此為本研 究之第一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