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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教材的整體設計與內容安排深切影響著教學進行的流程與模式。因此,

評析目前韓國當地出版的兒童華語教材,對韓國兒童華語教學界來說是個必 要的研究。並且也要了解韓國兒童特有的語言特質以及韓國兒童華語教育現 況。筆者在此提出本文所要探討的以下幾項研究問題:

一、 韓國兒童語言習得和學習特點為何?

二、 韓國的兒童華語教育現況為何?

1. 華語教育政策為何?兒童華語教育政策如何?

2. 兒童華語教材和相關研究發展趨勢為何?

三、 評析教材(四套韓國當地出版的非翻譯華語教材)有甚麼樣的特 色?

1. 韓國當地出版的兒童華語教材具有什麼樣的特點和優缺點?

2. 評析教材須改進的地方在哪裡?

四、 針對韓國兒童編寫初級華語教材時應該注意甚麼?編寫原則為 何?教材應具備哪些內容和要素?選材的準則如何?

經過探求上述研究問題的答案,研究據此研究提出針對韓國兒童的初級 華語教材的原則,以期藉此對兒童華語教學領域做出些微貢獻。

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一) 兒童

在韓國的兒童福祉法上,兒童的定義是未滿18歲的人,而對於未成年的 定義則不一致,通常18歲以下稱為未成年。所謂未成年又可分為:兒童、少 年與青少年。在心理語言學的定義上,將兒童的年齡界定為語言發展能力最 快速的1-10歲,其中1-3歲的早期語言獲得階段稱之為幼兒,語言獲得後期 階段的4-10歲稱之為兒童,但4-10歲兒童間的個別差異性相當大,而韓國一 般7歲開始上小學,因此本論文考慮韓國當地情況將研究的對象定位在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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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的兒童。但韓國當地年齡的算法跟台灣有所不同,基本上以虛歲為基礎,

所以本文所訂的7-10歲,換算成韓國當地的年齡為8-11歲。

(二) 華語、中文、漢語、中國語

華語即指中文或現代漢語。語音以北京話為規範的漢族與華人社 會的語言。在韓國習慣稱之為「中國語」。本文按照文獻原文的使用,

因此有出現不同術語的可能性,筆者在此註明不論在本論文中所提及 的華語、中文、漢語、中國語 皆指「華語」。

(三) 韓籍學童

在本文中提到的韓籍學童即指具有大韓民國籍,母語為韓語2,按 照韓國的教育政策在韓國上初等學校 (等同於台灣的國民小學)之7歲至 10歲學童,亦即指初等學校一至四年級之學生。

(四) 教材

教材是教學活動之重要媒介以及工具,而教材具有狹義和廣義之 解釋。根據劉珣(2002)指出狹義的教材指教科書;廣義的教材則指 除了教科書外還包括教學參考書、講義、講授提綱、各種教學音響資 料等。本研究採用狹義的教材概念,因此只針對教材,即教科書進行 分析研究。

(五) 漢字的韓文音和訓

韓國屬於漢字文化圈的國家,自古以來一直使用漢字(正體字)。其漢字 本身具有韓文的音和訓。「音」指的是漢字的發音;「訓」指的其漢字的意 思。比如,漢字「東」的韓文音和訓為「동녁동」,前面的「동녁」為「東 邊」的意思(即稱「訓」);後面的「동」為「東」此漢字的韓文發音(即稱

2沒有包含以韓語和華語為雙語之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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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即用國際音標(IPA)標記為「toŋ」的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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