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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國醫療服務拓展海外市場策略分析

菲律賓與中國大陸分別從未開放進一步開放至 33%、50%和 50%,馬來西亞 亦從 83%開放程度再開放至 92%(5)其他人類衛生服務活動方面,我國開 放程度達 83%最高,其他國家開放程度普遍偏低或未開放。日本於 FTA 作 出進一步開放承諾,從未開放進一步開放至 28%。

表 5-7 台灣與中日韓和東協六國醫療服務於杜哈回合和 FTA 承諾開放程度

單 位 :%

項 目 台 灣 新加 坡 馬 來

西 亞 印 尼 泰 國 菲 律 賓 越 南 中 國

大 陸 日 本 韓 國 專 業 服 務

入 會 0 38 42 0 0 0 83 83 0 0

杜 哈 0 38 42 0 0 0 83 83 0 0

醫 療 和 牙 醫 服 務

FTA 38 83 0 0 25 83 83 33 0

入 會 67 100 0 0 0 0 83 0 0 0

杜 哈 67 100 0 0 0 0 83 0 0 67

獸 醫 服 務

FTA 100 0 0 0 25 83 0 0 67

入 會 0 0 0 0 0 0 0 0 0 0

杜 哈 0 0 0 0 0 0 0 0 0 0

助 產 士 護 士 理 療 師 和 醫 務 輔 助 人 員 提 供 的 服 務

FTA 33 0 0 0 25 0 0 33 0

健 康 及 社 會 服 務 業

入 會 83 0 38 0 0 0 83 0 50 0

杜 哈 83 0 42 42 0 0 83 0 50 0

醫 院 服 務

FTA 33 92 42 0 50 83 50 50 0

入 會 83 0 0 0 0 0 0 0 0 0

杜 哈 83 33 0 0 0 0 0 0 0 0

其 他 人 類 衛 生 服 務 活 動

FTA 33 0 0 0 0 0 0 28 0

註 : 由 於 台 灣 在FTA的 開 放 程 度 相 對 較 高 , 如 台 瓜 、 台 尼 等 , 均 係 以 負 面 表 列 開 放 , 但 因 貿 易 量 極 小 且 不 在 亞 洲 地 區 , 因 此 本 研 究 無 列 入 計 算 , 僅 以 入 會 、 杜 哈 回 合 開 放 之 程 度 與 其 他 九 國 相 較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行 整 理 。

其次,在行政院的「大投資、大溫暖-2015 年經濟發展願景」和「服務 業發展方案」中,皆將健康照護產業視為新興產業,分別透過「醫療產業四 大 策 略 計 畫 ( 醫 療 機 構 品 質 提 升 計 畫 、 各 類 醫 事 人 員 服 務 品 質 提 升 訓 練 計 畫、發展醫療 e 化產業、醫療服務國際化)」、「科技化健康照護創新服務 計畫」、「長期照護 10 年計畫」、「遠距照護試辦計畫」等發展新型式醫 療服務。

此外,衛生署「健康照護升值白金方案」將國際醫療納入六大旗艦計畫,

行政院「十大重點服務業」亦推動「台灣醫療服務國際化行動計畫」,具體 策略與方針包含重症醫療和觀光醫療,重症醫療係建立常態機制,簡化就醫 入境程序,提升外籍人士來臺就醫之意願;協助國內業者建立國際病患轉介 通路;觀光醫療係串聯業者開發養生、保健、醫美行程,使旅客能於來臺期 間享受臺灣優質服務;鼓勵僑胞返臺從事高階健檢,由僑界建立品牌形象;

於相關之雜誌或廣播電台推廣宣傳,協助業者於國外機場刊登燈箱廣告。

此外,目前已進行四方面之法規鬆綁,1.簡化醫療簽證申請程序:外交 部已將醫療納入核發停留簽證之項目中;2.大陸人士來臺就醫程序常態化: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增修條文確立增列「就醫」為大陸 人士來臺事由之一;3.醫療廣告:放寬國際醫療廣告得以非本國語文登載或 播放醫療服務、費用及其優惠措施之說明等,以及結合相關業者共同提供之 服務項目、費用及其優惠措施之說明等內容;4.開放醫院得申請特許設置國 際醫療病床:「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可供醫院先行作為規劃設置國際 醫療病床辦理依據,得不受醫療資源規劃之限制。

今(2011)年,為配合「國際醫療專區」推動,我國政府預計修正《醫 療法》,除允許專區內國際醫療機構得以公司型態營運,並引進國內外法人 投資。在修法完成之前,醫療專區內的醫院初期得先以社團法人及私立醫院 型態先行運作,待修法後再轉型為公司化經營型態。首座國際醫療專區的設 立地點選定在桃園,將結合 200 床以上的醫院以及 4 星級旅館,採 BOT(興

建、營運、移轉)方式營運。

各國醫療市場開放和產業推動策略皆依其國情而異,我國係在市場規模 逐漸不足以容納過多醫療人力資源的思維下,先開放醫院相關服務,醫師和 醫事人員服務僅開放獸醫服務。新加坡係城市國,市場規模有限,但產業高 度自由發展,因此其秉持一貫用人唯才之政策主軸,先從專業醫師引進,再 開放有關醫事人員和醫院相關服務,並且控制數量和業務。馬來西亞採開放 專業醫師和醫院服務之並行做法,但區域、項目有限,投資方式亦限於與當 地合資,協助當地醫療產業發展和補足城鄉資源分配。

印尼先於特定地區開放醫院服務,並要求外資須與當地業者合資,主要 目 的 係 為 帶 動 當 地 醫 療 產 業 普 及 發 展 , 並 且 有 條 件 地 以 培 育 當 地 人 才 為 前 提,開放外籍專家提供管理和技術諮詢服務。泰國就具體承諾內容來看,尚 未開放相關醫療人員和醫院服務,現行上較重視吸引外人赴當地就醫。菲律 賓 在 經 歷 長 期 外 包 服 務 流 失 專 業 人 才 的 失 調 年 代 以 來 , 為 重 建 國 內 醫 療 體 系,開放醫師和醫事人員以及醫院服務,並且允許達一定資本額與聘用當地 人員一定比例之外資享有獨資優惠。

越南基於歷史因素,向來與外資密切合作,其借重外資培訓人才,外資 亦將人力引進母國,因此開放醫師和達一定資本額限制之醫院服務。中國大 陸以積極整頓內需型之醫療改革制度為優先目標,因此先開放醫師服務再開 放醫院服務,並且限制醫師僅可進行短期服務,醫院數量亦有限,僅可與當 地合資,須聘用大量當地人力。日本自具體承諾內容而言,僅消極不限制外 人投資,其他皆未為承諾,現行以國際醫療為主。韓國亦僅開放獸醫服務,

其他皆未開放,目前以觀光醫療為主。

綜上,本研究參考中日韓和東協六國醫療發展,以及融合我國醫療服務 業界專家建言,提供政府在醫療服務業發展上宜謹慎並續行思考的重點與方 向:

1. 我國以及中日韓和東協六國的醫療政策,在考量推動境外消費或設 立據點之利弊得失上,現行皆以擁有專業技術人才為核心,吸引外人 至當地就醫為主

各國無論公共衛生條件和經濟發展程度如何,各國政府對於醫療服務拓 展海外市場的大方向皆以吸引外人至當地就醫為主,我國政府主管機關向來 亦位居管制立場,並且以全民福祉為優先,並不鼓勵醫療服務在海外設立據 點。惟仍有醫療能量不足與資源分配不均的國家,如中國大陸、印尼、菲律 賓、馬來西亞等,有待外資和人才支援,對我國業者而言,在具有商機同時,

亦具有高投資成本和風險。

例如中國大陸的十二五規劃是在普及人民醫療保險覆蓋率的前提下,希 望增加醫療事業體方面的投資,以期滿足屆時將要大幅擴張的一般民眾醫療 需求。但要爭取這些因十二五規劃而生的潛在新增平民顧客,須獲得當地醫 療保險的醫療給付,並且唯有在當地進行投資興建醫院,然而,依中國大陸 醫療保險覆蓋的給付水準,事實上難以提供我國大量額外客源。

另一方面,產業在向外拓展上,應於本國保留專業知識根基,而非貿然 外移,菲律賓此刻即深刻體認其專業技術人才外流,不但使國家在人力資本 的投資上蒙受鉅大損失,同時也導致產業崩潰,經濟停滯不前。

無論是新加坡長期以來的菁英政策或中國大陸、印尼、菲律賓、馬來西 亞等國目前極力擴充人力資源,目前皆高度意識到擁有專業知識技術人才的 重要性,因此,唯有計畫性培育專業知識人才,尤其重視基礎技術研發與產 業整合創新,方可在此全球化時代下持續保有合作籌碼與競爭力。

2. 我 國 醫 療 人 力 充 足 、 公 共 衛 生 條 件 和 基 礎 醫 療 建 設 亦 已 達 一 定 程 度,除考量健保資源重分配外,我國醫療服務業者應有能力與機會進 行產業化運作,並對外資採取有條件開放的態度

我國醫療教育良好,教育無數英才,然而在人力近飽和現況下,為達人

盡其才,亟需開發充足工作機會,國內醫界人士開始從公益與產業的多元角 度思索開放我國和外資醫院進駐醫療專區,並允許公司化經營,對於我國政 府部門和社會大眾固有保守思維而言,實係一大突破。

事實上,從泰國的經驗來看,私立醫院上市後,泰國投資人事實上是基 於行善的理念而投資醫院;新加坡實行公立醫院公司化經營後,亦並未弱化 政府進行管理監督的角色。因此,就我國目前擁有的公共衛生條件和基礎醫 療建設與亞洲臨國相較,實際上已達相對較高程度,並且依我國公立醫院和 私立醫院醫療資源,現行上皆具備專業能力發揮各自在社會功能分工上的重 要性。因此,有鑑於新加坡和泰國等醫療服務開放公司化經營成效卓著,我 國醫療服務業者應有能力與機會進行產業化運作。

依據經濟學人資訊社 2010 年在新加坡發表「亞洲醫療健康照護面對的 挑戰」白皮書指出,私人醫療領域在許多亞洲國家的醫療籌資和醫療供給上 逐漸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國家可能愈來愈依賴私營醫療領域,而且透過健保 系統涵蓋大部分基本醫療開支的國家,也必須要開始遏止醫療支出的不斷成 長。

我國私立醫院業者即表示,健保制度實行至今,醫院收入年成長率以每 年 6%幅度持續下降,若未能開放醫院公司化運作,以現今私立醫療體系中 單位醫師和醫事人員工作量已相當吃緊的狀況,若往後維持相同薪資水準,

將 會 更 為 嚴 重 , 遑 論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 二 代 健 保 實 行 後 , 成 長 幅 度 可 望 回 升 2-3%,但目前門診所用健保醫療支出比例過大以及酒駕和自殺者受健保給付 等潛在問題仍然存在,宜應重分配予醫療資源有限的區域和事實上較需要受 給付保險的重症病患為主,方得有效改善醫療資源城鄉分布失衡及專科人力 配置失調的情況。

現行在國際醫療服務方面,國內醫院已多有開展,國際醫療專區若為免 去疊床架屋之嫌,宜應徹底落實公司化發展目標,開放至資本市場集資。由 於我國醫療體系長期以來非公司化運作模式,目前對於外資只適合有條件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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