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國有企業菁英職務晉升、流動的表現
第一節 國有企業菁英甄補規則:黨組領導職經驗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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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國有企業菁英晉升流動的表現
根據第六章所表述三大產業央企領導人員的選任條件,以及企業職務前後的 流動觀察後,本章將繼續以菁英甄補的觀點解釋上一章的統計結果,進一步以「升 遷路徑」的角度提出命題。
所謂的「升遷路徑」係指在歸納個案內央企領導的簡歷之後,針對央企幹部 在企業職務的企前職務、企業職務與企後職務進行編碼,以表現出一個階段性的 個人職務流動路徑,並且就企後得轉任黨政部門者,提出特別的觀察。
在統計職務流動路徑的部份,主要蒐羅個案央企內部領導人員的職務表現,
相關編碼項目說明如見上章。本章將以三節的篇幅來解釋央企幹部「升遷路徑」
的流動特徵。第一節著重於企內職務與出企之後的仕途發展之間的聯繫,這部份 將側重觀察企業黨組領導職務的擔任是否為該員取得日後晉升企外高位的門票,
而為中共在控制國有企業菁英甄補時的一套潛規則?第二節則延續第一節的觀 察結果,進一步納入「產業類別」的變項進行測量,以充分解釋幹部於企內職務 與出企之後的仕途發展。第三節則就整體職務流動路徑而言,藉由歸納 205 名國 有企業領導幹部職務流動的序位,進行分類與解釋,最終以回應本研究撰文要旨 所在。
第一節 國有企業菁英甄補規則:黨組領導職經驗的差異
一如本文在第二章開宗明義地指出,中國是個由黨控制政府、控制所有國有 企業的治理結構,「政企關係」的演變與權力關係一直被視為國有企業改革的觀 察重點;其中,「企業黨組」的存在,即是一項黨延伸權力至企業進行控制的體 制化表現。232另一方面,在黨國體制的層次上,「企業黨組」所體現的亦是中共 黨政領導幹部體制下「黨管幹部」原則得持續作用的環節,以彰顯並確立「黨的 領導」優勢無虞。
將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的甄補過程納入中共黨政領導幹部體制的觀察是一項 必然的步驟,係 1995 年 2 月中共頒布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
具體將國有企業作為幹部分類管理下的一個類別,從而將縣(處)級以上領導幹 部的選拔任用條件、程序等事項納入制度化的幹部管理體制,中央級國有企業的
232 根據「中國共產黨不可說的秘密」一書所做的訪談資料,一名不願具名的受訪律師直言:「根 據企業法的規範,國有企業的董事會可以選擇不聽黨的意見。但就現實,他們不能。」黨在國 有企業內的角色是體制化的,還是非賣品。 參見 Richard McGregor 著,樂為良譯,中國共產 黨不可說的秘密(台北:聯經出版社,2012 年),頁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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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幹部自是於這樣的制度安排之中。233總的來說,黨對於各單位事業人事任免 的權力是促成國有企業改革的工具,但同時也是鞏固其國有企業控制權的關鍵手 段,並且為中共在幹部甄選途徑的考量上增闢的一項選擇。234因此,本節將就企 業領導職務與企業內黨組職務的任職經歷進行初步的查察,目的為證實同時兼任 企業黨組領導職務的企業領導人員將具有更高的甄補優勢,以取得離任企業領導 職務後仕途高升的機會。
在操作與測量的步驟方面,本文將企業黨組書記、黨組副書記職視作為黨組 領導職務的對象,對照組則為未具有黨組領導職務經驗的一般企業領導幹部。其 次,將上述兩群體就離任企業領導後的職務安排以及個人最終(或現階段)的仕 途發展狀態進行比較分析,以凸顯企業黨組領導職務的經驗對於企業領導幹部在 未來仕途發展所代表的意義,以及預期的效果為何,並於下一節檢視其在產業別 下的差異。最後,本文蒐集的企業領導人員名單,同樣以本文前述所題列三大產 業歷任央企領導幹部為基礎,共計 205 人,調查時間截至 2012 年 3 月。
在 205 位觀察名單當中,曾任及現任企業黨組領導職務者共計 58 人,其中 任黨組書記職者共 50 位,任黨組副書記職者共 8 位235;非企業黨組領導職務共 計 147 人,其中 144 人擔任黨組成員,另有 3 人僅具有共產黨籍並未進入企業黨 組,見下表 33:
表 33:205 位央企領導人員擔任企業黨組領導職務概況表
黨組領導職 非黨組領導職 合計人數
黨組書記職 黨組副書記職 黨組成員 非黨組成員
50 8 144 3 205
58 147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本節主要將擔任企業黨組領導職作為一個觀察的自變項,用以檢測此變項是 否將影響企業幹部在卸任企業領導職務後的流動表現。為有效建立黨組領導職經 驗對於幹部晉升流動的解釋力,本節將進行兩階段的測量工作。首先觀察企業內 各單一領導職位兼任黨組領導職務與否作為分項,觀察擔任董事長、總經理、副
233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收編在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北京:人民 出版社,1997 年),頁 1207~1223。
234 Richard McGregor 著,樂為良譯,中國共產黨不可說的秘密,頁 96。
235 企業黨組領導職的統計結果,在本文調查的 205 名企業領導中,單一任職黨組書記經驗者共 35 人,單一任職黨組副書記者共 8 人,兼有黨組書記、黨組副書記職務經驗者共 15 人,本文 將兼任的後者 15 人一併劃入最高企業黨組領導職的黨組書記職類別,是以具有企業黨組書記 者共計 50 人,而企業黨組副書記者 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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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者在有無兼任黨組書記、副書記的情況下,其企後的流動安排是否將出現 差異。其次則是排除企業內部職務位階的差異,進行幹部在兼任黨組領導職務與 否下的流動比較。
一、以企業內領導職務作為劃分方式
將企業內部領導層職務逐一進行檢測的意義在於,辨別黨組領導職造成流動 的差異是否來自董事長、總經理以及副總經理等三個公司職務本身。
(一)董事長:兼任黨組領導職的差異
觀察本文所蒐集之 205 位央企幹部,曾任(包含現任)央企董事 長職位者共計 23 人,應排除現任者共計 8 人,其中中國聯通現任董 事長常小兵為電信業央企重組後續任,符合自企業流出後派任的流動 標準,故將其納入測量名單。因此符合由央企董事長離任條件者計 16 人。其中具有黨組書記、副書記職務經驗者計 11 人,未有黨組領 導經驗者共 5 人,幹部相關出企後的流動表現如下:
表 34:央企董事長職務兼任黨組領導職的流動差異
出企後流向 兼任黨組(副)書記 未兼任黨組(副)書記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出企者有效人數 11(4-2-5) 100% 5(0-2-3) 100%
政府副部級 1(1-0-0) 9.1%
政府正部級 2(2-0-0) 18.2% 1(0-0-1) 20%
央企總經理 1(0-0-1) 9.1%
央企董事長 2(0-0-2) 18.2%
退休 3(0-1-2) 27.3%% 4(0-2-2) 80%
其他 2(1-1-0) 18.2%
人數後括號內的數字序列分別為人員系出的產業央企類別,順序分別表現為石油 石化業、電力業、電信業央企。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根據表 34 所示,當央企董事長在兼任黨組領導職務的條件下,
於卸任董事長職務後的流動表現相較於未兼任黨組領導職務條件時 來得多元,並存在卸任後續任政府或其他央企領導職務的機會。另一 方面,在未兼任黨組領導職務的條件下,幹部則以離退作為主要的企 後動向;兼任黨組領導職務與否對於幹部企後的發展存在影響。
在產業類別差異的觀察上,在卸任董事長職務後轉入政府部門正、
副部級述職者 4 人中,其中 3 人由石油石化央企流出。卸任董事長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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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後調任其他央企領導職位者 3 人,則皆為電信業央企領導。電力業 央企董事長於職後的流動則以退休為選項。
(二)總經理:兼任黨組領導職的差異
在總經理職級的觀察上,同樣以幹部兼任黨組領導職務與否作為 測量流動的變項。細究個案央企領導人員名單,曾任(含現任)央企 總經理職位者合計 43 人,現任者共 13 位,其中的 12 位人員皆為首 次任職總經理職務,因此並不具有自總經理職級離任企業的經歷,唯 現任華能集團總經理曹培璽具有自其他央企總經理(華電集團)轉任 之經驗,因而予以納入本項測量之有效統計名單之列。故在總經理職 級流出企業的觀測上,符合定義後的有效統計人數方為 31 人,其中 具有黨組領導職務經驗者共 29 人,未有黨組領導職務經驗者計 2 人。
幹部相關出企後的流動表現如下:
表 35:央企總經理職務兼任黨組領導職的流動差異
出企後流向 兼任黨組(副)書記 未兼任黨組(副)書記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出企者有效人數 29(11-11-7) 100% 2(1-0-1) 100%
政府副部級 5(2-2-1) 17.2%
政府正部級 4(4-0-0) 13.8%
央企副總經理 2(0-0-2) 6.9%
央企總經理 3(0-2-1) 10.3%
央企董事長 2(1-1-0) 6.9%
退休 6(1-2-3) 20.7% 1(1-0-0) 50%
其他 7(3-4-0) 24.1% 1(0-0-1) 50%
人數後括號內的數字序列分別為人員系出的產業類別,順序分別表現為石油石化 業、電力業、電信業。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根據表 35 的統計結果,對於任職總經理期間同時兼任黨組書記、
副書記職務者,其職後的職務安排有三成一的比例流向政府部門正、
副部級職位,另有 24.1%的人員表現為在央企領導職務間流轉;另一 方面,在總經理未兼任黨組領導者人數僅有兩人的情況下,則未有央 企間職務續升或是轉進政府部門述職的表現。
於產業類別的方面,在總經理職後進入政府部門正、副部級職務 任職者 9 人當中,有 6 人系出石油石化產業央企,升任正部級幹部者 4 人更是由石油石化央企領導所囊括。於央企領導職務間轉任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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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則呈現由電力、電信央企領導瓜分的型態。
(三)副總經理:兼任黨組領導職的差異
在央企副總經理職級流動的測量方面,因相對職級較低而存在多
在央企副總經理職級流動的測量方面,因相對職級較低而存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