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獻探討
2.4 地標(Landmarks)
2.4.2 地標之性質
地標無論在現實或虛擬環境之下,都可以說是在環境中確立方位 (orient)與導覽(navigate)的關鍵,因此必須具備獨特的視覺特質、目的 與意義,或者在空間中處於中央或特別顯著的位置,以便能夠幫助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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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辨別決策點、路徑的起末點(origin and destination of a route)、正確 的前進方向(verification of route progress)、提供折返線索(orientation cues for homing vectors),並且足以提示地區的差異之處(suggest regional difference) (Sorrows & Hirtle, 1999)。從某種角度而言,許多路徑定向 (route direction)的研究結果與此種說法是有所共鳴的。
因此本文將在這個小節,間單將各學者所提出的地標性質略加整 理。首先就地標的位置而言,地標可以位於決策點上、決策點間的路段 上(route segment between two decision points)(Herrmann, Schweizer, Janzen & Katz, 1998),同時地標也可以是離行進路徑有一段距離,但 視覺上仍舊觀看得到的遠距地標(distant landmark) (Lovelace, Hegarty &
Montello, 1999),如:台北市的 101 摩天大樓。再度印證地標的位置不 見得必須在所謂的十字路口或各種形式的道路交叉點。
而就地標的大小而言,前述的分類當中,學者通常都將地標視為點 狀的實體(point entities),如:「都市意象」一書中談到建立城市空間知 識的重要元素,即是可以用來當做參考「點」的物件,主要是由於其可 以與其他物件做出區別(Lynch, 1960)。而 Sorrows & Hirtle(1999)在提 出空間知識建構的階層概念時,亦同樣採用 Lynch 提出的觀點。但地標 的大小不僅止於此,Ritcher(2007)對尋路行為協助系統所做的研究,進 一步將地標的種類拓展出點狀地標(point landmarks)的範圍,探討到線 狀地標(linear landmarks),如:河流或鐵路等;也探討所謂的面狀或區 域地標(areal landmarks),如:公園或大型購物中心等;此外,還包括 了結構性的因子,像是交叉路口、T 字路口、圓環等,討論範圍顯然較 過去的點狀地標來得更廣更大。Darken 與 Sibert 則提出總體性(global) 地標與局部性(local)地標的差異,而認為總體性地標在導覽的過程中可 以提供較局部性地標為大的幫助。總體性地標如太陽或月亮,外觀是龐 大且位置是穩定的,也就是 Darken & Sibert 所說的固定性(immobility) 與可視性(visibility)(Darken & Sibert, 1996),概念有點近似前面所提及 的「遠距地標」。
反過來看,無論是大小或是位置,僅對於已經被視為地標的物件做 一外觀上的分類。地標之所以被視為地標的緣故顯然不在於此。根據許 子凡(2004)的整理,尋路行為的過程當中可以用來作為地標導覽的資訊 分為兩大類型:原生資訊與後生資訊。原生資訊指的是環境中的物件本 身,如建築物、道路等等,而後生資訊則是當原生物件提供的導覽資訊 不足時,特意設計出來提供導覽幫助的物件,例如:指向的路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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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ins(1997)認為認知地圖的建構效果十分依賴地標,至於物件成 為地標有三大要素:可辨別、結構與意義。O’Neil(1992)則針對環境中 經常被用來作為地標的招牌做一分類,認為圖形式的招牌可以提昇尋路 的效率,而文字式的招牌則是決定性的參考點,可以大幅減少錯誤次數。
Sorrow & Hirtle 也認為,地標之所以會從環境中突顯出來的特質,可以 歸納出五個主要項目:分別是奇異性(singularity)、突出性(prominence)、
可 親 性 (accessibility) 、 內 容 性 (content) 以 及 典 型 性 (prototypicality) (Sorrow & Hirtle, 1999)。
1. 奇異性(singularity)
讓物體可以成為地標的一個特質是來自於它的奇異性,或是與周 遭環境所形成的強烈對比所致(Ritcher, 2007)。具備奇異性的物體在大 小、形狀、位置、年代久遠程度甚至是整潔程度上都可能與周遭其他 物品相異,就像我們常說的「萬綠叢中一點紅」一樣,因為與周邊的 差異所以特別引人注目,也是決定地標的主要特質(Lynch, 1960)。
2. 突出性(prominence)
突出性強調的是物體在空間中的位置,也是物體成為地標的第二個 特質。在現實環境中,具有突出性的地標從四周及遠處就可以看到、
或該地標就座落在許多路徑的匯合處,因而被突顯出來。所謂的交通 樞紐包括能通往許多地方的起點,或許多地方會共同到達的終點,前 者如位於市中心的火車站,以此為起點可以四通八達。後者則像俗語 說的:「條條大路通羅馬。」就字面的意思而言,「羅馬」就算是一 個具有突出性的地標。
前述的遠距地標或可算是一種突出性的地標,雖然 Lynch(1960)認 為,遠距地標(通常像是摩天大樓)鮮少被視作導覽用的地標,只是 一坐城市可供欣賞的天際線(skyline)而已。相對的,區域性地標(local landmarks)才較常被用來導覽,像是:某路口的公車站牌。有時候即使 路口的公車站牌已經拆除了,我們仍然會以「那裡以前是公車站牌,
過了那個地方之後再左轉。」回答問路的人。可見得許多區域性地標 的使用時間,甚至會地標本身的存在時間還來得久遠(Sorrows & Hirtle, 1999)。不過 Darken & Sibert(1996)則認為總體性地標由於其到處可見 的可視性(visibility)與位置規律或不動的固定性(immobility),反而提 供尋路者穩定可靠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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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親性(accessibility)
地標的可親性比較常用在網頁設計上,以「回到首頁」的概念來說 明最能理解地標可親性的意義。一旦在某個網站的網頁與網頁間迷 失,最快釐清頭緒的方式可能就是點選「回到首頁」,重新從首頁開 始,另闢一條瀏覽的路線。現實世界中,可親性地標像是座落在交叉 路口(如:圓環)的建築物或任意物件,甚至是交叉路口(圓環)本 身都可能因為從任何一條路皆可以到達的特性,而成為一種可親性地 標(Sorrows & Hirtle, 1999)。可親性地標與突出性地標在定義上或有 相似之處,不過對尋路者而言,可親性地標在心智模式(mental model) 裡可能會成為在空間內每一次尋路行為的起始點。
4. 內容性(content)
有些地標的使用則是基於該物體的內容、意義、用法或文化顯著 性。例如:肚子餓的時候,看到街上有一個大大的黃色 M 字招牌,就 知道麥當勞在那裡,可以買到速食,並不是源於 M 字招牌在視覺或結 構上的因素,而是因為對大多數人而言,這種地標的意義是共知且共 享的。
5. 典型性(prototypicality)
地標的最後一個特質是典型性。人們經常依照某種特定典型來替該 類別的物品命名,因為這樣的方式可以讓學習、辨認和分類的效率更 好(Rosch 等, 1976)。典型性地標強調的就是因為經常被用來代表某 種特定的類別而成為地標。因此將之歸類為地標的一種特性是非常有 效的方式(Glenn & Chignell, 1992)。例如在台灣,7-11 已變成一種便 利商店的代稱,即便實際上可能是別家便利商店,只是招牌與商標同 樣以紅、綠、白三色來搭配設計,以 7-11 作為稱呼也成為絕大多數人 所可以接受並產生類似想像的說法。
此外,Vinson 將 Lynch(1960)所提出的地標輔助準則進行整理,認 為 有 效 的 地 標 應 具 備 物 理 性 特 徵 (physical feature) 與 可 辨 識 性 (distinctive),並提出地標的設計準則如下:
1. 虛擬環境內必須設計地標,地標有助於尋路者在環境中導覽的親身 經驗,加強縱覽知識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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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虛擬環境中最好能將路徑、邊緣、地區、節點與地標五種地標都包 含在內。
3. 必須以顯著的高度、複雜的形狀、明亮的外觀、龐大可見的記號、
材質特殊、四周景色特別或具備獨特的顏色與建築結構等原則來設 計虛擬環境中的建築物地標。
4. 務必使用具體的物件(如汽車)來設計地標。
5. 可以從周遭物件或地標區別出來的物件才可以作為地標。
6. 地標物件從不同角度看可以呈現出不同的樣貌,幫助尋路者以此辨 別方向。
7. 為了提昇地標間的區別性,可以在周遭放上不同的物件,對尋路者 而言,即是注意外觀類似的地標周遭有何不同的其他物件。
其中第 3、第 4 條原則談的是物理性特徵,強調的是具備物理特徵 性的地標物件,應該幫助尋路者注意該地標並記住其所在的位置,加 強回憶(recall)的效果,也對縱覽知識的建立與運用有正面效果。第 6、
7、8 條原則談的則是可識別性,要達到所謂的可辨識性有幾種途徑;
首先要可以從周遭物件中突顯出來而成為地標。其次,幾個鄰近地標 之間最好各自具有能彼此區隔的特色,否則一旦相互混淆的情形發 生,會導致錯誤的導覽行為。第三,於不同角度觀看單一地標時,最 好能呈現便於區隔的不同樣貌,否則也會造成尋路者辨認方位上的誤 判情形(Vinson, 1999)。從上述脈絡,簡單做一小結,釐清各概念間之 關連性:空間能力是我們去感知、學習環境與周遭物體間關係的感官 和認知過程;導覽是成功探索周遭環境以建立路徑知識與縱覽知識的 結果;尋路策略則是針對周遭環境,運用空間能力以及導覽意識以到 達目的地的傾向(Satalish, 1995)。而地標在這個動態過程中,扮演極 為關鍵的角色。
除 了 這 幾 種性 質 之 外, 針 對 進 入環 境 時 需要 線 索 幫 助尋 路 , Lynch(1960)也在研究了都市環境後提出五個元素,是絕大多數的都市 所共有的,包括地標(landmarks)、路徑(paths)、節點(nodes)、地區 (districts)與邊緣(edges)。「地標」是整個環境當中最顯著突出的參考 線索,而「路徑」將各個「地標」連結起來。這裡所謂的連結,在地 理上未必真的有一條「路徑」會將各「地標」接起來,而是在尋路者 的腦海中,藉著路徑可以開始建立地標之間的空間關係。許多城市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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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徑」會變得相當複雜,而足以形成一個網路。此時路徑的交點或 匯聚點則是「節點」。節點的重要性來自於它是路徑網路的「基礎結 構」(fundamental structure),對於都市路徑結構的完整認識是必要的,
如此才能真正開始進行有效率的尋路行為。大部分的都市都會再區分 成數個區域,彼此之間會有區隔性,這就是「地區」。「地標」和「節 點」基本上都座落在「地區」之內,「路徑」會穿越「地區」和其他
「地區」連結,而最後一個「邊緣」就是都市內個別「地區」甚或是 都市本身的界線,通常都有限制通行的作用,如湖泊或河流等。Lynch 所提出的這五個要件是多數學者在研究地標時的分析基礎(Cutmore,
「地區」連結,而最後一個「邊緣」就是都市內個別「地區」甚或是 都市本身的界線,通常都有限制通行的作用,如湖泊或河流等。Lynch 所提出的這五個要件是多數學者在研究地標時的分析基礎(Cut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