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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教師人力

依據「初級中等學校童子軍教育實施計劃補充要點」,學校應組織童子軍教育 推行委員會,委員包括校長、教務主任、訓導主任、教學組長、訓育組長、管理 組長、童子軍教師,校長為主席,並設秘書一人,為義務職,由主席就資深的童 子軍教師中指定之,負責全校童子軍教育之策劃與聯繫等事宜。有前述內容可知 負責童子軍教育之策劃與聯繫等事宜,乃是由校長指派,且為義務性質。1954「初 級中等學校童子軍教育實施綱要」98中規定:

初級中等學校管理組長由童子軍教員兼任,完全中等學校之管理組長已

98 臺灣政府公報 44 年秋字第 59 期。

由軍訓教官兼任者,另設副組長,由童子軍教員兼任,但一校有童子軍 教員二人以上者,以由擔任中國童子軍團團長之童子軍教員兼任為原則

(頁601)。

就法案中之規定,童軍教師在校內同時肩負童軍課程教學、童子軍團團長職 務及管理組長共三重身份及工作,業務負擔極為繁重。對於教師人力的問題,吳 兆棠(1960)曾提到:

在十班上下的初級中等學校多半只能有童軍教員一人,同時,每一所中 等學校都設有一個童子軍團部。童軍教員除了負責整個童子軍團部的行 政和童子軍訓練,以及全校學生的童子軍教學活動與指導外,還要兼任 學校學生訓導和管理的工作,因之每一個童子軍教員在學校所擔當的工 作,非常沈重(頁298)。

若依據台北市立女子中學畢業紀念冊之教師名單,可以看出當時童軍教師兼 任管理組長、管理副組長:

老師是童軍科的專任老師,應該不是體育老師,就是專任的。可是他教 的班級實在太多了,因為每週只有一兩個小時嘛!……老師這邊有教員 兼訓育組長,童軍兼管理組長、童軍兼副管理組長。(O20160310-4)

劉源俊回憶初中童軍老師負責全校的童軍教育課程,同時兼任訓育組長:

那個童軍老師很認真的,就是戴老師,我不記得有第二個童軍老師,全 校的童軍課都他一個人上,因為初中一共七班、到了初三只有六班,全 校19 班每個禮拜 1 堂課就 19 堂課,所以一個人是可以的。我印象中就

是一位童軍老師,他另外兼那個訓育組長學校行政職,那是另外一回事,

升旗、整隊都是由他來。所以跟這個老師有關係,他認真執行、露營就 真的露營,那露營真的沒辦法睡覺,熱得蚊子多得不得了,總之,體驗 嘛!(J20160328-13)

何守政提到童軍老師兼任訓育組長,雖然嚴格但是能和學生打成一片,訓育 組長也會協助處理學生生活上的事務:

他我們那個童軍老師叫王統,他是我們的那個訓育組長…我們老師當時 是滿嚴的啦!嚴,但是不會苛啦!那個對學生滿照顧的,一般童軍老師 跟其他科老師不太一樣,因為他們會跟學生打成一片,因為他還兼訓育 組長,所以有什麼事情都會找他。學生都會去找他請她幫一些忙,他也 很樂意。(H20160417-7)

在實際執行上,夏煥新(1966)也認為童軍教師人數過少而學生過多,無法 落實童軍教育:

初中童軍教師則受老師編額,甚至三四十班,數千學生中,僅一二位童 軍老師,則如何能負起此的管理責任,推動這童教設施,與生活教育的 實踐(頁173)?

李子貴的訪談中可以看出教師人數不足、學生人數過多的情況,由於當時僅 有一位童軍教師,全校學生的童軍課程、野外活動都由一人帶領,他回憶:

全校童子軍的那個時代呀、怎麼教都教不好!全部童子軍的時候,因為 人太多、有些孩子沒有興趣、加上家長反對,家長反對得很厲害哦

(G201605206-3)!

那個時候年輕嘛!學生也沒有像現在那麼…很多活動啊,我一個人帶

(G201605206-4)。

學生也很有興趣、喜歡童軍活動、唱唱跳跳啦、結繩啦、露營啦,他們 特別喜歡露營,旅行,帶他們去走一走一圈來回啊!那時候辦很多活動

(G201605206-5)。

華加志的訪談中描述了童軍教師面臨童子軍團義務服務工作及童軍課程教學 之雙重任務,導致工作繁重的問題:

學校覺得童軍是義務服務工作、是社會性的運動,自願服務就是義務性 的,所以童軍團長教學時數不能減少,童軍團長帶學生去參加外面的活 動,也沒有減課、沒有給他們校外活動的津貼。(H20160508-6)

由傅全福向張忠仁所提之問題,可看出對於當時童軍教師面臨的情況,包含 了童軍課程教學、童子軍團團務,亦有是否擔任級任導師等等問題99(張忠仁,

1990,頁 91-93):

一、初中部有十九班,每班每星期一小時童子軍課,從何教起?

二、童子軍團是否利用已成立的團?

三、上學期的童子軍教師還擔任級任,若仍要你擔任,是否答應?答應 了對於童子軍活動會受影響,那怎樣解決(頁91-93)?

99 張忠仁先生書簡(三十二)。張忠仁(1990)。張忠仁先生書簡。載於童子軍學術論叢(頁 91-93)。臺北:臺灣中華書局。

張忠仁(1990)則認為,童軍教師領取薪資辦理學校交辦之業務實屬份內之 事,但童軍教師同時也兼任童子軍團團長,應注意時間分配的合理性:

你拿薪水是當教員,學校派你擔任什麼工作,都是份內的,爽直地講,

學校如果希望你課外盡點義務,他們也該給你留點時間,…當然你在百 忙之餘還能把團弄得好,那是更好了(頁91)。

蕭忠國(1960)指出初中童軍教育與童軍運動雙軌並行所產生的弊端:

目前在初中、初職所實行的童子軍訓練有兩套辦法,一方面在學校中有 童子軍團部之組織,一方面又有所謂普遍的童子軍教育,成了兩套疊床 架屋的東西,童子軍團部,僅有少數學生參加,且無固定的訓練活動時 間,成了有組織而無訓練;而童子軍教育,則因學生全部上課,以一個 童子軍教員教數百人之多,難期收效,而初中學生,又無法全部登記加 入童子軍團,成了有訓練而無組織。

在初中職所普遍實行的童子軍教育,既然每週只上課一小時,而且童子 軍教育僅有上課訓練時間,而無組織活動,遂使教育與活動脫節,訓練 與組織分離,更有悖童子軍從做中學,從組織中訓練,從活動中教育,

從實踐中力行的原理。(頁431)

夏煥新(1966)認為在雙層設施及雙管訓練之下,應特別注意的是「童子軍 教育」與「童子軍團」「顧此失彼」之流弊。他指出:

在一般學校中請到一位優良的童子軍教師已是不容易,而且一位童軍教 師在學校中所擔任的工作與課務又非常忙,還有兼任了其他課,要他在 學校中,既要訓練學校童子軍團裡的團員,又要推進一般學生的童子軍

教育,在時間上精神上常常發生了許多問題,推行時必然會發生艱難(頁 97)。

可見童軍教師在學校因為身兼數職:童軍教育課程教師、童子軍團團長、管 理組長、導師,童子軍教育推行委員會之秘書,身兼數職工作繁重為普遍之現象。

改革之後成為普訓(童軍教育課程)與選訓(童子軍團訓練)兩者並存,形成雙 軌並行的情況,雖登記履行宣誓入團的童子軍人數減少,但由於教師與團長的多 為同一人,並兼任管理組長情況亦甚普遍,三者身份重疊,教師的負擔並未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