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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化罪的判決

在文檔中 洗錢罪之解釋與判決研究 (頁 140-146)

第五章 國外洗錢罪案例研究

第四節 多層化罪的判決

雖然許多判決並不仔細區分多層化行為的效果是隱匿或掩飾犯罪所得的本 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中的哪一個,以下仍舉出有 明確說明構成哪一種態樣的判決供參考。

第一項 本質

在 Johnson and Others 案中,電信詐欺成員為了滅證,所有與客戶聯繫 的資料都被銷毀,所有營運資料、帳冊都被竄改,所有相關的公司都被改成 假名字,營收被改低,員工都使用化名跟客戶交易,法院認為被告的行為是 用來隱匿或掩飾犯罪所得的本質365

除此之外,法院多認為混和合法與非法資金在同一個帳戶中是隱匿或掩 飾財產的本質,比如一個案子裡被告Jackson、Davis 跟 Gines 將賣古柯鹼的 所得存到一個教堂興建基金會帳戶中366,法院認為被告使用化名並混和合法 與非法財產,可以推論被告有隱匿或掩飾故意,且產生該效果而成立洗錢罪

367

第二項 來源

本質與來源其實很類似,隱匿或掩飾財產的來源是來自於犯罪,常常等

364 United States v. Lovett 964 F.2d 1029, 1033-37(10th Cir., 1992).

365 United States v. Johnson and Others 279 F.3d 845 (9th Cir., 2002).

366 United States v. Jackson, Davis, and Gines 935 F.2d 832 (7th Cir., 1991).

367 Bell, supra note 113, at 277.

於是隱匿或掩飾財產的本質(是犯罪所得)的意思,在一個案件中368,被告 Hall 騙上門借錢的人他所借的錢是來自於一筆遺產,被告再將借款人的還款 存入戶頭中,幾天後再轉入投資帳戶中,法院依據被告對借款人的誤導欺騙 推定他有隱匿或掩飾財產的來源(是犯罪所得)的故意369

另一個例子是被告 Garcia-Emanuel 以自己開的餐廳為發票人,誤導他人 錢是來自於餐廳的營收,法院認為產生使人誤認財產是來自於合法活動而來 的錯覺,隱匿或掩飾了財產的來源370,以上兩個例子的財產來源都是指財產 來自於犯罪的意思。

另一種來源的意思是財產來自於誰,以下案件的爭點是被告用真實名字

(比如親友名字)為人頭所開的票據,隱匿了發票人的身分,構成隱匿財產 來源的效果。例子為被告Willey 抗辯票據都是使用真實的名字,也確實填寫 來自於哪個戶頭,戶頭也是真實的,因此並非精心設計的行為,也不是隱匿 或掩飾行為,法院駁回他的抗辯,認為即使票據上的名字確有其人,但仍隱 匿、掩飾了真正的人,就是被告本人371,這個例子告訴我們不是使用確有其 人的真名就沒有隱匿或掩飾意圖或效果372

另一個例子是某罪犯想要逃避引渡回美國的命運,因此請律師幫他聘請 傭兵辦事、幫他發薪水給傭兵,薪水是來自於客戶的犯罪所得,法院認為透 過律師代替客戶辦事隱匿、掩飾了薪水其實來源是犯罪行為,而且實際發薪 水的人是犯罪人,該客戶與律師都成立洗錢罪373

第三項 所在

368 United States v. Hall 434 F.3d 42( 1st Cir., 1994).

369 Bell, supra note 113, at 277.

370 United States v. Garcia-Emanuel 14 F.3d 42 (1st Cir., 1991).

371 United States v. Willey57 F.3d 1374 (5th Cir., 1995).

372 Bell, supra note 113, at 277.

373 United States v. Abbell and Moran 271 F.3d 1286(11th Cir., 2001).

當犯罪所得為現金時因為現金體積龐大,行為人必須想辦法把他藏起來,

比如在一個案件中,被告Walker 就把 125 萬美金分別藏在三個保險櫃中374, 其他案件比如把犯罪所得藏在車子裡375、廁所裡376、家裡的牆壁中377、埋在 花園裡378,可以看到行為人都很有創意,跟台灣的林O 世有的比。

在另一個案子裡,法院認為行為人 Farese 單純把小鈔換成大鈔的行為,

讓現金體積變小更好隱藏,產生隱匿現金所在的效果379,另一個案子是律師 Elso 受客戶的請託,到客戶家裡把藏在地板夾層裡的現金拿走,當律師將現 金拿出來回家的路上被警察攔下扣押現金,法院最後判決律師隱匿、掩飾了 現金的所在380。最後一個例子是有一個毒販請他的女友幫他藏現金381,女友 將現金藏在臥室的密室中,構成隱匿犯罪所得的所在382

第四項 去向

行為人常常試圖隱匿犯罪所得如何移動的,因為這樣可以讓檢察官難以 勾稽錢是從哪裡來的,比如把錢運出國(就像前總統疑似用空軍一號將錢運 出台灣383)即是一例。在一個判決中,行為人從五間銀行搶來大筆現金,他 先將所有現金藏在一個超大保險櫃中,在很短的時間內又將現金分別藏進多

374 United States v. Walker and Others 25 F.3d 1286(11th Cir., 2001).

375 United States v. $99990.00(對物訴訟) at 69 Fed. Appx 757 (6th Cir., 2003).

376 United States v. $122000 in US Currency 198 F. Supp 2d 106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Puerto Rico, 2002).

377 United States v. Apker 229 F. Supp 2d 948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Nebraska, 2002).

378 United States v. Aguirre 108 F.3d 1284 (10th Cir., 1997).

379 United States v. Farese 248 F.3d 1056, 1060 (11th Cir., 2001).

380 United States v. Elso F.3d 1305 (11th Cir., 2005).

381 United States v. Graham 125 Fed. Appx. 624 (6th Cir., 2005).

382 Bell, supra note 113, at 278.

383 蘋果日報(2008)。《扁攜鉅款搭空軍一號出國 私運賄款或支付機密外交 檢追查用途》,載於:

https://tw.appledaily.com/finance/daily/20081201/31189216。

個其他保險櫃中,法院認為行為人分別藏入其他保險櫃的時間很緊密,可以 推論行為人故意阻礙司法調查,產生隱匿犯罪所得的去向(movement)之效 果384

故意逃避財產的申報資料也能成為隱匿財產去向的證明,比如在一個判 決中,被告指揮受害人捐款到第三人的帳戶中,他先向捐款人解釋為什麼必 須先將錢匯到第三人帳戶中再要求第三人將錢提出來,被告再將現金拿給另 一個主嫌,被告的做法可以保障主嫌的身分在整個捐款、取款過程中不會暴 露,隱匿錢是從捐款人到幕後主嫌的過程,也阻礙司法機關的追查385。 值得注意的是,移動財產雖然會產生隱匿、掩飾財產去向的效果,但還 需主觀上有隱匿或掩飾故意才能成罪,比如美國標竿判決 Cuellar 案即是一 例,法院認為 Cuellar 客觀行為雖然是把錢藏在車子夾板中試圖越界開到其 他國家,但因為檢察官沒有具體說明被告有隱匿或掩飾意圖及故意,從證據 上只能看出被告有這個行為並且產生隱匿或掩飾效果,但欠缺證明被告主觀 上有隱匿故意而宣判無罪386,本件判決法院說「一個人為了運輸出國把東西 藏起來這件事情,跟一個人為了把東西藏起來而運輸出國不同」,前者無法 看出被告有隱匿或掩飾故意,他只是把東西體積變小以利運送,後者則是為 了藏起來而把東西送出國,因此要注意美國法院對於主觀要件的解釋有變嚴 格的趨勢,Cuellar 案的詳細介紹請見後續內容(本章第七節)387

第五項 所有權

隱匿誰是財產的所有人的方式通常是使用第三人當人頭,比如在一個判 決中法院認為被告Morgan 跟她先生一起開的聯合帳戶,讓人誤以為 Morgan

384 United States v. Bowman 235 F.3d 1113 (8teh Cir. 2000).

385 United States v. Prince and White 214 F.3d 740 (6th Cir., 2000).

386 Cuellar v. United States, 553 U.S. 550 (2008).

387 Bell, supra note 113, at 279.

太太只是帳戶的其中一個擁有人,對於帳戶內的財產沒有完全所有權,但事 實上帳戶裡的錢全是Morgan 太太的犯罪所得,她擁有單獨所有權,因此被 告的行為構成隱匿犯罪所得的所有權388。另一個例子是毒販三兄妹的洗錢案,

哥哥參與了他兩個妹妹的洗錢計畫,檢察官先發現其中一個妹妹 Jessica 的 工作不足以繳納房子的頭期款,在介入調查之後發現哥哥拿販毒所得買房子、

簽約,妹妹 Jessica 讓房子登記在她名下,因此房屋的實際所有人是哥哥,

構成隱匿掩飾財產所有權的洗錢罪389,390

有些判決是被告使用假名作為人頭以隱匿財產所有權,比如有一個被告 用假名租儲藏櫃,之後被發現儲藏櫃裡藏有超過兩百萬美元,警方在被告家 發現儲藏櫃的鑰匙跟收據,因此認定被告構成隱匿儲藏櫃內現金的所有權之 多層化罪391。另一個案子的被告Magluta 用假名開立一張以色列銀行帳戶的 支票作為律師費392,被告因此讓錢從邁阿密到紐約移動到以色列,這些金錢 流動跟使用假名很不尋常,這些行為足以證明被告試圖隱匿自己對於財產的 所有權,被告成立多層化洗錢罪393

第六項 處分權

處分權的意思通常是指對於財產的最後安排、處置或移轉變更的權利,

隱匿或掩飾處分權常常看起來現金被以一種方式處分交易,但事實上是用另 一種方式。比如在一個案件中被告 Castellini 為了脫產而去找專門幫忙脫產 的公司394,公司教被告先開一張三萬美元的票假裝支付顧問費,公司再將票

388 United States v. Morgan and Morgan 224 F.3d 339 (4th Cir., 2000).

389 United States v. Pizano, Pizano and Pizano 421 F.3d 707 (8th Cir., 2005).

390 Bell, supra note 113, at 280.

391 United States v. Davis and Presley 430 F.3d 345 (6th Cir ., 2007).

392 United States v. Magluta 418 F.3d 1166 (11th Cir., 2005).

393 Bell, supra note 113, at 280.

394 United States v. Castellini 392 F.3d 35 (1st Cir., 2005).

據存入銀行中,銀行再將錢轉到奧地利、哥斯大黎加、英國屬地曼島、巴哈 馬,最後回到脫產公司在芝加哥的戶頭,接著銀行向該脫產公司在芝加哥的 戶頭收取費用,看起來被告開票是為了支付顧問費,但事實上是為了脫產及 洗錢395

另一則類似的案子是被告 Hand396先違法吸收投資人的錢,再騙投資人 錢都拿去投資另一間公司了,但事實上錢被該投資人拿來做為公司營運及私 人花費,被告的行為隱匿掩飾了犯罪所得的處分權397

第五節 洗錢罪的共犯

Cambell 案是關於洗錢罪的共犯是否成罪的爭議案例398,案例事實是一個毒 販Lawing 希望用犯罪所得買房子給父母,因此毒販拜託一個房仲 Cambell 幫他 買房子,毒販告訴Cambell 他在某汽車公司工作,還跟他的同夥開著名貴的保時 捷來看房子,毒販選定房子之後要求房仲私下收取六萬美元並且將契約上所載的 買賣價格降低,他聲稱會這麼做是為了說服父母他是因為撿到便宜才買房子,之 後Lawing 之後用紙袋裝了超多袋現金支付 122500 美元的房子價金。

之後 Cambell 被起訴隱匿犯罪所得的多層化罪,一審法院認為房仲會幫毒販 做這些事不是為了幫毒販隱匿或掩飾犯罪所得,而是因為她想要快點讓房子成交 才能拿到傭金,她可能不是很在乎幫助買賣會產生隱匿或掩飾犯罪所得的結果,

判決Cambell 沒有隱匿故意而無罪。

二審法院認為檢察官必須證明 Cambell 有兩故意才能判決有罪,第一個是 Cambell 知道 Lawing 所付的錢是犯罪所得,第二個是證明 Cambell 知道交易是

二審法院認為檢察官必須證明 Cambell 有兩故意才能判決有罪,第一個是 Cambell 知道 Lawing 所付的錢是犯罪所得,第二個是證明 Cambell 知道交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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