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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彭枝定身為好茶人,沒有理由拒絕。

綜上兩教派之說法,以及與信徒家搬遷的同步現象,我們實可觀察得到魯凱 族傳教的另一特殊性,在於:「教會隨家庭的婚嫁與遷移而拓展」。萬山、美和、

大南、好茶等地,本身並非沒有基督教會(新教),甚且還是教義極為接近的長 老教會,然而信徒對歸屬「原教派」的情感牽絆,不容改宗,非得再成立一同派 教會不可。此既教士的體認也是部落大眾的體認。原鄉部落此一佈教特色,乃是 都會教會拓展的基礎,更將在重建區越發堅持,成了對「原教會」的強烈歸屬感。

而後,雖然萬山部落循理會信徒雖積極參與循理會教務,但仍感念早期長老 教會的傳教,便協助長老教會於 1958 年的第二次傳教、建堂。但,從此各部落 之各個教會或基於使命、或感於競爭威脅,無不積極傳教。以循理會與長老教會 這兩教會為例,在部落,「星期一有靈修長老帶領的同工禱告會、星期三有長老 執事禱告會、星期四晚上特別訪問、星期五家庭禮拜、星期六為兒童主日,以及 星期日的主日聚會」,加上定期與不定期的聖詩獻唱、感恩節、聖誕節,以及種 種信徒團體如婦女會、青年會、松年大學(長老教會)之聚會與各種工作會議,

形成族人頗為沈重的負擔,甚而「影響了族人參與部落公共事務的機會」(台邦‧

撒沙勒 2012:142)。

三、 天主教

不同於長老教會與循理會的議會制度,教會信徒有較高的議事權限,甚而有 選擇牧師、決定聘牧的權力,而再輔以地區議會乃至總會(年會)的集體決議,

約束或協調各地區教會的組織或行動。天主教會以其聖統制傳統,採取由上而下 的方式管轄與輔導轄下教會,而區域中較具規模的教會之教士亦負有統治周邊較 小教會的責任。霧台的天主教教務屬於天主教高雄教區第九總鐸區,由霧台耶穌 聖心堂(1959 建堂,在霧台神山部落)主理,下轄佳暮無染原罪聖母堂(1959)、

大武玫瑰聖母堂(1960)、好茶聖母聖心堂(1959)、阿禮法蒂瑪聖母堂(1962)、吉露 聖母領報堂(1960)、青葉小德蘭天主堂、伊拉道理廳等七個教堂。在 2009 莫拉 克風災後,佳暮無染原罪聖母堂、吉露聖母領報堂遷移至山下長治百合部落,原 阿禮法蒂瑪聖母堂並未廢棄,另在長治百合設立阿禮聖彩琪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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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史:1859~1959》,出版者:天主教道明會,高雄:左營天主堂。以及 MIGUEL SANROMAN,OP.著,潘貝頎,OP.譯,「台灣道明會的歷史,道明會第一、二次台台 傳教」,盧懷信編,李伯鐸譯,「道明會士萬金聖母聖殿福傳的歷史和現在」,參 見天主教聖道明會傳教中心網站:

http://www.catholic.org.tw/dominicanfamily/taiwan_history_secondtime.htm , 檢 索 日 期:20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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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天主教會不禁抽煙喝酒;平民階級分屬長老教會;需要救濟品的到安息日 會;介於這幾間教派的條件的人,就加入循理會,大部分是來自於長老教會。」

(鐘思錦,1998:372)。

台邦‧撒沙勒的描述的看法大體類似,如下:

同一時期包括天主教、安息日會、循理會、耶和華見證人等不同教派 也開始進入魯凱族地區展開宣教工作。奇特的是,在魯凱地區,不同的社 會階層選擇皈依的宗派不同,隱約展現了族人傳統的社會價值。

例如貴族階級往往信奉天主教,可能是因為天主教會相對較為威權,

其階層化的組織形式跟魯凱族傳統的社會階序觀念相符;平民階級則大都 皈依長老教會,或許因長老教會採行民主代議制度有關;另外,不想被拘束 的族人則進入義務較少的耶和華見證人王國聚會所;理念介於這幾個教派 的族人則加入了中華循理會。(酋卡爾 1998:372)

不過長老會主要的宣教對手還是天主教會。一方面除了天主教傳教歷 史悠久,有一定地方基礎之外,另一個原因是天主教不禁飲酒,抽煙和傳 統祭儀,而長老會嚴格禁止,尤其不接受傳統信仰儀式。此外,天主教發放 救濟物資並提供醫療服務,導致信徒覺得選擇規定寬鬆,又有救濟物資的 天主教會,信仰較沒有壓力。(台邦‧撒沙勒 2012:110-3)

除面對傳統文化的寬嚴態度有所不同,而導致抵制活動之外,物資發放亦成為長 老教會與天主教爭執的導火線:

50 年代,各教派為了推展教會工作,紛紛提出各種救濟及福利措施以 吸引族人成為該教信徒,由於相互競爭,導致各教派信徒的緊張,也擴大 部落內部的矛盾。以救濟物資為例,長老教會與天主教對救濟物資的來源 說法不同,天主教認為救濟物質是由天主教所贈與,因由天主教全權發放。

而長老教會則指稱是美國方面委託天主教代為辦理,因此配給應該公平,

不該獨厚天主教信徒。為了救濟物資,兩派信徒經常爭辯,甚至還告上法 院,引起各教派信徒的不和,教派之間互不往來。

不僅在物資救濟上有衝突,在信徒的生活要求上,天主教與長老會也 有極大差異。與天主教相比,長老教會對待原住民信徒較為嚴格,不僅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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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信徒碰觸煙酒,還禁止信徒參與傳統祭典活動 24;天主教則包容性大,

採取放任態度,認為飲酒不是壞事,只要適量即可,也不排斥信眾參與傳 統祭典。(台邦‧撒沙勒 2012:118)

由於涉及宗教之間的評比,對於上述看法是否公允與如實,研究者分別訪問 長老教會、循理教會中,具有所謂貴族身份、平民身份的不同教友,得到的答案 卻多辦是模棱兩可的答案,如:

「貴族身份很難說誰是誰不是」、

「早期,生活很窮困,都會去教會領救濟品,也沒說去了一定是就去 那個教會,有人去了拿回來,會分享給大家、鄰居,不同教會的東西,大 家都有」、

「去哪個教會比較多的原因是家人去哪個就去哪個,不然就是好朋友 在哪個,就去哪個」。

綜上所述,本研究認為,教友的說法可能因其認同而有所成見。救濟品等實 體物資,或許有招徠作用,但在慣於分享的魯凱傳統文化中,是否能稱其已構成 明顯比較利益,而主導信徒家庭教派之選擇,不無疑問?若有,是否在家庭初信 者的身上較有作用,否則,則跟隨家庭成員接受信仰?至於頭目貴族階層,隨著 婚嫁與節拜兄弟姊妹,「人人都可以是貴族」,其地位反而已不再殊勝,各教派內 部強調平等,已不能稱進入哪個教派就可以獲得比較利益 25 。若就田野查證,

仍以親族人脈,尤其是親代對子代、兄姐對於弟妹的影響,即「家庭信仰」,最 為關鍵。

24 主要在於戴頭花儀式,kialirhau,魯凱族階級身份具體表現在此。

25 對於宗教間的互相評比乃至批判,研究者注意到發言者可能受其教派信仰而有所成 見。基於研究倫理,研究者也注意到,如今若要受訪者回顧五十年前之舊事,確認 當時情況是否如記載所稱,恐將成為強化印象之誘導,抑或引起不必要的誤會。本 研究此間關切者非為歷史公案仲裁,而是探討魯凱基督教社會形成之動力因。故得 知曾有如數之各教派各式傳教方式與風格之後,暫不深究 1950 年代各教派如何整爭 取信徒,故對上述兩篇文獻記載,作如上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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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Zuluzulu)結婚,安息日會傳入吉露。1957 年 7 月安息日會開始於好茶村傳 教27。綜上而觀,早期安息日會的傳教士河英勇、羅明才皆具頭目身分,這或有

http://ldsc.chumadventist.org/confidence_mark_details.php?id=157 , 檢 索 日 期 : 2016.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