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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地區親族與同鄉組織的運作與活動

第三章     傳統階級制度的式微與都市社 會組織的形成

第二節 、 都市地區親族與同鄉組織的運作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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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 都市地區親族與同鄉組織的運作與活動

「同鄉會」本為政府民政體系管理的民間自主社團,乃為旅居外地的同鄉鄉 民所組織的聯誼性質團體。雖無法定明文,但慣習上不會發生「本籍同鄉會」,

即雲林人可能到高雄市、台北市組織同鄉會,但不會在雲林縣內組織同鄉會。同 時,同鄉會登記,會員戶籍以及本籍,大抵以縣市界線為設置界線。或因人數或 歷史因素,同鄉會可能跨縣市地招收會員,而成立例如包含台北、基隆、新北、

桃園的屏東人的「旅北同鄉會」,但卻鮮見兩個以上「同戶籍、同本籍」的同鄉 會,在實務上地方政府會輔導後設者以更小的本籍單位另組同鄉會或改以協會等 社團設置。而這狀況,在都會的都市原住民同鄉會,尤其阿美族,時常得見。故 在高雄等大都會中,阿美族以部落或部落聯合方式設置同鄉會,經常運作之同鄉 會數量保持在十餘個以上。

而魯凱族在高雄市的同鄉會設置情形便不同。除教會外,魯凱族在高雄、大 台北、桃園三大都會組織的同鄉會,或具有同鄉聯誼、發展魯凱文化性質之社團:

分別為高雄市魯凱族同鄉會、台北市魯凱族同鄉會、台北市魯凱族文教協會、桃 園市霧頭山文教發展協會活動力最強,以上皆為霧台魯凱族的同鄉社團。此外,

台北縣(新北市)旅北達魯瑪克東魯凱族同鄉會(臺北縣魯凱族文化協會)則以 東魯凱(大南魯凱)族為會員。而在2010 年部分縣市合併升格地方改制之前,

高雄縣原有「高雄縣魯凱族百合花協會」,亦屬同鄉會性質,然其會員皆為居住、

工作在鳳山、鳥松、仁武、大寮等都會區的霧台魯凱族,而無同縣原鄉之魯凱族 濁口群。縣市合併之後,百合花協會停止運作,本以為數不多之會員加入高雄市 魯凱族同鄉會。6本章則以人數較多、組織較為健全、活動較為頻繁的高雄市魯 凱族討論對象。

在官方認定裡,魯凱族主要分布在高雄縣(2010 年之後為高雄市)、屏東縣、

台東縣。但不論是1980 年成立以來的高雄市魯凱族同鄉會,還是 2010 年縣市合 併之前的高雄縣百合花協會,皆為霧台魯凱族的同鄉團體,並無茂林魯凱族亦無

6 2010 年前,桃園縣另有「桃園縣原住民魯凱族文化發展協會」;台中縣、台南市縣市 地區亦有以「旅中同鄉會」、「台南縣市魯凱同鄉會」名義參與霧台祭典。上述社 團活動情形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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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魯凱族。在訪談過程中,霧台魯凱族人很清楚認知到他們與「茂林魯凱」(下 三社魯凱、魯凱濁口群)為「不同族」,自然不在於會員之內:

我們是霧台的,他們〔茂林魯凱族〕跟我們不一樣啦,幹嘛跟加入我 們同鄉會,又不認識。而且沒有必要,有事找他們的代表、鄉長就可以了。

師母不一樣啦,她雖然是茂林的,但嫁到霧台,也算是霧台的。只不過賴 牧師戶籍沒有遷來高雄,如果有遷來,我們同鄉會的會籍是以家為單位,

師母當然是會員。(訪談記錄MWMD110428)

圖3-1、高雄市魯凱族同鄉會章程封面 製圖:作者

這裡可以顯現,都市中的同鄉團體,雖有會員戶籍、本籍以及其他行政規定 所框限,但,面對官方認定與族人認同有所差別時,作為民間自組社團,自然以 主觀認定優先。而其中,同鄉而非同縣市的鄉誼以及姻親親族關係,更是凝聚團 體的動力因素。

高雄市魯凱族同鄉會 1990 年成立。首屆會長是有吉露大頭目家地位的巴武 信(1990.5.1~1992.4.30)會長每 2 年為一屆。同鄉會幹部有會長、副會長、秘 書(近年取消)、總幹事、副總幹事、會計、出納、婦女會長、婦女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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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總務(以下職務於近年增設)、康樂、青年組長之外,另設六個分區,各有 區代表,如下:前鎮、旗津、鼓山、楠梓、小港、鳳山,除會員大會外,設有幹 部會議處理會務。該同鄉會資產約新台幣7 萬元左右,近年年度預算,收入約為 7 萬元,支出亦約在此數。大半支出用於會員大會、聯合豐年祭之支出;少部分 用於對會原生生病住院、安息之慰問。收如來源多為高雄市原民會、霧台鄉公所、

議員之補助,少部分來自會員、幹部之認捐。7

圖3-2、高雄市魯凱族同鄉會幹部與 2012 年會員大會職掌 製圖:作者

就尤天鳴對桃園都市阿美族的研究(尤天鳴 2012)所顯現,擁有豐沛資源 的阿美族各社區,形成各式結社,彼此交陪連結,以成為族人工作之外的生活重 心,阿美族同鄉會具有「聯繫原鄉部落」、「維繫民族邊界」、「政府協力組織」以 及「區別原鄉阿美族」等四大功能特色。在高雄的各族原住民同鄉會社團也大抵

7 資料來源,高雄市魯凱同鄉會 1986 年至 2012 年會員大會交接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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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然而,高雄的魯凱族僅一個魯凱同鄉會,活力比起阿美族有十數個各部落

(或聯合)同鄉會,顯得較不熱絡。就訪談所得,都市魯凱族人的社交網絡,亦 並非以親族、同鄉及同族為限,不同年齡階層的人際交往關係有不同取向。年長 者,保有從原鄉、年輕時即已結識的老友、親戚互動,但鄰居(平地人)亦已成 為生活中經常往來的伙伴;年紀越輕者,同事、同學越成為日常交遊之對象,而 同鄉(原鄉)交往越發疏離,乃至成為偶一為之的特別、刻意活動。雖說如此,

但多數都市魯凱族仍保有同族聚會、互動人際網絡,發生的地點在族人經營的雜 貨店(較有地區性),以及教會(範圍較大,但有不同教會之區別),至於同鄉會 活動,則成為行事曆幹部安排的例行活動,而非自然交流聚會的平台。

我們最常做的是照顧,探望,同鄉會有分組,例如小港區、前鎮區、

楠梓區,認至前金區都有小組,小組長要聯絡組內的會員,有事要通報,

一起過去探望。還有,就是給獎學金,雖然不多但小孩子來講是鼓勵。

還有壘球活動。族語活動,偶爾,比較少,都是學校在做,但比賽時也是 以同鄉會名義,上次也有得名,很不錯喔。文化的,社區大學有在做。對 外,就是一年一度的聯合豐年祭,在那時候,有各族,彼此觀摩,平常〔跟 其他族〕就沒有什麼特別往來。(訪談記錄MWMD110428)

這是高雄魯凱族同鄉會的情形,以聯絡感情,生活探訪為主,其他的文化活 動則有「原住民部落大學」或學校來承擔。近年來,來自原民會所推動的活動過 多,對人數不是很多的魯凱同鄉會,顯得較為吃力,幹部為了糾集會眾參與,分 擔勞務,壓力頗大,故產生「小活動、會議,幹部自行應付解決」;而「大型活 動集中辦理」的情形,例如會員大會同時舉辦母親節感恩活動、親子運動會。而 在台北,同鄉之間探訪有同鄉會承擔,至於族語教學與文化傳承,則另有魯凱文 化協會所致力。

總之,在原鄉,公共事務除了鄉長、村長與民代等意見領袖直接參與之外,

其他族人參與程度不高。而到了都市,即便無法參與地方選舉,然則同鄉會事務 究竟誰在發號司令,勢必也要有族人打破過去被動之習慣,分擔公共事務,維持 魯凱社會之活動。同時也領導著族人參與更大的都會生活中,與他族、政府、主 流社會之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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