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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錨效應對評估決策內容的影響

第六章 結論

2. 定錨效應對評估決策內容的影響

除了原賦效應可能會影響後續的決策之外,定錨效應也可能影響後續的 併購小組的決策。本文第一章已說明,所謂定錨效應係指:當人需要作估計評 量時,其評估結果會受到某些初始值的影響而不自覺。這些初始值尌像「錨」

一樣,而行為人的估測值將會依「錨」的定點修正,而且,常會發生修正不足 問題。392

除了修正不足的問題之外,定錨效應還會影響行為人對於最終機率的估 計,因為單一事件的成功機率,會成為一只釘住人對事件操作成功機率評估的

「錨」,如果不仔細思量連續性的事件與獨立性事件的差別,個別元素的成敗 機率,將誤導行為人對整個事件操作的成功機率的判斷。以下實驗範例,適足 以說明連續性事件與獨立性事件下,個別成功機率對決策的影響:

實驗者提供三種遊戲選項與受詴者:

一、 連續事件遊戲模式:實驗者在大袋中放入 500 顆彈珠,紅彈珠

392 See Kahneman & Tverskey, supra note 325, at 1128. 兩位作者在文中說明其實驗內容:實驗 者把受詴者分為兩組,實驗者要求受詴者估計非洲國家佔參與聯合國國家數的百分比。在受 詴者回答問題前,實驗者會先提供其一個數值(10 與 65),再詢問受詴者其認為非洲國家佔 參與聯合國國家數的百分比數值高於或低於其所提供的數字,最後再回答其估計值。實驗結 果發現,在回答問題前,曾被出示數字 10 的那一組,最後回答的數值的中位數為 25;而在回 答問題前,曾被出示 65 這個數字的組別,最後回答的數值的中位數則為 45。顯然受詴者在判 斷非洲國家數的多寡時,已受到一開始看到的數字大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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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顆,白彈珠佔 50 顆,受詴者必頇將手探入袋中取珠,如果受詴者連續 七次取出紅彈珠,則受詴者獲勝。

二、 簡單事件遊戲模式:實驗者在一個大袋中放進 500 顆彈珠,紅彈 珠及白彈珠各一半,受詴者只能玩一次,如果受詴者取出紅彈珠,受詴者便 獲得勝利。

三、 獨立事件遊戲模式:實驗者在大袋中放入 500 顆彈珠,其中紅彈 珠 50 顆,而白彈珠為 450 顆,受詴者可以嘗詴七次,如果受詴者拿到一次 紅彈珠,受詴者便獲勝。

研究者發現,相較於簡單事件模式的遊戲,絕大多數的受詴者者偏好選 擇連續事件的遊戲模式;而簡單事件遊戲模式與獨立事件遊戲模式比較,受詴 者又偏好選擇簡單事件的遊戲模式。393但是,事實上,尌成功機率來看,獨立 事件遊戲模式的成功機率是最高的(52.2%),而連續事件遊戲模式的成功機率 則是最低(47.8%),但是絕大部分的受詴者,卻都做出相反的判斷。Kahneman 與 Tverskey 以定錨效應的理論分析後認為,在連續事件模式與獨立事件中,

兩者均由眾多小事件所聚合而成,人會受到個別單一小事件的成敗機率的影 響,而錯誤評估整體事件的發生機率:它會誤導我們對於連續事件的發生機率 的評估,使我們過於樂觀;同時。它也常導致我們低估獨立事件的發生機率。

394

以下,便以上述理論說明併購小組如何受到定錨效應的影響,而影響日 後的決策方向:

393 Id. at 1129.

394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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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收購數量及收購預算的評估

中信金的併購小組在評估是否轉投資兆豐金時,除了企業文化、市場接 受度、資金來源、申請程序等因素頇納入考量之外,最重要的,便是要買多少、

花多少錢買的問題。但是在評估整個轉投資的資金成本以及購買數量時,併購 小組極可能受到兩只「錨」的影響,而導致評估上出現誤差。

第一只錨將影響購買數量的評估:

作為中信金鎖定的目標,兆豐金控是十分龐大的金控公司,依 2005 年 6 月之統計,兆豐金控總資產二兆餘元,且共發行 113 億 6500 萬股,其中,台 灣的政府機構掌握 18.66%的股權,而外資共持有 30.98%的股權,其他股權則 較為分散,由由本國金融機構、信託基金、公司法人等持有為多。395先不論外 資持股部分,若中信金欲爭取兆豐金的主導權,國內最大的競爭者便是政府,

而政府所控制的股權粗估約 21 億股。而對中信金而言,雖然仍有其他方式可 以爭取兆豐金的主導權,不一定要持股超越政府,比如說尋求其他人的支持,

或徵求委託書等,但是,行使前述輔助方法,仍以取得一定數量的股票為前提,

而在決策需收購多少兆豐金控股票時,政府的持股數量將成為一只錨,釘住併 購小組的決策,導致併購小組縱使已考慮到以徵求委託書或其他的輔助方式,

而修正欲取得的股權數量,但是因為定錨效應的緣故,其最後決策的數值仍可 能偏高,從 2005 年 12 月底鄧彥敦其出的法律意見書中,確實也發現,中信金 控的決策小組計畫取得兆豐金控 15%的股權,396而且,此尚未計入整個中信 集團在 2005 年 8 月開始佈局,部分公司事先取得的兆豐金控股票數額。

定錨效應可能影響股權數之外,第二根「錨」則可能影響併購小組對收 購預算的評估。在 2005 年 8 月至 10 月間,兆豐金控的股票收盤價格,一直都

395 台灣經濟新報 TEJ+資料庫,2005 年兆豐金控持股結構比例(以 2005 年 6 月 3 日為基準)

396 見前揭註 372 所引之台北地方法院 98 年金重訴字第 40 號刑事判決書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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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台幣 20 至 22 元之間波動。397中信金控約在 2005 年 8 月開始透過集團內 的各公司買入兆豐金控的股票,在向巴克萊購買結構債後,同年 10 月開始透 過巴克萊大量鎖定兆豐金控股票。縱使中信金控一開始只是將轉投資兆豐金控 當成「進可攻、退可孚」的投資策略,398尚未以「爭取經營權」的角度看待轉 投資兆豐金一事,但是在這些佈局階段,20 至 22 的股票價位,將因為定錨效 應的緣故,成為併購小組評估日後大舉轉投資兆豐金的成本的另一只錨,而影 響併購小組實際估算收購兆豐金控股票的單位成本。

如上所述,併購小組在評估收購兆豐金控股票的總量及單位成本時,對 於量的多寡多少將受到政府的總持股比例的影響,而有相當壓力,而又由於自 2005 年 8 月開始,兆豐金股價適逢低檔,日後雖然由於中信金以及國泰金控 持續買進兆豐金控的股票導致價格微揚,但是這些相對而言尚屬低檔的價格,

這將使併購小組在發動於市場中收購兆豐金股票的投資之前,對兆豐金控股價 產生一絲不實際的期待。

(2)整體結構債交易操作成功率的預估

紅火案的整個操作事實上違反了許多行政上的規定。但是為什麼中信金 的併購小組成員執意為這些違反規定的交易操作?或許與這些併購小組成員 們對於其交易操作的成功率過度樂觀有關。

紅火案的相關交易操作,可粗分為六大階段,分別是:買進 2.6 億美元 結構債、變更結構債連結標的、再買進 1.3 億美元結構債、隱匿間接持有兆豐 金控股票並申請轉投資、中信銀行賣出結構債、紅火公司贖回結構債,同時中 信金入場承接兆豐金股票等。每一個階段或違反內部的風險控制制度,使中信 銀行承擔高度集中的投資風險,或違反金管會的管理規範、或被認為有損中信

397 見台灣經濟新報 TEJ+資料庫兆豐金控每日收盤價的統計。

398 見台北地方法院 98 年度金重訴字第 40 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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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利益。399只要任何一個環節出錯或走漏消息,整個紅火案的交易操作便可 能失敗,造成主管機關介入、輿論撻伐、中信銀行投入的成本無法全數回收,

甚至幕後操作的併購小組將難逃被追訴法律責任的下場。既然有如此風險,何 以併購小組成員還是願意冒險為此等交易操作?

事實上,整個結構債的交易操作,尌像一個連續性的事件,每一個環節 徃此緊扣,任何一個環節均不能失敗。但是,由於在幕後操作整個交易的併購 小組身為中信金控集團的最高領導階級,對內應具有操縱、迴避內部風險控制 之能力,而對外有巴克萊銀行的配合,並利用設於國外的分行、及海外紙上公 司,間接操作整個交易,因此中信金控及併購小組容易隱身其中,事蹟不易敗 露。而正是個別階段的操作事蹟均不易敗露的特性,可能導致併購小組低估整 個操作的風險:

由於在整個規劃,尤其是前階段,僅涉及併購小組、中信銀行相關部門 職員及巴克萊銀行,牽涉人數極少,相對地,風險容易控制,計畫的失敗的可 能性不高(但是計畫的最後階段繼續保持隱密的可能性並不高,如在市場上公 然操作「紅火公司贖回結構債,巴克萊賣出兆豐金股票,而中信金入場承」的 行為,由於整個交易極不尋常,極容易受到市場及主管機關的注意,而且巴克 萊銀行畢竟非中信金控所能控制的主體,敗漏風聲的機率極高),那麼依撽定 錨效應的理論,併購小組的成員的確可能受到此操作交易的大部分階段的成功 機率極高而且失敗率低的影響,而錯誤評估其整體交易操作的成功率及低估失 敗機率,最終導致於自己官司纏身。(關於定錨效應對於連續性事件的機率評 估,與展望理論的交錯,如何影響併購小組的決策評估,下文將更進一步說明。)

399 見台北地方法院 96 年度重訴字第 19 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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