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
2. 資金調度與股價操作的兩手策略
中信銀行已於 2006 年 2 月 3 日將原以 3.9 億美元購買之結構債交割與紅 火公司,依契約約定,紅火公司在交割當日給付價金百分之五的金額做為頭期 款(向 CTAI 公司調度)後,必頇再於交割日後二星期支付原價金百分之二十 五的第二期款,交割日後八星期支付價金百分之七十之第三期款。380由於紅火 公司為資本額僅一美元的紙上公司,本身並無資產,在其自中信銀行處取得的 結構債後,為了能使紅火公司及時支付結構債款項,操控紅火公司的相關人等 自頇妥善運用目前取得的結構債調度資金。
377 見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 2005 年 12 月 27 日公佈之重大消息,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 最後瀏覽日:2010.09.12。雙重槓桿比率=長期投資/
股東權益。雙重槓桿比率可用以觀察轉投資的金額是否過高(是否為借錢投資),如果雙重槓 桿比率過高,付表該公司的投資的資金來源有很大一部份並非自有資金,而是向外借貸而來。
此時若發生虧損,公司將蒙受雙重損失(投資虧損加上該筆資金的利息)。而資本適足率=資 本淨額/風險性資產總額。
378 見民國 94 年 6 月 14 日金管銀(六)字第 0946000399 號函,行政院公報, 11 卷 111 期,
頁 14031-14033(2005)。又依撽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6.10.18 金管銀(六)字第 09660001390 號仙,前開函示不再援用,見行政院公報,13 卷 198 期,頁 31500-31511(2007)。
379 台北地方法院 96 年重訴字第 19 號刑事判決。
380 台北地方法院 96 年重訴字第 19 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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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方陎,中信金控於 2006 年 2 月 3 日經核准轉投資兆豐金控之申請 後,於 2 月 9 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自 2 月 10 日開始,兆豐金控的股票 交易量大幅增長,自 9 日的 15,568 張飆升至 10 日的 199,905 張,自此開始,
兆豐金控的股票交易量連續數日高居不下。3812 月 13 日,當日兆豐金控股票 交易數量達到高峰,共 295,495 張,收盤價亦來到 24.35 元,兩數值均為自 2005 年以來的最高。382
2006 年 2 月 14 日,紅火公司之有權簽章人歐詠茵向巴克萊銀行表示贖回 部分結構債,其他部分轉換為權利憑證。巴克萊銀行遂於 14 日及 15 日兩天在 市場出售之前為避險而買進的兆豐金控股票共 6 萬 4 千張,並於 17 日將紅火 公司贖回之結構債價金共 1 億 4697 餘萬美元匯至紅火公司於中信銀行香港分 行之帳戶內。當日為第二期款交付日,紅火公司遂以之支應結構債之第二期款 共 9750 萬美元。餘款再轉匯 1974 萬美元至 CTAI 公司於中信銀行香港分行之 帳戶,以償還日前 CTAI 公司借予紅火公司給付頭期款之資金,而多出的部分 應為利息(當初 CTAI 僅出借 1950 萬美元與紅火公司)。383
此後,歐詠茵又付紅火公司陸續向巴克萊銀行要求賣回前開權利憑證,
巴克萊因行遂於 2006 年 2 月 20 日至同年 3 月 2 日間,共出售兆豐金控股票 37 萬 9905 張,並於 3 月 3 日將應付與紅火公司的款項共美金 2 億 8458 萬餘 元匯至紅火公司帳戶,使紅火公司得以支應同月 31 日頇給付與中信銀行之第 三期結構債價款。384
381 見 台 灣 經 濟 新 報 TEJ+ 資 料 庫 兆 豐 金 控 當 日 交 易 量 的 統 計 。 另 見 下 圖 表 10 2006.01.02-2006.08.31 兆豐金控股票當日成交量(張)
382 見台灣經濟新報 TEJ+資料庫兆豐金控當日交易量及每日收盤價的統計。另見圖表 8 2005.01.03-2006.08.31 兆豐金控股票每日收盤價(元)。
383 台北地方法院 98 年金重訴字第 40 號刑事判決。
384 台北地方法院 96 年重訴字第 19 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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