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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家長參與的意涵

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邏輯看似簡單,事實上並非如此,家長參與因不同的角 色定位與運作模式而蘊含複雜的意義與權力關係,本節即從探討家長參與的意義 出發,了解其意涵的複雜性,並分析家長在學校教育中的不同角色、參與類型與 參與模式。

壹、家長參與的意義

家長參與一詞其英文為 parent participation 或 parent involvement,Davies 界 定 participation 為家長透過參與來影響學校的重要決定,如學校人員、方案、預 算等,因此,participation 隱含在學校中擁有作決定的權力,而 involvement 則泛 指支持學校各種其他類型的活動或方案(引自 LeBlanc,1992:132)。Henderson、

Marburger 和 Ooms 則界定 participation 為與他人同甘共苦,與他人有所貢獻,而 involvement 則 指 使 人 無 法 擺 脫 或 不 能 不 關 注 、 或 極 為 吸 引 人 的 , 因 此 , involvement 隱含承諾之意(Henderson, Marburger & Ooms, 1986,引自吳璧如,

1999 : 80 )。 Potter 則 認 為 participation 強 調 的 是 家 長 作 為 共 同 教 育 者

(coeducator)、共同決策者與領導者的角色,而 involvement 則指的是州或聯邦 政府所推行的親職教育方案(Potter, 1989; 引自 Greenwood & Hickman, 1991)。

由此看來,家長參與一詞無論是用 participation 或 involvement,皆因不同人的觀 點 , 而 在 定 義 上 有 所 差 異 。 如 果 說 擁 有 作 決 定 的 權 力 才 能 稱 得 上 是 參 與

(participation),而出席學校日、參加校慶活動、擔任義工媽媽或參加親職教育 等,就只能界定為是配合或支持學校的投入(involvement),那麼在學校中誰才 是真正能「參與」學校教育的家長呢?此問題留待後續作進一步的探討。

家長參與除了在英文使用上有差異外,其本身的概念也是不容易界定,人言

言殊,不同的學者即使用相同的辭彙,在家長參與的概念上仍有出入。歐陽誾

(1989)認為家長參與是指凡家長提供子女在學校所需用品、學校邀請家長到校 參觀子女上課情形、擔任教師助手、教師與家長的聯繫與溝通、或家長在家中與 子女一同參與學習活動、或接受親職教育課程、或參與學校決策等均屬之。林明 地(1999:63)綜合國內文獻提出家長參與係指任何足以讓家長加入教育過程的 活動形式,這種參與包括在學校內發生的,也包括於校外與家中進行的活動,在 類型上,家長參與包括親職教育、溝通、擔任義工、支持學校、在家教導自己小 孩、代表其他家長作決定等。吳璧如(2004)認為「家長參與學校教育」是指家 長在家庭、學校或社區中對於子女教育活動的參與,例如教導子女、與學校和教 師聯繫溝通、協助教學或其他學校活動,以及參與校務決策等。Epstein(1995)

則提出一個階層性的家長參與類型,依序為親子教養(parenting)、家校溝通

(communicating)、擔任義工(volunteering)、家庭學習(learning at home)、參 與決策(decision making)及社區合作(collaborating with community)等六種類 型。Arvizu(1996)認為家長參與包括接收學校提供的資訊、促進孩子在家庭的 學習、擔任教師在學校中的助手、提供學校諮詢的意見與擔任顧問、參與學校的 監督與評量、作為不同反對力量與問題解決的文化與政治的中間人。Williams 與 Chavkin(1989)則認為家長參與是在孩子教育的歷程中,家長在家庭或學校中 參與學校教育的相關活動。由上述不同的意義可知,「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其意 義可細緻到提供子女在學校所需用品的生活細節,也可廣泛到家長在家或學校中 參與學校教育的各種活動;參與的範圍可從在家庭裡教導小孩,到在教室內擔任 教師助手,再擴展到學校內參與決策;參與的角色有孩子的家庭導師、義工、教 學助手、合作者與決策者。事實上,家長參與的定義會因個人立場不一而有範圍、

程度、角色及內容上的差異。另外,家長參與亦因文化、地區、或教育階段的差 異,而有不同的定義(林明地,1999:63)。不同立場的人對於家長參與會有不 同的解讀,因此在家長參與的概念上就會產生摩擦、衝突、競合與拉扯,這也使 得家長參與是複雜化與問題化的。因為家長參與的意義無法定一,以下將從家長 參與的角色、類型與模式來了解家長參與。

貳、家長在學校教育中的角色

對於家長的角色,許多學者都曾分類或歸納,Greenwood 與 Hickman(1991)

即提出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五種角色,分別為家長是聽眾、義工或輔助性專業人

員、孩子的老師、學習者及學校決策者。Epstein(1988)則認為家長是聽眾、家 庭教師、方案支持者、共同學習者及決策者。Hughes、Wikeley 和 Nash 則將家 長角色定位為家長是問題、伙伴、消費者(Hughes, Wikeley, & Nash,1994; 引自 楊巧玲,2001)。Morgan 則是在英國的脈絡之下提出家長在學校教育中所扮演的 八種角色,分別為訊息接受者、經營管理者、協助者、資金籌募者、孩子的專家、

共同教育者、顧客及諮詢者(Morgan, 1993;引自 Hornby, 2000)。

從上述家長角色的定位可以發現,家長的角色可以從兩個面向來解釋,第一 個面向是家長參與是與整體學校相關,比如加入學校的經營管理群、為學校籌募 資金以充實設備、擔任學校義工及提供學校諮詢建議;第二個面向是與個別孩子 直接相關,比如指導孩子做功課、參加親師會議、主動與教師溝通(Henderson et al., 1986; 引自 Greenwood & Hickman, 1991)。除了從整體學校與個別孩子兩個面 向來分析,家長參與的角色更因為典範的轉移(吳迅榮,2001;Seeley, 1989),

而創造出新的家校關係(見表 2-1)。

家校溝通 資料來源:吳迅榮(2001:19)。

傳統典範的學校教育是一種「委任模式」(delegation model),家長將教育的

家長在學校中所扮演的角色甚為複雜,一人同時身兼多職,這些不同的角色 中有時也會有矛盾與衝突出現。一方面家長是聽眾、是訊息接受者,另一方面,

家長又成了經營管理者、決策者,當家長是聽眾時,必須全盤接受學校的方案與 決議,被認為是缺乏知能的,需要配合與支持學校;當家長是決策者時,又須有 能力決定學校經營與管理的方向。此外,家長一方面是學校經營的諮詢者,另一 方面又是選擇學校的消費者,當家長在為學校提供諮詢時,他同時也在抉擇是否 要讓孩子選擇這所學校,這些都一再地呈現了家長角色的矛盾,從家長扮演的角 色來看,就可以了解家長角色意涵的複雜性了。

事實上,不論家長的角色為何,這些角色都是被賦予的,都是從學校立場出 發來定義家長(楊巧玲,2001),也就是說,家長在參與學校教育的過程都中,

都是處於被動的狀態,即使家長做為決策者,也須取決於校方是否願意讓家長加 入決策,發揮其影響力,家長是被動的接受政策、校方、教師來決定家長在學校 中的位置,這使得家長參與的角色完全被邊緣化了。

然而,家長與學校的關係究竟為何?除了問誰是家長,誰能參與,誰不能參 與之外,研究者欲更進一步的探究:學校中誰是聽眾?誰是顧客?誰是政策支持 者?誰又是諮詢者、經營管理者?Lareau(1987)曾說家庭生活的社會與文化元 素,是家長為符合教師要求的關鍵因素,這麼說來,會不會那些擁有高文化、社 會資本的家長就是學校裡的經營者,而缺乏文化、社會資本的家長就成了學校中 的聽眾呢?

參、家長參與的類型

家長參與的類型包羅萬象,國內外學者皆對家長參與作過不少分類,林明地

(1998)綜合各家說法,並參酌國內家長參與學校活動與校務的現況,將家長參 與區分為九類:一般態度、支持學校活動、親師間的書面溝通、親師間的面對面 溝通、教導自己子女、擔任庶務性質的義工、協助教學研究、促進學校與社區關 係、代表他人參與作決定。吳璧如(1998a)則分為三大類:(1)非傳統的家長 參與,意指一般人較不熟悉或較不常用的方式,包括擔任義工、參加家長委員會 及親師協會等、籌募校務基金或支援教材、參加學校決策的委員會;(2)傳統的 家長參與,一般人較為熟悉或常用的方式,包括告知孩子學習內容、參加家長座 談、解釋如何檢查孩子的家庭作業、告知有關學校事務、了解孩子學業成績的評 分方式、指定親子互動的作業、提供書面通知單;(3)與孩子直接相關的溝通:

目的在溝通學生的狀況的一種參與方式,協助了解孩子的身心發展、告知孩子在 校情形、孩子有問題時的聯繫、孩子表現良好時的聯繫。Epstein(1995)則提出 六類家長參與,分別為親子教養(parenting)、家校溝通(communicating)、擔任 義工(volunteering)、家庭學習(learning at home)、參與決策(decision making)

及社區合作(collaborating with community)等。

雖然家長參與的類型各學者有不同的分法,但事實上,我們可以更簡單的來 看它,有學者就將這些複雜的分類化為兩類,分別是「家庭本位」(home-based)

與「學校本位」(school-based)的參與,「家庭本位的參與」是指家長以家庭為 場域,參與子女的教育活動,反之,「學校本位的參與」即是以學校為主要的參 與場域(Henderson et al., 1986,引自楊巧玲,2005)。若從上述光譜的概念來看,

家庭本位的參與就是分布在光譜的左側,學校本位的參與就是分布在光譜的右 側。另外也有學者將這些類型區分為「傳統式參與」及「非傳統式參與」兩類,

二者之差異在於參與過程中學校人員與家長是否處於平等的地位,及家長能否參 與決策歷程(Epstein,1995, Swap, 1993,引自謝文豪,2000)。同樣以光譜的概念 來看,家長參與的類型與角色相同,不論是家庭本位、學校本位、傳統式與非傳 統式,皆是在光譜兩側呈現強弱的差異(如圖 2-2),也就是說,家長的參與同時 跨越多種角色,只是每個角色所扮演的程度多寡不同,而這些程度的不同,也就 是與教師、行政人員彼此競合、拉扯的灰色地帶。

圖 2-2 家長參與光譜圖(二)

圖 2-2 家長參與光譜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