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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家長參與的相關理論

接續上節的歷史發展,教育原本是屬於父母的私人事務,但是受到各種思潮 的影響,各國紛紛建立公立教育制度,自此國家便在教育事務上扮演極為重要的 角色,然而,隨著民主思潮的普及,國家教育權已不再為人民所期望,取而代之

的是國民教育權,國民乃是教育權的主體,國民開始有參與教育事務與選擇教育 內容的權利(薛化元、周夢如,1997)。

受到國民教育權的影響,教育改革的方向開始提倡「權力下放」、「去中心 化」、「教育鬆綁」,讓人民有參與教育事務的權利,Levin(2007)即提出教育改 革理念在世界各國有幾個共同的趨勢,其一是強調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

的在地管理(local management),將決策權力下放置學校的層級及賦予家長與社 區成員共同經營學校的權力。其二是選擇與市場化(choice and market),將自由 經濟市場的理念引用到教育上,教育市場化的倡導者相信透過家長為孩子做出最 好的教育選擇,如此就能促進學校教育的改善。以下將分別以「在地管理」與「選 擇與市場化」提供家長參與的相關理論基礎:

壹、在地管理

在地管理是全球教育改革的趨勢之一,強調將權力下放至學校層級,學校行 政人員將擁有更多的人事任用與預算編列的權力,其次是賦予家長與社區成員經 營管理學校的權力,也就是家長與社區成員能參與學校的決策。在此一概念之下 所發展出來的家長角色就是經營管理者(governor),也就是說,家長需要花時 間與精力投入在各種校內會議與活動上參與學校決策,以達成作為學校經營管理 者的權利與義務(Levin, 2007)。從台灣教育改革的理念來看,「教育鬆綁」與「權 力下放」都是在地管理的體現,其訴求在解除中央對教育過度的控管,釋出權力 與責任,賦予各級學校更多彈性自主的空間,落實學校本位管理(school-based management),允許社區人士參與學校教學活動及政策決定(陳奎憙,2001),

因此,社區績效、學校社區化、學校本位管理與學校治理機制開始受到重視。

學校自主權的增加與家長參與權的擴大勢必會對學校生態產生影響,如何使 掌權者不濫用權力,危害學生的學習權,一套有效的績效責任機制作為引導是有 其必要性的。不同於以往以獎懲為基礎來刺激學校改善的績效責任系統,社區績 效責任(community accountability)強調的是學校與民眾為彼此提供充分的資訊,

使雙方能緊密結合以共同改善學校品質,社區績效責任是以正向的內部機制來改 善學校,而不是以外部的懲罰或市場機制的力量來刺激學校(Henry, 1996)。因 此,學校-家庭-社區三者彼此是夥伴關係(partnerships),而不是上級對下級的部 屬關係或市場機制的商家與消費者關係。

從社會系統觀點而言,學校是一個「開放的社會系統」,而非孤立的組織,

其結構與功能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且與外部環境相互依賴,而所謂學校的外部 環境通常指的是學校所在的社區,因此學校做決策時,除了須考量到內部脈絡,

也須考量外部環境(林明地,2002a;陳奎憙,2001)。從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發 展來看,其趨勢是從家長本身的參與,發展到家庭的參與,目前則是更擴及到「社 區參與」(community participation),也就是學校教育人員已逐漸能接受社區公民 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理念(林明地,2002b)。因此,「學校社區化」乃是促進家 長與社區參與的動力,學校向社區開放,打破學校與社區間的界限,彼此將對方 視為可運用的資源、共同工作夥伴及服務的對象,在共同的教育理念之下一同提 升學校與社區的品質(陳奎憙,2001)。

此外,在地管理亦指出一條教育體制除了「國家控制」與「市場導向」之外 的第三條路。李天健(2002:4-6)指出社會大眾對於教育改革的普遍迷思:教 育體制不是「市場」,就是「國家」。其實不然,就從家長參與制度發展方面來看,

學校治理機制(school governance)除了國家控制或市場導向兩種機制之外,家 長的參與蘊含著學校治理機制轉化為「公民治理模式」的可能性,此模式的家長 參與肯定家長作為公民的角色,凡家長的種種作為,包括決定學校教育的價值或 參與學校重要決策,其參與的意義在於實踐且重塑公民權潛能的可能性。

在地管理的理念將權力下放至各層級,使得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家長與社 區公民等人都有參與學校自主管理的權力,學校自主管理則需透過社區績效觀 念、學校社區化與公民治理模式來確保教育品質與保障學生學習,這些理念一方 面確立了教育是所有人共同的責任外,另一方面也在「國家」與「市場」間提供 了另一個選項,那就是「公民」。

貳、選擇與市場化

選擇與市場化的理念是受到新自由主義的影響,強調減少政府對教育的干 預,主張以選擇與競爭的意識形態提升教育品質。新自由主義的思潮採取削弱政 府的觀點,主張社會應讓自由市場「看不見的手」來指引社會各個層面,因此崇 尚市場機制與對政府介入的質疑,強調市場化與私有化,並尋求包容的政治運 作,將所有的政治化約為經濟,成為「選擇」和「消費」的倫理,也就是說,世 界將變成一個大超市(溫明麗譯,1997:16-18)。

在此一思潮的引領之下,教育改革嘗試運用市場經濟的特徵,以提高學校品 質。教育市場化的倡導者認為市場機制的驅動力便是個人對自我利益的追求,家

長追求的利益是選擇最適合其子女的學校,學校或學校經營者追求的利益乃是維 繫學校的生存與繁榮,以避免被市場淘汰(Gewirtz, Ball, & Bowe, 1995: 2),學 校為了求生存,必須提供各類訊息(例如升學率)協助家長進行學校選擇(Levin, 2007),在這個過程當中,因為學校需要努力的吸引「顧客」,便會引發學校間的 競爭,新自由主義的思潮便是認為透過此種競爭,能有效提升學校品質。因此,

在教育市場化的過程中,家長與學生便成了市場中的消費者,而學校則成了提供 選擇的供應商。

新自由主義思潮下的市場機制之所以興起,其原因乃是來自於公立學校的成 效不彰,其官僚體制阻礙了教育的革新(黃炳煌,2000),因為大眾對於公立機 構的負面觀點,使得學校飽受批評,因而不願意投入更多的花費在公立教育上,

因此學校組織的一種替代性形式,也就是市場化與私有化乃得以因應而生(Levin, 2007)。陳奎憙(1998:126)即指出,學校為一種「受養護性」的組織,也就是 說學校受到政府過度的保護,因為學生受法律強迫或家長督促入學,所以學校不 用擔心學生來源,又因為一般公立學校都是由政府負擔教育經費,因此學校也不 用怕費用短缺。就市場機制的觀點來看,由於公立學校受到法令的保護,因而有 穩定且豐裕的顧客來源,學校不用擔心招收不到學生,又因為學校接受政府稅款 的補助,所以即使人民不進入公立學校就讀,學校也不用擔心盈虧,更不用擔心 倒閉關門的問題。因此,公立學校就形成一種長期獨占專賣的事業一般,然而,

長期下來,便缺乏競爭力與改進的動力,造成學校表現持續低落(黃炳煌,1998)。 由於學校的表現持續低落,因此需要引進市場機制,以刺激學校間的競爭,

提升辦學績效。Darling-Hammond(1989)即提出「市場的績效責任」為教育績 效的五大類型之一,其強調重視顧客的需求、成功的獎勵與失敗的懲罰,市場法 則和紀律是市場績效責任的關鍵(引自吳清山、蔡菁芝,2006:2)。因此,在市 場績效的法則中,其強調的便是「顧客至上」的觀念,學校需要為家長與學生負 起教育成敗的責任。類似的觀點,也可以在 Chubb 和 Moe(1990: 189)的書中 看到,他們主張以市場機制強調的家長選擇權,取代公立學校的民主控制制度,

認為市場化的系統是要將權力下放到每個參與教育的人,學校必須要競爭以獲得 家長和學生的支持,整個教育系統是建築在去中心化、競爭與選擇的概念上。

參、「在地管理」與「選擇與市場化」的討論

事實上,「在地管理」及「選擇與市場化」是兩條相當不同的經營方向,其

概念背後所隱含的假設是彼此矛盾的。在地管理背後的假設是家長與社區人士願 意投入大量的時間與精力去經營學校,以提升學校的品質,而選擇權背後的假設 則是透過學校間的競爭來提升學校品質。如果說採用「選擇與市場化」的策略,

那麼就是家長能為其子女選擇一所最佳且品質最好的學校,而不是花時間、精力 去經營特定的學校;反之,採用「在地管理」的策略,那麼就是由在地的家長與 社區人士共同經營學校以提升品質。

就研究者先前所提出的家長角色光譜圖的概念來說,雖然「在地管理」及「選 擇與市場化」當中所隱含的家長角色,皆是偏向光譜的右側,也就是兩種理念皆 已走向家長參與的現代典範,但其在光譜上的分布,卻是有差異的,甚至有所矛 盾。「在地管理」的理念中,家長所隱含的角色是學校中的決策者、經營管理者,

而「選擇與市場化」所隱含的角色是顧客、消費者。如前所述,決策者與消費者 本身即是站在一個矛盾對立的位置,家長是否能既選擇學校,又為學校做出決 策?

就家長參與的模式來說,「在地管理」的理念偏向 Perry 與 Tannenbaum(1992)

所提的參與決策、家長行動者模式,強調家長草根性的參與,家長與學校間是

所提的參與決策、家長行動者模式,強調家長草根性的參與,家長與學校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