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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外因機制納入考量的不對稱賽局模型

第二章、 無政府文化轉移、行為者拆合與戰略賽局

第四節、 將外因機制納入考量的不對稱賽局模型

表 2-8 囚徒賽局示意 A

B

合作 出賣

合作 (A:2, B:2) (A:0, B:3)

出賣 (A:3, B:0) (A:1, B:1)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本文內容自製。

此處所言的對稱賽局,意旨假定賽局兩造所持權力、地位、處境大致相仿,

任一方的出賣行為可帶給彼方的相對損失大略相等。筆者將依據表 2-8 將典型的 合作賽局表現描述如下:倘若四種情形發生機率相等,B 選擇合作的話,A 做任

一選擇的期望值是 2.5;B 選擇出賣的話,A 做任一選擇的期望值是 0.5。因此整 體而言,促使 B 選擇合作對 A 較為有利。若考慮到賽局的重複幸,倘 A 選擇出 賣 B,將導致 B 在下一輪賽局中選擇出賣 A 作為報復,對 A 而言並不划算。筆 者假定 A 可藉反覆賽局驗證得知合作較出賣有利,進而將此種認知轉變成一種 A、B 共享的社會知識,不再考慮其它可能性,並形成出 A、B 間的集體身分。

在中心層級與邊陲層級之間,由於權力上的絕對差距,構成的是對邊陲層 級極端不利的賽局模式,筆者以上述賽局將作為中心層級的一方利益均加 1,得 出表 2-9。

表 2-9 實力不對等下的囚徒賽局 B 中心層級

A 邊陲層級

平和 壓迫

隱忍 (A:2, B:3) (A:0, B:4)

反抗 (A:3, B:1) (A:1, B:2)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本文內容自製。

筆者依據現實情形,預設此套賽局固定是由 A 先採取行動。整體而言,A 選擇隱忍對 B 比較有利。所以當 A 選擇隱忍時,為防止 A 於下一輪賽局選擇反 抗,B 理應傾向選擇採取平和態度,以教導 A 保持隱忍。而當 A 選擇反抗時,

無論 B 基於相對利得或絕對利得考量,亦或為嚇阻 A 再次反抗,B 在能力許可 的情況下,勢將選擇壓迫。預期到 B 的反應,A 隱忍的利得是 2,反抗的利得是 1,故 A 沒有選擇反抗的理由。

然而,當同一秩序底下的另一邊陲層級行為者 C 率先發起反抗,為合理解 釋 C 的行為,A 會對 B 的能力重新衡量:

表 2-10 其它邊陲層級率先反抗後的囚徒賽局 B 中心層級

A 或 C

平和 壓迫

隱忍 (A:2, B:3) (A:0, B:4)

反抗 (A:3+x, B:1) (A:1+x, B:2)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本文內容自製。

x 為 B 因權力下降而導致 A 從事反抗時的損失減少。只要 A 認為 x 在 1 之 上,無論基於相對利得或絕對利得,A 進而判定 C 的行為合乎理性,並向 C 學 習。但 A 很有可能對 x 產生誤判。當 x 等於 1 時,C 並沒有因為反抗行為獲得 比隱忍更多的利得,但已足以向其它邊陲行為者昭示反抗的可行性。如果 C 有 與外國 D 達成合作,A 也可能會學習 C 在與 D 之間的賽局中的抉擇。筆者認為,

身分之所以可以在賽局中產生意義,便是基於觀念因素影響了行為者對未知數 x 的估量。

筆者此種賽局構想,主要啟發自溫特所提出的策略實務機制。但類似的賽 局運用以及假定賽局中存在未知數的概念,亦可兼用於系統過程機制,以解釋 邊陲層級與它國的合作;抑或是解釋集體身分程度轉換時的行為者決策背景。

第三章、三種外因機制與 20 世紀初沙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