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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他者與非人他者的共同行動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節 憂鬱他者與非人他者的共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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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視野,事實上憂鬱他者也可以進一步地被看作是在行動中由各種異質行動者 交織遞嬗形塑成的混雜主體。

第二節 憂鬱他者與非人他者的共同行動

對於「他者」而言,被再現似乎已經無可避免,但在處境中發出聲音卻是處 於當代媒介環境的我們可以做的。依照哈洛威的說法,我們確實可能無法踩在某 個穩固的主體位置上為自己發聲,但是透過中介——中介物包含了他人以及各種 非人的科技物、語言等技術——,我們仍能從各自所處的地方,發出自己那部分 的、暫時的、並與來自其他部分的聲音疊合的聲音(Haraway, 1991/張君玫譯,

2010,頁 310)。而在當代,那些似乎能和我們共同行動的非人,也許包含了所謂 的資訊科技。然而,我們應該怎麼看待我們手上的手機,以及它所立基/生成的 網絡?它們是我們的奴隸、還是主宰我們的神?在我們眼中,是我們役使了科技 物來發出聲音,還是科技物驅策了我們發出聲音?這引發了關於人與科技物之間 關係的思考;我認為,要釐清我們的行動處境,就必須先釐清我們和科技物之間 的關係與界線。5

一、 資訊科技帶來發聲能力?工具論/實質論的問題

若將目光放在資訊科技與「他者」相關的討論上,我們會發現許多論者都認 為,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台灣許多邊緣群體已經開始在網路空間群聚,形成一 個個線上社群,逐漸建構了屬於自己的聲音(楊忠川、李興國,1996;黃啟龍,

2002;陳憶寧,2011;洪貞玲,2013;張志杰,2007;許崇銘,2007;管中祥,

2011)。黃啟龍(2002)在針對幾個女性、勞工、同志、原住民網站的建置過程進 行訪談後,認為網路能為弱勢者帶來「提供資訊與多元觀點」、「做為發聲管道使 參與討論」、「透過網路尋求支持」、「組織集結與成員聯繫」、「實際幫助動員與推 展運動」等幫助。陳憶寧(2011)曾分析 63 個癌症病友部落格中的文章,發現 病友在部落格上的書寫連結了病友之間的感情,書寫與互動也成為他們面對病痛 的手段。洪貞玲(2013)對原住民電視台所成立的 WATTA 網路公民新聞平台進 行研究,認為WATTA 透過原住民公民記者數位科技技能的培養,讓原住民新聞

5 在此,我意圖打破關於「只有人類有行動能力」的界線,但在後續的章節,我則將透過 強調看見差異來縫合、修補這條界線,也就是對不同物種之間殊異的行動能力的未釐清所可能 造成的認識上的困惑,例如誤認人/物對於行動的責任歸屬。相關討論或許可參考第四章〈結 盟〉(尤其是第三節的第二部分)針對界線的討論。

走向更進步的文明(Toddler, 1981; 轉引自 Hutchby, 2001)。Feenberg(2002/韓 連慶、曹觀法譯,2005)將這種觀點稱為科技的「工具理論」或「工具論」(instrument theory or instrumentalism),賴曉黎(2012)則稱其為「自然態度的科技觀」。

科技的工具論者認為,科技物是一種中性的工具,只被用來達成對人類而言有價 身具有與生俱來(inherent)的特質,對社會有著「絕對且必然的影響」(賴曉黎,

2012)。確實,當我們在思考某個科技物的工具面向時,它理所當然是中性的,

但實質論者認為科技物事實上也體現、並進一步促成了某種人類在這個世界上的 生存方式,因此,科技物具有實質;甚至極端而言,此論點認為人反而是科技的 工具(賴曉黎,2012;Barney, 2004/黃守義譯,2012,頁 45-46;Feenberg, 2002

/韓連慶、曹觀法譯,2005)。因此,在談論到資訊科技與「弱勢者」的關係時, 脈絡中一起行動。Lash(2002/許夢芸譯,2007,頁 119)就認為,當我們在面 對一個客體(在他的脈絡中也稱為媒介)時,我們很常視它是「決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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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erming),也就是考慮這個客體可以做什麼、改變什麼、它多有效率等等;

然而我們卻很常忽略,當我們面對媒介時,媒介也可以同時是「被決定的」

(determined)。對本研究而言,直接把科技當作是中性的,或反過來講,認為科 技具有改變人類文明的實質,事實上都是一種化約的視野,使我們避過人與物之 間細微且不斷變動的關係而不察。因此本文認為,當議題來到資訊科技與人類他 者的關係時,我們除了討論科技物究竟帶給了這些人類他者什麼之外,我們也應 該進一步探問科技物與我們的關係為何。

在本文中,我希望以行動者在關係中萌生出存有的視角來看待科技物與憂鬱 他者之間的關係。這一方面是為了跳脫出既有科技與人關係討論的侷限,另一方 面,這也涉及了我們在面對資訊科技興起時,所必須做出的視點轉移。事實上賴 曉黎(2012)就認為,資通科技(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ICTs)

的發展給了我們另外一種思考科技與人的關係的機會。無論是將科技當作人的工 具的工具論,或是將人視作科技的工具的實質論,都無法適切詮釋當代資通科技 背景下的人機關係。6他強調我們在當代資通科技背景下所面對的「賽伯空間」

(cyberspace),是「必須以不同於科技工具面向的觀點重新詮釋的新對象」,並 提醒我們應該用「互動的角度」重新詮釋人與科技的關係。曹家榮(2013)則認 為我們活在一個「技術化」日常生活中,技術造成的結構性影響是在日常生活的 技術實作中持續完成的。

無論是「賽伯空間」還是「技術化」的日常生活,這類說法都強調著技術環 境的重要性,而在這樣的脈絡下,我們應該用怎樣的新視野重新看待與科技物互 動著的憂鬱者主體?本文認為,面對當代情境,以一種關係性的本體論視野重新 看待人與非人的關係是迫切且重要的。這樣的視角也將引起後續的問題:我們如 何重新看待在憂鬱者與科技物的關係中浮現的主體樣貌?乃至於較廣的議題:我 們如何用另類眼光來看待包含了人與非人的「我們」在塵世中的共同生存?

二、 強調「關係」的本體論視野轉換

對於哈洛威與拉圖而言,科技物、人類、以及其他各種非人行動者是在持續 的互動之中不斷變動、生成其當前所是樣貌、並促動新的情境的(Haraway, 2008;

Latour, 1991/余曉嵐等譯,2012),而這便是本文在看待人與科技物之間的關係

6 拉圖(1991/余曉嵐等譯,2012)在《我們從未現代過》中指出,既有論者將非人客體 視為映照社會的空白螢幕、或是具強有力形塑人類社會的力量,讓既有對客體的討論一直無法 達到共識,因此他提出了「類客體」的概念試圖解決這樣的矛盾。

的運作中,我們藉由兩套實作來使我們更為「現代」:轉譯(translation)與純化

(purification)。他認為科學與技術是人與非人行動者互動的「異質網絡」所形構 的混種物,混種物在「轉譯」的實作中增生,而「現代」人卻透過「純化」來「拒 絕承認」混種物存在的事實。這些實作帶來了一種「我們從未現代過」的矛盾:

一方面,現代科學與哲學透過區分、辯證、以及對於混種物的遮掩,給我們一種 現代性的幻象;另一方面,混種物卻也在各種實踐、區分、論述中持續增生,我 們所談論的現代性事實上是無法企及的(Latour, 1991/余曉嵐等譯,2012)。

在較巨觀、理念層次上,拉圖認為我們必須重建、重現這部「憲章」,承認

「我們從未現代過」的事實;而在微觀、也同時是方法論層次上,他也邀請研究 者以一種「對稱」的方式探究當代世界。「對稱性原則」(the principle of symmetry)

起初是科技社會研究領域中的愛丁堡學派所提出的方法原則,強調進行科學與科 技研究時,應將成功與失敗的案例同時納入考慮;而ANT 學者認為既有的對稱 性原則只關心科技社群的互動,其實是不對稱地關注人的行動而沒考量到非人行 動者,因此進一步提出「一般對稱性原則」(the principle of generalized symmetry), 認為科技研究也應該對稱地將人與非人納入考量(Latour, 1991/余曉嵐等譯,

2012,頁 216-221;林文源,2014;曹家榮,2016)。7

這樣的方法原則事實上是一種本體論視野調整的結果,拉圖與他的ANT 同 儕們試圖將現代性中主/客二分的視角調整為一種較為「關係性」的視角。拉圖 認為,在現代性憲章框架下,各種人與非人關係中所增生的混種物,事實上並無 法被歸納進它所區分出的主體與客體端。因此,我們有必要轉換既有的本體論架 構(Latour, 1991/余曉嵐等譯,2012)。8在拉圖的工具箱中,因而有了「類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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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si-object)的概念。「類客體」被拉圖用來指稱本就無法被歸納進主/客兩 端的混種物,這些混種物、類客體在網絡中生成,並不比較自然、也不比較社會;

但同時卻也既很自然、也很社會。他認為:「一方面,類客體比自然的『硬』部 位更為社會、更為人造、更為集體,但它們絕不是受社會主導的無定型容器;另 一方面類客體也比(在莫名其妙的理由下)社會必須被『投射』於其上的無定型 螢幕更實在、更非人與更客觀(Latour, 1991/余曉嵐等譯,2012,頁 151)。」

透過拉圖對於類客體的闡釋及宣稱,我們能夠重新思索人與科技物的關係,

用另一種方式理解我們面對的「客體」,也就是:科技物、論述、語言、社會……

等混種物,是在包含了人與非人的各方行動者的共同行動中成為其當前所是,並 持續地在互動中變動。然而,拉圖是怎麼重新思考「主體」的呢?「主體」在他 的論述裡,會是如同科技物一般,也在與其他人與非人行動者的互動中浮現存有 的嗎?要回應這個問題,《我們從未現代過》一書中所提供的線索似乎有點不足,

因為儘管拉圖多次提到「主體」、或是「主體/社會」(Latour, 1991/余曉嵐等譯,

2012),但卻都只是使用這些詞彙來當作相對著客體、類客體、混種物討論的論 述工具,並無涉對既有「主體」的進一步思考。

雖然似乎看不清拉圖在《我們從未現代過》階段對「主體」提出的新樣貌,

但這並不表示我們不能沿著拉圖或行動者網絡理論的思考路徑,用關係性的視角

但這並不表示我們不能沿著拉圖或行動者網絡理論的思考路徑,用關係性的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