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繪畫團體參與經驗
第四節 我們共有的社會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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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我們共有的社會處境
透過寧心繪畫團體,會員能夠沉澱下來,去觀察自己的內在情緒、感受、狀 態,去不斷地自我探索,會員的內在世界好像產生了發酵般的細微轉變。但是,
當他們跨出團體,再次進入外在世界的時候,一切仍然如往常運作,阻礙他們的 高牆依舊在那裡,瞬間就能擊潰會員在團體中獲得的內在力量。本研究在第四 章、第五章,透過會員的自我敘說和繪畫作品,試圖讓讀者先放下精神障礙者的 視框,去瞭解他們的個性、想法和生命經驗,去看到他們每個人作為獨立個體的 存在。但是,精神障礙者的身份又是他們每個獨立個體之間所共有的身份,沒有 辦法去忽視或美化,因為這個身份意味著他們每天要面對的社會處境,掙扎著在 這個社會處境下,找到自己安生立命的位置。就像在第二章文獻探討中對社工服 務取向的討論,個人化的處遇可能會落入個人歸因的問題取向,而看不到精障者 所處的社會處境,回顧每位會員的生命故事,可以發現,其實在個人故事的背後 有很多共通的社會結構議題。
壹. 社會的性別期待
回看五位會員的生命故事,他們都被困在社會對他們的性別期待中。對優無 和蕾心來說,她們都曾在青少年期或接近成年早期的階段遭受了性侵創傷,這個 創傷事件與她們的精神疾病密切相關,但從她們的敘述中,可以發現,讓她們深 陷惡夢中無法走出來的,不只是性侵事件本身,更是整個社會的貞操情節,以及 對性的避而不談。貞操情節讓優無和蕾心覺得這段性侵遭遇是難以啟齒的,她們 的痛苦無處表達、疑問無處求助,只能陷入長年的自我封閉中,充滿了自責、罪 惡感、羞恥感,覺得自己不再純潔,沒有辦法再和異性有正常的交往。
然而,對鄭彥、中維和福星來說,作為正值壯年的男性,他們都有著男人的 包袱,不管是福星說的「爭氣」,還是中維說的「三十而立」、「出人頭地」,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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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看到,社會對男性的社會期待,到達一定年紀要成家立業,如果沒有符合這個 主流的期待,就可能被看作是「不爭氣」、「一無是處」、「靠爸靠媽族」。三十出 頭的鄭彥和中維正處於這種期待的高壓之下,讓他們無法接納自己的現況,對無 法符合社會的主流期待有著很強烈的焦慮和恐慌;而對福星來說,曾經也面對過 這樣的壓力,但步入四十的他,開始去做心態上的自我調適,讓自己避免陷入與 他人的比較,而是更開放地接納自己生命的際遇。
貳. 自我污名化
文獻探討中提到過「角色吞噬」的概念,認為長期處於社會污名下的精障者 會接受精神疾病的標籤,認同此角色,進而失去自信且逐漸變得無力(引自施彥 卿,2009)。回顧受訪會員的生命故事,可以發現這種「角色吞噬」在每個人身 上都有或多或少的體現,社會的污名已經被會員內化而形成一種自我污名。
福星是自我污名程度較高的會員,長期在醫療系統下生活的福星,習慣性地 用症狀來解釋自己的一些行為,例如傻笑、懶惰,但在我看來,這些更像是情緒 表達或者習慣。對鄭彥來說,他強烈的工作渴望也會因為「病人」的身份而退縮,
認為自己的抗壓性沒有辦法適應一般的職場。
在優無和中維的敘述中,可以看到他們的內在自我一直在和社會污名做對 抗。優無能夠感受到,社會對精神障礙者的理解等同於瘋子、廢物、沒有行為能 力,這些評價有時候會瞬間衝垮她的自我價值,認為自己確實不如所謂的正常 人。但優無一直沒有放棄去努力生存,活出自我來對抗社會對精障者的認知。中 維也一直卡在「病人」和「正常人」的身份區隔中,住院經驗毀掉了他曾有的自 信心和自我價值感,讓他感覺到自己成為了真正的「病人」。回到社區的中維一 直在和失能的「病人」身份對抗,試圖找回曾經「全盛時期」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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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對社會位置的渴望
每一位受訪的會員都在尋找一個安生立命的社會位置,這個社會位置是有生 產性的,可以讓他們感到自我價值的位置,對優無來說,是一個能「養活自己的 普通人」;對蕾心來說,是一個能夠和她的教育程度相匹配的身份;對鄭彥來說,
是一份以畫畫為生的工作,讓他的藝術天分可以得到「現實的肯定」;對中維來 說,是一份可以作為成家立業基礎的工作;對福星來說,是在家庭中找到自己的 阿伯角色。
改變精障者所處的社會處境、以及滿足他們對社會位置的渴望是繪畫團體沒 有辦法去回應的需求,這也促使工作者去思考走出團體,進入社群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