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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決策者領導風格與外交戰略

第二節   戰略概說與外交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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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1982 年英阿戰爭時英國內閣整合外務省及國防部門的意見整合,

最後才做出出兵的決定。Allison 提出的官僚議價決策模式說明了英 國內閣內部角力的過程,最後則是由首相柴契爾夫人在有限資訊及有 限時間下做出有限理性決策拍版出兵。至於決策者做出外交決策係依 據其心理環境,則與有限理性模式呼應,決策者可能因其價值觀和心 理意向選擇性地關注問題並做出決策。

第二節 戰略概說與外交戰略

一、 戰略概說

有人類就有戰爭。最初的戰爭只是單純的鬥力,逐漸再加上鬥智,

而最原始的戰略觀念即為「鬥智」。古代希臘語文中有「stratos」一 字,意義是軍隊;再進一步有「strategos」,意義為將軍或領袖,接 著有「strategike episteme」和「strategon sophia」二詞,意義 分別為將軍的知識及將軍的智慧,這已把現代戰略的廣義解釋包含在 內。

西方的戰略思想要等到拿破崙戰爭後才算有重大的突破,約米尼 (Antonie Henri Jomini)和克勞塞維茨(Carl von Clausewitz)的著 作在此期間問世後,戰略儼然成為一家之學。這兩位戰略研究者都分 別在其著作中定義戰略。約米尼在其《戰爭藝術》中認為是「在地圖 中進行戰爭的藝術,並且包括整個戰區在內」;5克勞塞維茨在《戰爭 論》中認為「戰術為在戰鬥中使用軍事力量的理論,戰略為使用戰鬥 以達戰爭目的的理論…」。6而素有「二十世紀克勞塞維茨」之稱的李 德哈特(Basil Henry Liddell Hart)則定義戰略為「分配和使用軍 事工具以達到政策目標的藝術」,7特別的是他將分配的觀念帶入戰略 定義中,是其他戰略定義所忽略者。簡言之,就傳統意義而言,戰略 的觀念和解釋都限制在戰爭領域之內。

李德哈特尚有另一貢獻,即「大戰略」觀念的提倡和闡明。他所 謂的戰略軍事戰略,而大戰略則為較高級的戰略,他說:

正像戰術是戰略在低層面的應用一樣,戰略也是大戰略在較低 層面的應用。雖然與指導戰爭的政策,實際上是意義相同,但又與 管制戰爭目的的基本政策仍然有別。「大戰略」這個名詞含有「政 策在執行中」(policy in execution)的意思,因為大戰略的任務為協 調和指導一切國家資源(或一群國家的資源)以達到戰爭的政治目 的,而這個目的則由基本政策來決定。8

5 約米尼,《戰爭藝術》,鈕先鍾譯,臺北:麥田出版公司,1996,p.72。

6 克勞塞維茨,《戰爭論精華》,鈕先鍾譯,臺北:麥田出版公司,1996,p.110。

7 李德哈特,《戰爭論:間接路線》,鈕先鍾譯,臺北:麥田出版公司,2007,p.74。

8 李德哈特,前掲書,p.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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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說:

戰略的眼界是以戰爭為限,大戰略的視野必須超越戰爭而看到 戰後的和平…與戰略不一樣,大戰略的領域大部分還是未知境界,

仍然有待探索和瞭解。9

大戰略的提出擴大了戰略的視野與應用,而與李德哈特齊名的英 國將軍富勒(J.F.C Fuller)對大戰略有以下的解釋:

大戰略家的第一職責即為評估國家的經濟和財政地位,並發現 其優劣之所在。第二,他必須瞭解其國民的精神特性,其歷史、社 會以及其政府制度。凡此一切的數量和素質都構成軍事組織的基礎。

事實上,大戰略家必須是飽學的史學家、遠見的哲學家,敏銳的戰 略家。從大戰略的觀點來看,素質與數量、人力與物力,都是同樣 重要。10

大戰略至此已跳出戰爭的層面,進入一個更恢弘的格局。富勒在 1961 年出版的《戰爭指導》(The Conduct of War)對於大戰略則以 比喻方式演繹:

戰爭指導,像醫道一樣,是一種藝術。因為醫師的目的是預防、

治療,或緩和人體的疾病,所以政治家和軍人的目的亦即為預防、

治療,或緩和和危害國際體系的戰爭。11

富勒所謂的戰爭指導即大戰略,且把層次提高,面向擴大,範圍 已不僅限於戰爭,而延伸至平時,其目的不只為贏得戰爭而更企圖預 防戰爭的發生。

在戰略思想領域中,美國人一向比歐洲人落後,除提出海權論馬 漢 ( Alfred Thayer Mahan) 以 外,就屬魏德邁將軍(Albert C.

Wedemeyer)對於戰略有一套簡明而系統性的論述:

大戰略是使用一切國家資源,以來達到國家政策所界定目標的 藝術和科學。12

9 李德哈特,前掲書,p.80。

10 J.F.C Fuller, The Reformation of War (London: Hutchinson and co.,1932),pp.218-9.

11 富勒,《戰爭指導》,鈕先鍾譯,臺北:麥田出版公司,1996,p.11。

12 Albert C. Wedemeyer, Wedemeyer Reports! (Henry Holt, 1958),p.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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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二次世界大戰中國戰區參謀長的魏德邁將軍,以簡短的字句 清楚表達出大戰略的意義,另外使用的是「大戰略」而非美國官方採 用的「國家戰略」(national strategy),但兩者的定義幾乎一致,

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JCS)1953 年出版的《美軍軍語辭典》

(Dictionary of U.S. Military Terms for Joint Usage)對國家 戰略有如下敘述:

在平時和戰時,發展和使用國家的政治、經濟、心理權力,連 同其武裝部隊,以確實達到國家目標的藝術和科學。

易言之,美軍雖創立國家戰略一詞,實質上與大戰略定義並無太 多差異,兩者之間可說是極為雷同。

鈕先鍾教授認為,美國之所以在戰略上強調「國家」,是因為:

此種戰略超越軍事範圍並把非軍事因素包括在內,是在國家政 府全面指導下…對於軍事之外的其他國家權力也是一樣,軍事、政 治、經濟、心理、技術等戰略都包括在國家戰略之內並受其指導。

國家有其主權,對於其國家戰略保有完全的控制…所以,國家戰略 是永恆的,任何國家都有自己的國家戰略。13

至此回顧戰略,約略有下四種界說:

一、 「戰爭運作」觀點的界說:即克勞塞維茨認為的「戰術為 在戰鬥中使用軍事力量的理論,戰略為使用戰鬥以達戰爭目 的」理論。

二、 「達成國家目標」觀點的界說:即《美軍軍語辭典》所謂

「在平時和戰時,發展和使用國家的政治、經濟、心理權力,

連同其武裝部隊,以確實達到國家目標的藝術和科學」。

三、 「權力」觀點的界說:即李德哈特認為的「分配和使用軍 事工具以達到政策目標的藝術」。

四、 「達成目標」觀點的界說:即魏德邁將軍認為的「大戰略 是使用一切國家資源,以來達到國家政策所界定目標的藝術 和科學」。

13 鈕先鍾,《戰略研究入門》,臺北:麥田出版公司,1998,pp.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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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藝術和科學

資料來源:筆者參考鈕先鍾《戰略研究入門》一書整理。

二、 外交戰略

英國外交官 Harold George Nicolson 認為,14「外交」在民主國 家中的功能是「獨立國家間透過協商的程序進行的關係管理方式」

(The function of diplomacy is the management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independent State by processes of negotiation),並排 出以下的順序:外交人員做為公僕隸屬於外交部門;外交部門做為內 閣一員隸屬於國會多數黨;而國會做為一個代議機關,為人民的意志 服務是理所當然之事。以上這一段話恰如其分地為英國外交制度寫下 精闢的見解,同時還把外交區分為「對外政策(foreign policy)」與

「外交交涉(diplomatic negotiation)」。「對外政策」係國內政治政 策形成之過程,而「外交交涉」指和他國間的交涉,亦即「對外政策」

具有反映各種國家利益的「立法」之性質,而「外交交涉」則有關於 精通交涉的技巧,亦熟知交涉對手狀況的專門人材之執行的性質。為 了使「對外政策」與「外交交涉」充分發揮效用,必須進行全面性的 整合:對外以「外交交涉」方式維繫關係,對內以「對外政策」做為 外交藍圖,這就是「外交戰略」。

另一種對外交戰略的看法是由層次架構進行分類。這類的看法將 國家的外交戰略視為國家戰略的有機體,認為戰略具有一定的層次性。

此一學派認為,15外交戰略主要是指外交主體在一定時期內所形成的 有關外交活動的宏觀戰略構想的總稱。16

薄富爾的觀點支持這種論點,他認為戰略是有層次的,政府制定 的總體戰略位於最上層,其下分別是軍事、政治、經濟與外交等方面 的戰略,而每一個領域之內則有若干不同的活動。17

外交戰略作為一個戰略實體,必須具備相對穩定的結構體系,這 種穩定的結構體系在理論層面可被視為是外交戰略的一般理論框架。

而這種框架似乎也可以套用戰略的一般性結構。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 前主席泰勒(Maxwell D. Taylor)上將曾經提出了戰略的三要素公 式:

14 Harold George Nicolson, Diplomacy, London; New York: Oxford U.P., 1969, pp.41-54.

15 經筆者整理,以此種觀點談論外交戰略之學者主要為中國大陸學者,包含外交學院戰略與衝

突管理研究中心蘇浩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李少軍研究員,以及南京海軍學院外軍教研室教授趙 克增等人。

16 外交主體首先是指各個主權國家,其次還包括主權國家的派生物—重要的國家聯合體。一些

聯邦制國家的組成單位也可被認定是有限的外交主體。相關內容參見:陳志敏、肖佳靈、趙可金 著:《當代外交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年,pp.6-7 。

17 鈕先鍾,前掲書,1998,p.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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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 = 目的 + 途徑 + 手段

就外交戰略來說,以泰勒的公式來套就是:

外交戰略= 外交戰略目的+外交戰略方針(實現外交戰略的各種 途徑)+外交實力(手段)

一般而言,國家的戰略體具有一定的層次性,但由於國家是一個 複雜的複合共同體,因此很難對國家行為和國家結構本身所包含的各 個領域和各個層次進行全面的概括,從而自學術分類的角度只能粗略 地將國家戰略進行分類,國家戰略可以大致概括性地分為四個層次,

而外交戰略便分立於該層次結構之下。18

第一層次:可分為國家安全戰略和國家發展戰略兩種。對於一個 國家而言,國家的生存和發展才是真正的安身立命之本。國家要生存,

就需要安全戰略;國家要健康的延續,就需要發展戰略。易言之,國 家安全戰略是為了維護國家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等基本的國家生 存條件而制定的戰略;而國家發展戰略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發展和壯大

就需要安全戰略;國家要健康的延續,就需要發展戰略。易言之,國 家安全戰略是為了維護國家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等基本的國家生 存條件而制定的戰略;而國家發展戰略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發展和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