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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才藝成長啟蒙

在文檔中 原住民小說中的成長啟蒙 (頁 166-171)

第七章 原住民小說中的才藝成長啟蒙

第一節 所謂的才藝成長啟蒙

藝術的形式和用途非常多元;在文字出現以前洞穴繪畫和史前雕刻的存在 陸續被發現。人們依據後世相類似的事物來猜想史前人類製作這些東西時的可 能用意。一是認為這些作品用在儀式和宗教場合;另一則認為它是人們遊戲和 娛樂時的用品。當藝術作品被用在嚴肅的場合時,它提供膜拜的對象,而且也 使神明的樣貌成為人們可想像的事物。這些藝術作品還傳達宗教和掌權者的訊 息。如果沒有藝術建構成的那些形式,文化的風貌將無法辨識。甚至在哲學上,

藝術作品也肩負著核心任務──戲劇、音樂、舞蹈、雕刻、詩作和精巧文章所 傳達的觀念、意象及思想,都是哲學賴以滋長的材料。不過藝術作品同時也有 娛樂的作用。裝飾有時候不一定是為了實際的用途,除了用來彰顯身分地位,

還有一點就是它能帶給人們愉悅。人類渴望藝術,在這方面創造出無數作品並 表現出無窮的熱愛。人們欣賞美的建築、複雜精巧的設計、花園或舞蹈。花費 許多的時間在詩、戲劇和故事上,完全是因為愉悅,除此沒有別的理由可以合 理解釋人們為了藝術的創作和表演所付出的心血。因此,只要能夠解決生活問 題,人們尚有閒暇的時光和充裕的精力時,則種種藝術的功能必然在人們的生 活中發生過作用。(唐德山[Dabney Townsend],2008:165-166)「藝術」存在 於不同的時代脈絡與不同的文化當中,藝術所表現出的形式及所具備的功能也 因時代及文化的相異而有所不同。本章將藝術納入才藝中,針對原住民小說中 所論及的「才藝」及其所體現的啟蒙狀況來作探討。

首先說明本章所談論的「才藝」指的是「文才」和「藝術」,早期的部落社 會,藝術、文才的表現展示於日常生活當中。文才包含了口說藝術及書面的文 學創作;其中包含故事述說、歌曲的吟唱,還有現在的書面文學形式。而在藝 術部分,則涵括編織、雕刻、樂舞、製陶等。這些行為表現,在此以「才藝」

來涵括探究。原住民族藉由這些才藝活動,情緒得以疏解,更從中體驗到群體

生活所賦予的美感,也是族群認同及文化保存的重要表現方式。王嵩山表示「在 眾多原住民工藝技術與表演藝術中,不只作為日常用品的木器、編器、陶器表 現出樸拙的美感設計,各類的口語藝術、音樂舞蹈、裝飾品、織繡與木雕,都 表現出極為成熟,且凸顯出不同社會文化特色的藝術成就。再說藝術因表達某 種情感和思想,因此具備了溝通功能。呈現在民間神話、傳說、歌曲等戲劇表 演藝術中的教育功能,由於形式的獨特而有其不可化約的差異存在。就實用觀 點來看,藝術的活動不但滿足了民間藝術家、演出者、觀眾或聽眾、使用者或 參與者的愉悅感及功利上的價值;同時也扮演表現情感、理想、價值等的溝通 角色。正因為如此,藝術的表達便具備了凝聚族群認同,保存及強化信仰、風 俗習慣、態度與價值的功能;這使原住民族在文化傳承與再創造的過程可以發 揮正面的作用。」(王嵩山,2001:70-72)而「才藝」對原住民族到底有多重 要,孫大川曾如此表示:「雕刻、音樂、舞蹈、體育、編織、陶藝等等,都有可 能擴大原住民語言的氛圍,形成一種論述的力量。」(孫大川,2010a,:46)

而在文學創作上,許多原住民作者從抗爭控訴中返回自己的族群,他們重新學 習那些傳統的族群智慧,從傳統中建立強健的文筆,成為文字獵人。由此我們 可以進一步了解這些才藝技能在原住民社會是具有相當多元的面向與功能,它 是日常生活中溝通、教育的工具,還是社會上族群凝聚的媒介、信仰風俗強化、

保存的推手,是原住民文化中相當重要的一環,更是原住民族被看見的重要利 器。

在回歸部落經過才藝技能的學習後,原住民族人在各項才藝學習上努力,

除了汲取傳統文化的養分外,更力求突破與創新,在這過程中因為致力於學習 傳統才藝技能,對自身的文化有了更進一步的體認因而獲得成長,這就是本章 所要探究的「才藝成長啟蒙」。「才藝成長啟蒙」以不同的形式在原住民小說中 表現出來,在本研究中歸納出三種類型:第一部分是「當一個稱職的獵人」:臺 灣原住民傳統的生產型態雖以農耕為主,但狩獵、採集及捕魚也是重要的經濟 生產方式,採取何種生產方式又受到自然環境因素的支配,而生產方式的不同 會發展出不同的技術工具,而在面對大自然無形的神祕力量,原住民族發展出

禁忌規範等環境倫理,希望透過這樣的儀式,能夠得到多的祝福。狩獵是各族 或取獸肉的主要來源,狩獵由男子擔任,一參加成員多寡可分為團體獵與個人 狩獵,狩獵方法各族又各自有所擅長。團體獵的規定又比個人獵更具意義,大 多數的獵具以獵刀、弓箭、長槍和火槍為主,適合狩獵的季節以及對獵物的禁 忌各族又有所區別,甚至獵物的分享方式都有各族一定的規矩。居住地點在近 海或靠近溪流的族群則生產方式就以捕魚為主,捕魚也分團體和個人,也具有 許多的禁忌規範。在歷史的傳承下,這些生產方式已是文化內涵的一部分,在 族中長老的教導下年輕族人學習這樣的技藝能力,除了增加族群生產力外,也 使自身文化得以延續。

第二部分是「承繼兼發揚傳統的藝術」:原住民族傳統藝術的表現形式非常 多樣,這些藝術作品展現於日常生活中,包括木器、陶器、編器的製作與器物 上的飾紋,編織與刺繡、音樂舞蹈、家屋與雕飾等,這些藝術表現,受到實用 性功能的影響,也被稱為工藝。而口說藝術部分,包含傳統歌謠的傳唱及故事 敘說,這些都屬於藝術的範圍。然而,不同時代、不同族群所專擅的原始藝術 範圍也有所不同,藝術活動不但具備了滿足人們內心需求的功能,也是族群文 化的內涵表徵,族群的凝聚與自我的認同也可透過藝術活動來達成。在這多樣 的藝術表現中,小說中的人物藉著在藝術領域的學習,加深對自己族群藝術表 現形式與價值的認知,進而提升具文化特色的藝術成就,這就是「才藝成長啟 蒙」。然而,除了在原始藝術上的學習外,在傳統與現代衝突中,從事原住民藝 術創作者如何突破窠臼,持續創新演進,持續承繼、發揚原住民傳統藝術。

第三部分是「後設示範成為具競爭力的小說家」:原住民運用漢文書寫創 作,正式被討論大約是在 1980 年代後期,當原住民的作家開始提筆為自己的族 群發聲,小說的寫作成為最適合描述族群生活的文體。因為小說所寫的人物故 事是根據現實生活,加上想像所虛構而成的,感覺就像是在我們身邊發生的一 個個故事。小說家描寫的內容越真實感人,越容易讓讀者相信這一切是真的發 生過,在原住民小說中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印證。因時代、文化的不同,小說 的形式內容也會有所不同,小說既然被認為是和現實生活最密切的,所書寫的

主題除了呈現原住民在其他才藝學習中所獲得的成長啟蒙外,原住民作家是否

化內涵的重要部分。在多重限制的

說家 作家的書寫,建構出原住民族的族 群意識。原住民文學的書寫主題,

由早期的控訴文學不斷擴充發 展。而所謂的後設示範是指原住民 小說家除了書寫原住民在其他才 藝學習中所獲得的成長啟蒙,是否 還在自己的小說作品中自覺的直 接創作,顯示自己的作品是虛構 的,並告訴讀者自己寫小說的意義 及如何作為一個具競爭力的原住 民小說家。

不妨增列此後設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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