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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產業亟需整合

第五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發現

八、 政府及產業亟需整合

目前台灣的動畫產業正面臨瓶頸的狀態,正是急迫於國家扶植動畫產業時 期,政府是引導產業發展的龍頭位置,需要即時性的觀察國際情勢以及確切了 解業者的需要,以業者的考量為重點,主動帶領動畫產業開創國際市場,對動 畫產業要保護和重視,目前根據採訪資顯示,整合不同的產業、國際合作、製 作執行、國際發行、巿場經驗行銷等,民間力量較薄弱。誠如大眾董事長簡明 仁2009 年文創圓桌論壇就動畫產業發展對政府作建言(彭蕙仙,2009):

文化創意產業亟需橫向跨平台整合,文化創意產業是一種複合性的產 業,需要複合性的政策,需各單位擁有跨平台共識,貫徹「各司其職

」、「相互尊重」,才能真正避免文化創意產業淪為口號,齊力培養台 灣優秀人才與孕育優秀作品。

政府在政策面應朝向全方面去努力,給於產業的應該是助力而不是阻力,

因此要隨時注意動畫產業發展情形,在創作面及產業面盡量避免束縛,造成提 昇上的困難,例如資金的募集在台灣就有限制,像南韓可以使用網路集資的方 式尋求資金,在台灣就有諸多限制,所以政府對動畫產業此時應給予寬鬆的政 策。在教育政策上也應培養各式的動畫人才,而且不應侷限在動畫創作而已,

應該是要在前製、後製包括未來的行銷,在製作的時候就要計劃未來銷售的層 面,這都應該包含在現在動畫教育裏面。

前資策會副執行長黃國俊在文創圓桌會議針對政府的建言(國家文化總會

,2009):

建議政府要提高推動位階,配置資源統籌推動。讓有權力的人同時有 資源,最好在總統府下直接設立一個文創產業最高權責機關,由這個 機構號召專業人士進行資源的規劃與分配,並且負起成敗責任,如此 才能有效率的,真正將政府的美意落實。善用法人機構,發揮綜效促 進效能。聚焦發展領域,避免重複圍點攻堅;政府必需確實將文創產 業定位為「關鍵產業」來發展,才能夠集中火力。建構法制環境,解 構管制有效扶植;目前我們很需要一個針對文創產業的法令,最重要 的是要是一部「有牙齒」的法令,讓負責文創的最高機構有足夠的權 力與資源去做事。善用政策工具,促進文創消費與投入;例如說消費 券、愛台建設,以及目前拯救失業問題等措施,都可以跟數位內容產 業扶植措施相互配合。揚棄過往經營硬體產業的黑手思維,用全新的 軟體思維、白領思維、創意思維、價值思維來了解、扶植數位內容產 業。在了解了數位內容產業的關鍵性,以及台灣目前所掌握到的絕佳 機會之後,如何把握這個契機把全球市場立足,最重要的還是當政者 的政治決心。

台灣在發展數位產業上的問題:目前雖然愛台十二大建設、消費券、

教育券的政策,然而錢都沒有用在刀口上,這些錢應該用來發展關鍵 產業。關於數位內容產業,目前政出多門,無法整合權力與資源。政 出多門的另一個問題,是每個部門都有不同的組織文化,花很多時間 心力在部門的協調與磨和上,真正幫助到產業的所剩無幾。

像大陸、南韓都有電視動畫比例的保護政策規定電視台要購買多少本土製作的 動畫比例,才能購買外國一定比例的動畫影集,而台灣對電視動畫的保護卻相 形欠缺;在學校的文憑以及坊間的認證,究竟是哪方面具代表性?政府應該要 整合及釐清;另外兩岸產業目前發展交流及經濟定位要明確、政府輔助產業的 單位要單一化、如何讓業界確實接收到政府的政策,這些問題有待政府加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