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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財政收入。其次,農業企業尚可選擇提供社會福利或服務,此也就解釋了,

前文所述農場企業何以有能力,來協助地方政府提供社會福利與服務;原因就在 於透過商品借貸,農場企業雖無法得到資金,但卻可以得到足夠的農業生產原物 料,以此又可取得供應對象的選擇權,獲取維持農場完整性之能力。此外,地方 政府透過農場企業向其成員提供諸多福利,也減輕了來自提供社會服務性質的政 治團體,其於選舉之時的競爭威脅,從而也延長了自己的政治生命。145

綜合言之,建築在彼此的利益之上的地方政府與農場企業夥伴關係。這也就 是在「外部制度」中,重現了蘇聯時期對農場提供的「軟預算」制度,農場企業 不但不會淘汰,也由此得到了許多優於私人農場主的經濟利益。而農場企業的「內 部制度」仍延續集體所有制,並對成員提供了完全就業,給予優於私人農場主的 社會福利、服務,以及農業生產原物料供應,普遍保留了過去蘇聯時期的特徵。

也因此,當農場企業在「內外部制度」都較私人農場為優之時,國營與集體農場 更名的農場企業將持續存留,農民不願成立私人農場,去集體化就不會如葉爾欽 設想中,形成私人農場的蓬勃發展。

第二節 政治性質

一、延宕改革的保守勢力

阿塔曾提到,農業改革最大的威脅來自過往的農業菁英。當進行農業土地、

器具與結構的私有化之時,必會破壞舊有特權階級的利益,農業改革將變成政治 議題。146蘇聯時期戈巴契夫農業改革的爭論,形式化了蘇聯人大代表派別,第貳

145 劉願,「俄羅斯農地改革:軟預算約束與結構轉型」,中國農村經濟,第1 期 (2007),頁 71- 72。

146 Don Van Atta (ed.), The “Farmer Threa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Agrarian Reform in Post-Soviet Russia, p.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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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所提到的「農業聯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所成立的「準政黨」(quasi-party)

團體(參見表2-3)。147農業聯盟成員多在人民大會中自稱為農業的代表,實際上 成員主要是集體農場主席、國營農場場長、農工複合體官員,聯盟不但反對國家 停止補助,更反對任何形式的私有化,特別是對於土地。

當改革機制開始運作之時,與戈巴契夫情況如出一轍,葉爾欽隨即在1992 年間陷入與副總統魯茨科伊(Alexander Rutskoi)的爭論戰中。148農業改革是俄 羅斯最困難的項目之一,葉爾欽要求魯茨科伊負責農業改革,責任由其一肩扛 起,主要目的在於轉移魯茨科伊對其它議題的注意力。當時,魯茨科伊提出計畫,

透過憑證的方式進行農業土地私有化,而只要誰有足夠的錢就可購買。表面上,

他的計畫看似符合蓋達(Yegor Gaidar)的激進私有化,149但普遍的聲明都是較 保守的。其認為經濟上必須漸進式轉型至市場,而建立私人農場的計畫必然會失 敗。有鑑於魯茨科伊的保守態度,AKKOR組織更曾發文,憂慮新建立的私人農 場將會因魯茨科伊而失去土地。150

1992 年魯茨科伊派了封電報給予地方行政官,要求暫緩農場重組工作;這 裡他主張分離國營與集體農場,建立私人農場是不經濟且浪費資源的。在同年年 中,魯茨科伊更成立了「聯邦土地與農工改革中心」(Federal Center for Land and Agro-industrial Reform),這是一個半私人的利益團體,主席為前國營農場主葉 爾瑪蘭柯(Vitalii Yermolenko),此組織與政府的「土地改革委員會」實有互別 苗頭之意味。在1992 年末,聯邦土地與農工改革中心已自農業部與土地改革委 員會取得了相當多的政策執行權。151同年 10 月間,魯茨科伊提出副總統令

147 聯盟現身是在 1991 年 3 月第一次於人民代表大會開會,不過更在此之前聯盟已具有雛形。往 後因聯盟憲章與1995 年民法有所牴觸,於 1997 年更名為俄羅斯農工聯盟(Agro-industrial Union of Russia)。

148 魯茨科伊乃蘇聯阿富汗戰爭英雄。與葉爾欽兩人原是盟友,在經濟改革後卻漸行漸遠。

149 蓋達為葉爾欽政府之副總理。

150 Don Van Atta, Political Obstacles to Agrarian Reform in Russia, pp. 9-11.

151 土地改革國家委員會被剝奪了改革功能,只給予土地使用與調查的監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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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e-presidential directive)要求國營與集體農場收回所重新分配的土地,直到 土地分配的基準規定出來。這項實例更正確的來說,副總統令要求已給予私人農 場的土地應盡快收回。152

在接掌農業事務後,魯茨科伊勢力反而日與劇增,農業聯盟更成為其在人代 會的同盟支持者。1993 年 9 月,改革處處有違葉爾欽預設之目標的魯茨科伊被 停職。魯茨科伊則宣稱自己是俄羅斯聯邦的合法總統。接著葉爾欽發布總統令,

終止人民代表大會和最高蘇維埃的權力,並免除魯茨科伊的副總統職位,十月府 會流血衝突因此發生。其結果魯茨科伊以及大批反對派議員被逮捕,但反改革的 農業勢力卻並未告終,自93 年後俄羅斯國家杜馬(State Duma),成為了這些保 守勢力侷限改革的堡壘。

1992年2月,農業聯盟成立農業黨組委會,預備作為聯盟的具體政治力量。

「俄羅斯農業黨」(Agrarian Party of Russia,以下簡稱農業黨)便在如此的情形 下,於1993年2月23日至26日,召開成立代表大會,納佩申(Mikhail Lapshin)

當選為黨主席。153此次大會並通過了黨章、黨綱和組織的領導階層。該黨於93 年4月9日向俄羅斯聯邦司法部登記。黨內組成人員主要包括:前國營與集體農場 社員、農場負責人、農村知識份子代表,農業黨可以說是農場「經理級的團體」。

154

另一個主要的反對組織為「俄羅斯共產黨」(Communist Party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以下簡稱共產黨)。整個蘇聯時代,各加盟共和國皆有單獨的共產黨,

然而俄羅斯卻沒有如此的共產黨。直到1990 年 6 月 20 日才召開第一次代表大會 成立俄羅斯共產黨。「八一九政變」(August Putsch),蘇共與俄共被禁止活動,

152 Don Van Atta, Political Obstacles to Agrarian Reform in Russia, pp. 12-13.

153 代表大會共有 219 人出席,其中就有 167 位是國營與集體農場主。

154 明驥,北國探索 (台北:正中,1997),頁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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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府會流血衝突,俄共又被禁止活動。155然而在 93 年的國會大選後,俄共卻 在主席久加諾夫(Gennady Zyuganov)的帶領下,持續在俄羅斯政壇佔有一席之 位。156

早前許多農業黨員多為共產黨員,而兩黨反改革的保守性質又相近,因此便 在國家杜馬中形成了友好的同盟陣線。157主要要求政府對農業加大投資,以及限 制土地自由交易。第參章也談到,俄羅斯土地買賣法制化,進行時間相當冗長,

主要就是反對陣營的杯葛。1993 年之後,舊土地法典已不適用,俄羅斯新土地 法典的鬥爭卻一直持續著。95 年,杜馬採用了類似解體前最初版本的土地法典,

但這個版本被認為有太多限制,而在總統反對下被擱置在一旁。96 年 5 月杜馬 通過了另一個版本的土地法典,這個版本限制卻比先前更多,此版本甚至不允許 土地的自由販售或抵押,土地所有者更不可以授予土地給私人農場主。農業部長 赫里斯杜認為,這份提案就是要延宕國營與集體農場重組,以及打擊讓農民接收 土地。副總理扎韋留哈(Aleksandr Zaveryukha)聲稱,這份土地法典就是要否 認憲法所保障的私人所有權。158

因此,這個版本的土地法典在 96 年 7 月被聯邦會議(Federation Council)

否決了。159而杜馬議員試圖要推翻聯邦會議的決定,但所需的300 張選票只召集 到269 張。同年秋天,由杜馬 14 名成員、4 名聯邦會議成員以及 2 位政府代表 組成了「協商委員會」(compromise commission)。委員會將致力於討論出能使土

155 發生於 1991 年 8 月 18 至 21 日,一些蘇聯政府官員企圖廢除總統戈巴契夫,並取得對蘇聯的 控制,事件平息後也直接導致蘇聯解體。

156 有關俄羅斯農業黨與俄羅斯共產黨可參見:林哲雍,俄羅斯左派政黨研究(1991-2000) (淡江大 學:俄羅斯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頁 63-79。

157 俄羅斯農業黨草創初期,就仍有許多黨員仍身兼共產黨員身份;其黨主席納佩申在建黨前,

更曾是俄羅斯共產黨的副主席。

158 Louis Skyner, “Political Conflict and Legal Uncertainty: the Privatization of Land Ownership in Russia,” Europe-Asia Studies, Vol. 53, No. 7 (2001), p. 991.

159 俄羅斯聯邦議會(Federal Assembly of Russia),是俄國主要的立法機關。由兩個院,聯邦會 議(議會上院)和國家杜馬(議會下院)組成。其主要職責是根據俄羅斯聯邦憲法制定和通 過各項法令,並對國家治理的重大問題進行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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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自由買賣的法規,但只在有限的條件之下進行。1997 年 6 月,杜馬通過了另 一個版本的法律,這個法規准許個人或組織擁有或租賃農地,但禁止農地的購買 或販售,外國人也被禁止擁有土地。同年7 月底,葉爾欽否決了這個版本。葉爾 欽重申了多年的立場,其提到:「我已經說過,而我也絕對不會疲於重複這個主 見,俄羅斯的土地應該被買賣,在所有文明世界中都是如此,土地應該成為農人 的資產,而且應該讓他們自己決定如何處置。」160往後,兩方繼續討論妥協方案,

並訂於97 年 11 月 22 日展開「協商會議」(roundtable discussion)。會議基本上 仍是沒有結果,所達成的幾項共識也不被葉爾欽所接受。161

1998 年 2 月,納佩申威脅,假如葉爾欽繼續推動農地買賣,將引發「農民 風暴」(a peasant storm)。4 月杜馬以 265 對 3 票通過土地法典草案,這份法典 主要以先前「協商會議」的共識為基礎。因此草案送至聯邦會議也以97 比 21 票 通過。但總統葉爾欽還是否決了這份土地法典,原因在於這份法典仍未給予土地 自由買賣之權利。同年9 月,總理基里延科(Sergey Kiriyenko)為了能持續得到 世界銀行的金融支援,提出了公民有權購買、售出、租賃與抵押土地的法典草案,

但往後進入杜馬議程被兩度否決。162

兩黨之所以反對土地自由交易,主要源自於傳統的意識形態。其承繼自蘇聯

兩黨之所以反對土地自由交易,主要源自於傳統的意識形態。其承繼自蘇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