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報導的回應,則隱隱暗示了這乃是官僚的花招。169事實上,想要取得自己的土地 成為私人農場主,必須要付出許多花費。依照法律,土地乃是無償給予農民所有,
但地方級的土地改革國家委員會卻會索取5 到 50 美元的費用。但更大的花費是 在取得土地證書上,農夫必須付費給予官員「疏通」農場內部人士或政府部門。
大約有95%的私人農場都是以此方式取得土地。170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聯邦主體都反對土地改革與發展私人農場,許多地區為 了使土地交易能更有規劃,早在新土地法典通過前就以制定了自身的土地法規,
如:薩拉托夫州(Saratov Oblast)、羅斯托夫州、伏爾加格勒州與梁贊州(Ryazan Oblast)等等。171然而以沃羅涅日州(Veronezh Oblast)私人農場的實例研究中 卻顯示,發展私人農場而能成為菁英者,包括:前集體農場主席、過去在集體農 場擁有較高名望人士、農村地區之政府官員、退休之軍人或維安人員。172換言之,
就算成為了私人農場,想要有良好的發展,也必須仰賴於過去的權勢與人脈,此 對一般農民實有困難。農村地區官僚問題乃是改革沉重的負擔,也是難解之政治 性質問題。
第三節 社會文化性質
一、農村人口老化
169 Jessica Allina-Pisano, “Post-Soviet Bureaucrats and the Production of Institutional Facades,” paper of the Second Annual Danyliw Research Seminar in Contemporary Ukrainian Studies, p. 6.
170 Jerry Leach, http://connection.ebscohost.com/content/.
171 薩拉托夫州的土地法規畫是當時最有名的,早在 1997 年 11 月就在州杜馬通過了土地自由買 賣。Stephen K. Wegren and Vladimir R. Belen’kyi, “Change in Land Relations: The Russia Land Market,” in David J. O’Brien and Stephen K. Wegren (eds.), Rural Reform in Post-Soviet Russia (Washington D.C.: Woodrow Wilson Center Press, 2002), p. 98.
172 Jessica Allina-Pisano, “Land Reform and the Social Origins of Private Farmers in Russia and Ukraine,” in Stephen K. Wegren (ed.), Rural Adaptation in Russia (London: Taylor and Francis, 2005), pp. 127-15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雖然本章表 4-1 顯示,「年齡與健康因素」並不是影響私人農場發展的最主 要因素。然相關分析卻認為,大部分後共國家的農村地區,年紀較大者往往憂慮 改革會影響到他們的退休金,因此會毫不懷疑地相信集體式的農場。173換言之,
當農村年齡層逐漸老化之時,私人農場之發展將會受阻。葉爾欽進行去集體化改 革之時,另一個問題就是農村人口結構問題。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 國,在1979 至 1988 年間,平均一年農村人口外移超過 422,000 人。而當中 1959 至1987 間,農村男人 10-14 歲下降了 27%,15-19 歲下減少 37%,20-24 歲降低 了47%,25-29 歲降了 42%,30-34 降了 33%。174蘇聯時期農村青年人口外移,
年齡層逐漸趨於老化,老化的人口的結構,在改革之期對私人農場的建立,形成 了相當大的影響。
農村青年不足也就可以解釋,葉爾欽政府何以要透過其它社會階層來建立私 人農場,也就是第參章筆者所提及,給予非國營與集體農場社員使用的土地基 金。而各種調查及研究也都顯示,農村男性較會開拓私人農場事業,而經營私人 農場事業的普遍年齡介於20 到 39 歲之間。175離開前國營與集體農場,成為私人 農場主需要有強烈的企業家精神,而透過圖4-4 可以發現,20 到 39 歲之間較能 私人農場主的青年男性,1989 年 20 至 39 歲的男性有 32%,96 下降到 30%,而 比例至99 年依然下滑。數據反應出在蘇聯解體後,農村地區的青年仍持續外流,
老化問題仍舊,對於私人農場的建立便形成了問題。其次,該圖更顯示,即便葉 爾欽政府透過土地基金,來吸引城市居民成為私人農場主;但顯然90 年代期間,
20 至 39 歲的青年人口並未增加。換言之,已暗示著私人農場發展不佳的形勢。
173 Ewa Rabinowicz and Johan F. M. Swinnen, “Political Economy of Privatization and Decollectivization of Central and East European Agricultural: Definitions, Issues and
Methodology,” in Johan Swinnen (ed.), Political Economy of Agrarian Reform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Aldershot, England: Avebury Publishers, 1997), p.19.
174 Stephen K. Wegren and Frank A. Durgin, p. 7.
175 Stephen K. Wegren and Frank A. Durgin, p. 7; Karen Brooks and Zvi Lerman, Land Reform and Farm Restructuring in Russia, p. 3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圖 4-4 1989、96 與 99 年俄羅斯農村男性年齡比例 1989 年 1996 年
19歲以下 34%
20至39歲 32%
40歲以上 34%
19歲以下 40歲以上 34%
36%
20至39歲 30%
1999 年
19歲以下 32%
20至39歲 29%
40歲以上 39%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自Демографический ежегодник России 1996 [Demographic Yearbook of Russia 1996; 俄羅斯人口年鑑 1996] (Москва: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й статистики, 1996), Таблица 1.8; Демографический ежегодник России 1999 [Demographic Yearbook of Russia 1999; 俄羅斯人口年鑑 1999] (Москва: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й статистики, 1996), Таблица 1.9, in East View, http://www.eastview.com/main/index.aspx (16 декабря 2008).
二、文化的影響
俄羅斯幅員極其遼闊,地理、社會和人文環境差異巨大,所形成的民族個性 實難以下定論。部分學者認為俄羅斯民族性格具有矛盾性(雙重性),既殘忍又 善良,既謙遜和睦又放肆鬧事,叛逆與服從,無個性的集體主義與強烈的個人意 識,專制主義與無政府主義等等。這其中一個重要特徵就是「集體主義」。其歷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史文化根源可以追溯到斯拉夫人自古以來的村社共同生活(勞動組合互助、原始 的公正平等)和東正教的聚合性(在愛的基礎上的自由與統一)。176所謂集體主 義就是,個人從屬於社會群體,如國家、民族或社會階層;在共黨教條下,集體 主義必需達到最高標準,也就是一切言論和行動符合人民群眾的集體利益。
不可否認的,集體主義在蘇聯時期的農村地區,藉由國營與集體農場發揚光 大,悠久的歷史已深深烙印在俄羅斯農民心中。普欽就曾在「千年之交的俄羅斯」
(Russia at the Turn of the Millennium)提出過集體主義問題。他強調:「在俄羅 斯,集體活動向來重於個人活動,這是事實;……大多數俄羅斯人不習慣透過個 人努力與奮鬥改善自己的現狀,……要改變這種習慣是很緩慢的。我們且不去回 答改變是好還是壞。重要的是有集體主義存在,而且它很盛行,因此不能不重視。」
177
國營與集體農場兼具了教育農民集體主義的原理,不允許有個人突出的表 現。而在蘇聯共產主義教條中,農村地區的「富農」階級,成為了一個特殊的意 識形態惡魔。戰時共產主義與農業集體化運動的教導之下,他們成為貪婪的地 主,被人民所厭惡,更是破壞農村集體性質之人物。葉爾欽改革最顯著的特色之 一,就是國營與集體農場員工必須自發性的去集體化行動,成為獨立自主的農 夫,以發展私人農場;而在改革開始之時,在一般農民心中,顯然廣建私人農場 會與發展「富農」階層畫上等號。如在鄂木斯克州(Omsk Oblast)之研究,就 曾聽到當地農夫如此說:「假如你變成私人農夫,我會燒了你的老婆!」;在別林 基烏斯秋格(Veliky Ustyug),178一些私人農場主遭受嚴重的破壞,他們的拖拉
176 白曉紅,俄國斯拉夫主義,(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
http://euroasia.cass.cn/Chinese/Production/Slav_ru/slf007_2.htm (2009 年 5 月 20 日登入)。
177 轉引自董曉陽,「村社意識與俄羅斯社會發展」,東歐中亞研究,第 6 期 (2002),
http://euroasia.cass.cn/Chinese/Magazine/Yanjiu/0206/003.htm#_ftn6 (2009 年 3 月 20 日登入)。
178 別林基烏斯秋格是俄羅斯沃洛格達州(Vologda Oblast)東北部的一個城市。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機與收割機被其他村民給燒毀。179
雖然,上述事件不能以偏概全認為私人農場主多會遭遇人、事、物相關危險。
然而一個可以確定的事實,農民受到了不認同私人所有權與個人獨立創業的文化 意識,私人農場將會建立困難。學者偉格倫也認為,集體主義在農村地區最主要 的表現就是,傾向於不願承擔風險,寧願選擇像附屬農業那種小規模的農業,而 不是大規模、勞動密集且高借款的事業。180換言之,在葉爾欽激進改革下,這根 留已久的文化意識是無法立刻轉變的,也成為其改革最難突破的障礙。
第四節 小結
葉爾欽進行農業去集體化,主要內涵乃是針對農場層級,透過土地改革來推 動農場重組,重組蘇聯時期農場冀望以私人農場取代之,試圖依靠私人農場來達 成其農業經濟與政治目的。然而在推展私人農場的過程中,卻受到了經濟、政治,
以及社會文化性質問題之影響。這些阻礙透過前文分析論述後,筆者於此統整如 下:
(一)經濟性質問題:成為私人農場主對農民來說,使其離開前國營與集體 農場的吸引力相當薄弱。俄羅斯農業價格、貿易與稅務政策不當,導致整體農業 大環境惡劣,形成了農村普遍性的貧窮,致使多數農民資本不足,建立私人農場 困難;而私人農場之借貸更受限於土地交易法源不明與市場發展不足;政府與外 部對其支持程度也逐漸降低;種種事例顯示農民成為私人農場主,又或維持其農 場生存是非常困難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與更名後的農場企業形成夥伴關係,
179 Myriam Hivon, “The Bullied Farmer: Social Pressure as A Survival Strategy,” in Sue Bridger and Frances Pine (eds.), Surviving Post-Socialism: Local Strategies and Regional Responses in Eastern Europe and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London: Routledge, 1997), p. 33.
180 Stephen K. Wegren, “Rural Reform and Political Culture in Russia,” p. 22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外部制度」幾乎是重現了蘇聯時期對農場提供的「軟預算」制度,農場企業不 但不會淘汰,也由此得到了許多優於私人農場主的經濟利益。而農場企業的「內 部制度」仍延續集體所有制,並對成員提供了完全就業,給予優於私人農場主的 社會福利、服務,以及農業生產原物料投入,普遍保留了過去計劃經濟的特徵。
農場企業與私人農場之經濟差異在兩相比較之下,農民與其成為私人農場主獨自 面對危機的環境,倒不如待在農場企業的保護之下,不但可享受過去蘇聯時期提 供之服務,更可避免更多的風險。
(二)政治性質問題:過去蘇聯時期之農業菁英面臨改革威脅,成立了政治 組織以保障自身利益。在政府中央方面,保守派早先以魯茨科伊與農業聯盟為 首,對葉爾欽改革進行阻撓;往後以共產黨與農業黨在國家杜馬積極限制土地買 賣。初期的阻礙影響了改革的效率;後期土地法典爭論曠日費時,不利於私人農 場的發展;此政治衝突就是權力菁英要保護更名後的農場企業,不至於因改革而 分裂或解散,透過農場企業完整保持自己過去的勢力,並加以打擊私人農場發 展。其次,地方政府與官僚懼怕糧食安全問題,而農場企業提供的經濟、政治和 社會諸方面利益極大,所形成的密切夥伴關係,致使地方官員也不見得願意致力
(二)政治性質問題:過去蘇聯時期之農業菁英面臨改革威脅,成立了政治 組織以保障自身利益。在政府中央方面,保守派早先以魯茨科伊與農業聯盟為 首,對葉爾欽改革進行阻撓;往後以共產黨與農業黨在國家杜馬積極限制土地買 賣。初期的阻礙影響了改革的效率;後期土地法典爭論曠日費時,不利於私人農 場的發展;此政治衝突就是權力菁英要保護更名後的農場企業,不至於因改革而 分裂或解散,透過農場企業完整保持自己過去的勢力,並加以打擊私人農場發 展。其次,地方政府與官僚懼怕糧食安全問題,而農場企業提供的經濟、政治和 社會諸方面利益極大,所形成的密切夥伴關係,致使地方官員也不見得願意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