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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自主:一切回歸「專業」這把尺

第五章 那些學校教師會教我的事

第二節 教師專業自主:一切回歸「專業」這把尺

當學校教師會會長,周旋在行政與教師間、家長與教師間、教師與教師間,

有時連行政跟行政間也要去溝通協調,亦即在校園權力結構中,學校教師會處於

「互動領域模式」中的競爭領域,而會長是當中的樞紐人物。

在我的故事裡,當教師會會長,在互動領域中所遭遇到難題,主要來自於:

配課的原則,到底應該是什麼?當教務主任以 A 咖、B 咖、C 咖平衡的思維在組 裝師資,對老師而言,感受到的是自己像身不由己的棋子,想跟教務主任表達想 法或意願,主任只要回答配課是教務主任的職權,沒必要考量或接受;過去會有 C 咖老師,便是行政人員在升學數字的單一價值觀,及家長或同事間爭奪的壓力 中,扭曲出來的犧牲品。C 咖老師沈浸在被害者的心結中,卻享受著當專任老師 的福利,行政人員也嚐到自己製造出來的苦果,每年都得處理這些老師被家長投 訴的情形。

當小平教師會成立後,會長便扮演這樣的角色,透過要求教務主任要將配課 表給教師會審閱,教師會理監事來監督教務主任,不能只過度滿足家長的要求,

將某些老師配在一起;也堅持要校長、教務主任正視 C 咖老師的問題,啟動輔 導機制督促 C 咖老師改進其專業,而不能將 C 咖老師應負的工作,轉嫁為其他 老師要幫他們當導師,或者教學上其他老師總是得接手他們帶不上去的班級。

身處在各方權力之手的干預,及權力之間的折衝,學校教師會要能維護教師 的專業自主,到底要用哪一把尺來測量老師?這是我原本以為無解的難題,經過 論文書寫後,我找到了一把可觀人也測己的尺,那就是——專業。

壹、專業=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反省實踐+進修成長+全人發展+公民意識

老師從一個身分,變成一種職業,是現代化不得不轉變的事情。所以老師現在要做 的是去學好專業,而不要再期待、恢復、懷念以前的地位。(引自〈請重新思考,

老師是做什麼的?〉,許芳菊,2011)

表面上看起來,歷來在校園中,老師會被投訴的,不外乎「學科教學」或「班 級經營」兩部分,往更深處思考,我發現,過去的社會是只要老師講的就是對的,

學生不會質疑老師,家長不會質疑老師,老師也不會質疑老師。但「當老師」已 不能停留在過去舊式「只是因為我是老師,所以我就可以做什麼或說什麼」的絕 對權威中,而是要去省察自己是否以「回到孩子學習的本質」為前提,透過跟家 長討論來建立教師的權威,因為:

西方對於教師的認定是學習催化劑。可是我們東方文化裡面把教師當作 authority 是權威。問題是現在的社會文化已經是不把老師當權威了!所以當他們不把老師當 權威的時候,如果妳還是認定權威這個角色,認知差距就是造成困難點,而這也是 一種不專業的表現。(引自訪同欣,20130520-2)

老師的專業不是別人賦予你權威,而是老師的「作為」,也就是具備的「專 業」,讓老師成為權威,在文獻中,羅清水(1998)認為「自主」是達成專業的 途徑,這在現場的實務裡,我看到更需被強調彰顯的,是自主意義中所包含的自 律「反省」,時時自省,並持續進修,尤其必須跟著時代做角色轉換,因為當學 生改變、環境改變、教育政策改變時,若老師的改變不及、趕不上,很多時候就 得被迫改變,這樣的改變必然痛苦,也一定會製造出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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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導師職務的安排,在過去只重智育的一元價值觀下,升學制度獨尊考科老 師,所以考科老師比非考科老師更有權威,考科老師比較有價值,所以多要擔任 導師,付出較多工作時間,可說他的權威來自他的付出;非考科老師的權威、價 值不夠,所以不用當導師,其實考科老師、非考科老師過去都是沒有選擇下的受 害者。

但社會變遷後,價值觀、升學制度都走向多元化的「全人發展」,教學要正 常化、按課表教學,學生前途也將非考科列為升學要求或門檻,唯有:

不論考科老師或非考科老師都要重新去思考的,教育是全人的發展,如果大家都認 知到這個,就不會有像導師輪替制的種種爭論。(引自訪同欣,20130521-2)

回想起我的師培過程,在台大要修教育學程,必須要「性向測驗」及「教育 常識測驗」兩者都通過才有資格;學程的課,老師十分要求我們分組討論及報告,

我也很習慣於藉由討論整理思緒,對別人的看法提出回應,原來台大教育學程,

培養了我人際互動的能力;自己考教師甄試的過程,考試通常分為「教育專業」

和「學科專業」兩大科目,教甄的紙筆測驗考出來的是知識性的專業,但是到了 第一線的職場裡,教師的專業還需要:

國中小老師工作不只有在學科那一塊,還有跟學生、家長、行政互動這一塊,這一 塊是很多人有問題的地方。很少老師因為教書教的怎樣被家長告,很多是互動上如 對學生的言詞批評或不恰當,或跟家長互動不好,導致行政要去處理這些問題。(引 自訪藍迪,20130523-1)

有沒有教師會,這些問題都存在,我現在清楚意識到,唯有在處理問題、衝 突時,不斷將基調拉回教育本質及專業,「班級經營」、「教學知能」需要「反省 實踐」、「進修成長」與「全人發展」共同作為專業的基底,才不會因模糊焦點,

而陷入盲目的權力鬥爭。

貳、專業先於權利

如同第二章文獻探討時所述,1990-1999 的台灣黃金教改十年,教改訴求透 過「法律」手段到位,對當時正在接受師資培育的我而言,要有對法律的認識及 概念是很正常且重要的事。因為從要修台大教育學程,申請者所必須參加資格考 試開始,台大教育學程的方向就一直是跟教育時事緊密結合,考題如此,課程也 如此,對教育改革、相關法令、議題的關心,已然深植在我心中。

進學校服務才發現,許多已在任教的老師,雖然覺察到社會的時代變遷,卻 沒有同步提升自己在校園民主化之下,對民主、法律應有的專業知能,因為抗拒 教改,認為那是行政的事,結果連基本的權利、義務關係,都缺乏認知,甚至認 知錯誤。

就像教師會在會員服務的婚喪喜慶事務中,到底是不是應該基於同事情誼,

將全體都納入?藍迪老師就說:

這是權利義務的問題。我堅持會員跟非會員還是應該有所差異,包括全國總工會也 是這樣的立場,爭取到的由會員來享有,不然誰要加入會員,當初訂這個法,竟然 可以選擇性的加入。(引自訪藍迪,20130523-1)

同欣老師也抱持相同的看法:

一定要記住教師會是一個專業團體,未來如果要發展下去,一定要重新提醒大家這 個概念,這樣才有長久的可能性,否則,會有之前大家那種要加不加,反正對我又 沒有影響的想法;或者是不能爭到我要的權利,我就退出,那都是錯誤認知教師會 的本質。(引自訪同欣,2013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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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教師會立法上未能強制入會,再加上對教師會的專業性認知錯誤,這種 搭便車的心態在校園中並不少見,有些老師便抱持著要享受權利,在這個過程 中,卻連這個組織都不想加入。唯一的好處是:本身有狀況的老師他不加入,變 成比較不用去處理他們的事(引自訪藍迪,20130523-1)。

歷經教改,校園權力結構已經拆解重構(陳文彥,2011),重看我的故事,

我更加堅信,就像導師職務的安排,已不再是行政人員一手獨攬的職權,而是所 有教師都可多元互動的議題,當所有人都涉入其中時,教師專業自主「權」,當 然就不是政治性的權力,而是文獻中姜麗華(2007)所定義的:在法律保障下的 正當性權利,不能侵犯到他人的權利,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參、有專業成員才有專業教師會

教師會要發揮功能,維護教師專業、尊嚴或權利,終究要回到參加教師會的 老師都具備專業的「知」與「能」。當教師清楚認知教師會的「專業」本質,就 不會有要教師會去支持導師輪替條款留住五十歲條款的錯誤認知,因為:

就像聘約講的,任何一個教師都有擔任導師的義務,這不是一個教師專業團體需要 討論的,教師專業團體要討論的是所有老師的問題,這種年齡差距的問題由專業團 體來討論並不合適,我們只能爭取全體的權益,我們不可能爭取一部份成員而使另 一部份成員權益受損,如果你沒有認知到這是一個教師專業團體,你就會這樣想,

你只會想到自己的權益。可是我們的專業就是每個老師都應該當導師,年資較長的 老師有沒有因為其年資得到較不同的待遇?有,薪資待遇。」(引自訪同欣,

20130520-4)

當教師會夾在老師與老師、行政、家長、學生間的紛爭時,往往卡在是非的 迷霧中,教師會常常處於吃力不討好的困境中,這難處來自於——

我們太常看到很多老師,他的權利受到損害,他要爭取他的權利,但是,他之所以 受到損害的前提是,家長、學生甚至行政對他的專業有所質疑。(引自訪同欣,

20130520-1)

對小平的教師會而言,所遭逢的困境之一,來自於老師無法清楚的認知到教 師會本質是「專業」團體,所以教師會對外去爭取老師的權利時會感到窒礙難行,

因為缺乏成員能具備專業作為基礎,教師會也就功能被削弱、沒有立場,而許多 校內紛爭的源頭更是導因於老師對於專業認知的差異。

每當理監事會議開會,討論要如何協助會員老師的被告事件,或給予什麼樣

每當理監事會議開會,討論要如何協助會員老師的被告事件,或給予什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