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從「無」生「有」:創世原水與創世主
第三節 大禹初次創世神話
一、 敷布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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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大禹初次創世神話
透過比較神話學的視角、神話母題的分析,可知〈海內經〉中的鯀禹敘事涵 蓋了「洪水」、「息壤」、「偷竊」、「懲罰」與「布土」的母題,屬於「經由大地潛 水者創生」神話類型中的二元對立結構,描述著原初世界的狀態,以及創造大地 的過程,在世界各地神話中可見二元對立者為「上帝」與「魔鬼」,對照至鯀禹 神話則為「帝」與「鯀」,鯀私自撈泥堙洪水後被上帝懲罰,帝便命令大禹布土 以定九州,故從前文【表 2-2】可見〈海內經〉中的帝與禹分別為至高神與副神,
在創世過程中分別進行「命令」與「布土」。然而,在北美「經由大地潛水者創 生」的神話類型中,潛水者負責撈泥,當潛水者由原水中出現時已經死亡或半死,
而至高神除了命令外,亦取潛水者爪上的泥土敷於原水上,變化為大地。由此看 來,「命令」與「布土」在〈海內經〉中分別由帝、禹所執行,在大部分北美的
「經由大地潛水者創生」神話類型中則由帝所實施。故胡萬川先生指出禹的本來 面目實為造物者,〈海內經〉中受命於上帝的記載為趨向人物歷史化的現象,且 除了「布土」外,大禹亦有「步量大地」的記載,皆為具有創世資格者的行動,
屬於創世神話中的重要母題,283以下論述之。
一、 敷布大地
「治水」是大禹為人廣知的主要事績,然治水畢竟是經過歷史思維詮釋後的 表述方式,大禹的本來面目應從神話中考察,在上文對於〈海內經〉鯀禹敘事的 分析後,可知在大地潛水者創生的神話中,大禹扮演了「布土」的創世行動:
洪水滔天。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殺鯀于羽郊。鯀 復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284
另一則亦云:
禹鯀是始布土,均定九州。285
《詩經.商頌.長發》曰:
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國是疆。286
《尚書.禹貢》亦載:
禹敷土,隨山刊木,奠高山大川。287
283 胡萬川:《真實與想像──神話傳說探微》,頁 28-32。
284 袁珂:《山海經校注》,頁 472。
285 袁珂:《山海經校注》,頁 469。
286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詩經正義》,頁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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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鳥獸之事歸於益。「命名」亦是創世神話中的重要行動,卡西勒即言「在幾 乎所有偉大的文化宗教的創世說中,語詞總是與至尊的創世主結成聯盟一道出現 的」,名稱並非單純的符號,而是客體屬性的一部分,擁有名字,即擁有掌控客 體的權利,299在埃及神話中,創世神拉以言語創造世界,並賦予萬物名字,而拉 本身擁有眾多的秘密名稱,眾神與人們皆不知曉,爾後,女巫伊西斯巧妙地使拉 說出自己名稱,獲得了掌握與控制神的權力。300在原始部落中,亦可見相似思維,
弗雷澤考察部落民族對於「名字」的概念時說道:「未開化的民族對於語言和事 物不能明確區分,常以為名字和它們所代表的人或物之間不僅是人思想概念上的 聯繫,而且是實際物質的聯繫。」301由此可見,在神話思維中,掌握「名稱」則 是擁有控制客體的權力,即部分代表全體,而神話中具有「命名」資格者,即為 創世主。
除了命名山川、類別萬物,亦有「鑄鼎象物」之事,《左傳.宣公三年》: 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
使民知神、姦,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兩,莫能逢 之,用能協于上下,以承天休。302
賦予對象名稱即是將其定位,納入自我世界的秩序中,以圖像表示亦是相同的概 念,了解對象的形貌與名稱,則有控制對象的能力,反映了人類對於未知事物的 恐懼,以及得以掌控對象的安全感。故記載山川河流、草木鳥獸等名稱的百科全 書──《山海經》的作者亦以大禹為依托對象:
《山海經》者,出於唐虞之際。昔洪水洋溢,漫衍中國,民人失據,崎嶇 於丘陵,巢於樹木。鯀既無功,而帝堯使禹繼之。禹乘四載,隨山栞刊木,
定高山大川。益與伯翳主驅禽獸,命山川,類草木,別水土。四嶽佐之,
以周四方,逮人跡之所希至,及舟輿之所罕到。內別五方之山,外分八方 之海,紀其珍寶奇物,異方之所生,水土草木禽獸昆蟲麟鳳之所止,禎祥 之所隱,及四海之外,絕域之國,殊類之人。禹別九州,任土作貢;而益 等類物善惡,著山海經。303
298 【漢】司馬遷著、【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日]瀧川龜太郎:《史記會注考證》,
頁 1244。
299 [德]卡西勒:《語言與神話》,頁 42-45。
300 [美]雷蒙德.范.奧弗編、毛天祐譯:《太陽之歌──世界各地創世神話》,頁 253-262。
301 [英]弗雷澤著,汪培基譯:《金枝》,頁 367。
302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頁 669-671。
303 袁珂:《山海經校注》,頁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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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經》條列了諸多山川地理與怪奇異物,自西漢劉秀起,則流傳著「禹、益 著作《山海經》」的神聖作者之說,由上文引錄的〈上山海經表〉中可見禹承接 鯀未成之事,並與益、伯翳各司其職,禹「乘四載,隨山栞木,定高山大川」,
命名山川之事則由益、伯翳行之。《論衡.別通》亦有相似記載:
禹、益並治洪水,禹主治水,益主記異物,海外山表,無遠不至,以所聞 見,作《山海經》。非禹、益不能行遠,《山海》不造。然則《山海》之造,
見物博也。304
卡西勒認為神話思維中空間與時間並非抽象空洞的形式,而是「被看作統治萬物 的巨大神秘力量」,305以此觀點言之,《山海經》承載著豐富的地理資訊、動物礦 產與奇人異事,奠定世界空間秩序的大禹成了建立或擁有此些訊息的不二人選,
故「禹、益著《山海經》」之說流傳了二千多年,以神話思維究其假託之由來,
與大禹具有敷布息壤以造大地之功績息息相關。